宁陕县江口镇江镇村菜籽岭田园综合体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江口回族镇江镇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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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江口镇江镇村菜籽岭田园综合体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江口回族镇江镇村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
| 宁陕县江口镇江镇村菜籽岭田园综合体 |
| (略) 宁陕县江口回族镇江镇村 | | 1700 |
| 宁陕县江口回族镇人民政府 | | 马昊 |
| 1000 | | 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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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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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5栋民房改造,打造民宿14间,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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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措施: 1.物料运输不堆尖、不满出车厢,中速行驶,防止沿途散失和尘土飞扬;且进出商业综合体时车速要小于5km/h; 2.风速大于4m/s时,禁止进行存在起尘隐患的施工作业;且施工现商业综合体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地面干化后需立即进行喷水抑尘,特别是在大风天,每天地面洒水量不得小于4~5次; 3.在作业区土方及道路洒水,或定期清理道路积土,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使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降至最小; 4.在施工商业综合体设置移动围幕,可适当减小扬尘污染范围; 5.车辆驶出时需对车槽、车身、轮胎进行及时清洗,防止施工尘土带出对沿路空气质量和道路清洁产生影响。 |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本工程施工人员租住当地民房,生活污水经净化处理纳入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车辆和机械冲洗池设置于物资仓库及施工机械停放场内,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商业综合体浇洒。 |
| 环保措施: 1.施工期将产生生活垃圾,一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同时考虑在临时租用的施工营地配置2个生活垃圾桶,禁止随意丢弃。 2.在日常施工作业中,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废弃物;工程承包单位应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不随意乱丢废弃物,保证施工人员工作生活环境卫生质量。 |
| 有环保措施: 1.因施工期噪声不可避免,而对局部施工单位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又不现实,建设单位必须对施工时段作统筹安排,尽量控制多高噪源同时进行,同时在居民集中地周围设置移动声屏障。2.施工期间必须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施工时间、施工噪声的控制,夜间禁止施工。如根据工况要求必须连续作业,必须得到当地环保部门的许可方可施工。 3.合理安排施工时段。本项目建设应从规范施工秩序着手,高噪声设备应安排在白天(除中午 12:00~14:00)使用,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20:00-8:00); 4.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以减少机械故障噪声的产生; 5.设立警示牌,加强施工管理。施工运输车辆在通过居民点等时,应减缓车速,禁止鸣放高音喇叭。6.施工现场人员防护。针对现场施工人员,高噪声环境的施工人员应佩带防噪声耳塞、耳罩或防噪声头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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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060。 |
,陕西, (略) ,宁陕县,镇江,安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
项目名称 | 宁陕县江口镇江镇村菜籽岭田园综合体 |
建设地点 | (略) 宁陕县江口回族镇江镇村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1700 |
建设单位 | 宁陕县江口回族镇人民政府 | 法定代表人 | 马昊 |
项目投资(万元) | 1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3.6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5 旅游开发项中其他。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完成5栋民房改造,打造民宿14间,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 |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其他措施: 1.物料运输不堆尖、不满出车厢,中速行驶,防止沿途散失和尘土飞扬;且进出商业综合体时车速要小于5km/h; 2.风速大于4m/s时,禁止进行存在起尘隐患的施工作业;且施工现商业综合体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地面干化后需立即进行喷水抑尘,特别是在大风天,每天地面洒水量不得小于4~5次; 3.在作业区土方及道路洒水,或定期清理道路积土,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使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降至最小; 4.在施工商业综合体设置移动围幕,可适当减小扬尘污染范围; 5.车辆驶出时需对车槽、车身、轮胎进行及时清洗,防止施工尘土带出对沿路空气质量和道路清洁产生影响。 |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本工程施工人员租住当地民房,生活污水经净化处理纳入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车辆和机械冲洗池设置于物资仓库及施工机械停放场内,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商业综合体浇洒。 |
| 环保措施: 1.施工期将产生生活垃圾,一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同时考虑在临时租用的施工营地配置2个生活垃圾桶,禁止随意丢弃。 2.在日常施工作业中,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废弃物;工程承包单位应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不随意乱丢废弃物,保证施工人员工作生活环境卫生质量。 |
| 有环保措施: 1.因施工期噪声不可避免,而对局部施工单位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又不现实,建设单位必须对施工时段作统筹安排,尽量控制多高噪源同时进行,同时在居民集中地周围设置移动声屏障。2.施工期间必须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施工时间、施工噪声的控制,夜间禁止施工。如根据工况要求必须连续作业,必须得到当地环保部门的许可方可施工。 3.合理安排施工时段。本项目建设应从规范施工秩序着手,高噪声设备应安排在白天(除中午 12:00~14:00)使用,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20:00-8:00); 4.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以减少机械故障噪声的产生; 5.设立警示牌,加强施工管理。施工运输车辆在通过居民点等时,应减缓车速,禁止鸣放高音喇叭。6.施工现场人员防护。针对现场施工人员,高噪声环境的施工人员应佩带防噪声耳塞、耳罩或防噪声头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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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宁陕县江口回族镇人民政府 马昊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宁陕县江口回族镇人民政府, 马昊 承担全部责任。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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