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原东汽总装配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原东汽总装配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上格环境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对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以及初步采样分析,同时兼顾本项目地块未来土地规划利用情况综合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1)地块概况
(略) 原东汽总装配厂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 (略) 张 (略) 127号,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0.*°,北纬32.*°,占地面积为*.4m2(138亩)。
本地块1969年以前地块为空地,1969年至1970年,地块 (略) 总装配厂厂房主体工程建成竣工,之后一直作为总装配厂用地。
(略) 张湾区政府计划收储项目地块,用于全球汽车新生态发展论坛永久会址、中国汽车零部件博览会会展中心、中国汽车博物馆、东风汽车博物馆“四合一”项目建设,即作为博物馆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二类用地。
(2)调查过程
调查阶段在地块内共布设了14个土壤采样点,地块外布设1个土壤对照点,送检48组土壤样品(包括5组土壤平行样),土壤样品的分析参数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表1的基本项目(45项)、pH和石油烃(C10-C40)。
本次调查地块内布设了6个地下水采样点,选择地块外上游区域的已有水井(菜地灌溉用)作为地下水对照点,共采集了8组地下水样品(包括1组地下水平行样),分析参数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表1中35项(除放射性和微生物指标外)、石油类、苯并(a)芘。
(3)调查结果
土壤检测结果显示,送检的土壤样品中7项重金属(镉、铅、铜、镍、砷、六价铬和汞),石油烃(C10-C40)以及部分挥发性有机物(1,1-二氯*烷、1,1,1,2-四氯*烷、1,1,2,2-四氯*烷、1,1,2-三氯*烷、苯、*苯、*苯、邻二*苯、间二*苯+对二*苯)有检出,所有的检出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送检的土壤样品中均未检测出半挥发性有机物。
地块内采集的地下水样品中的pH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表1中35项(除放射性和微生物指标外)、苯并(a)芘的检出结果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的Ⅳ类水限值。石油类在部分地下水样品中有检出,检出浓度未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限值。
(4)总体结论
本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内土壤样品检出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地下水的检测分析指标的检出结果均未超出的《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Ⅳ类标准。地下水的石油类检测结果未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限值。无需进行下一阶段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上格环境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对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以及初步采样分析,同时兼顾本项目地块未来土地规划利用情况综合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1)地块概况
(略) 原东汽总装配厂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 (略) 张 (略) 127号,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0.*°,北纬32.*°,占地面积为*.4m2(138亩)。
本地块1969年以前地块为空地,1969年至1970年,地块 (略) 总装配厂厂房主体工程建成竣工,之后一直作为总装配厂用地。
(略) 张湾区政府计划收储项目地块,用于全球汽车新生态发展论坛永久会址、中国汽车零部件博览会会展中心、中国汽车博物馆、东风汽车博物馆“四合一”项目建设,即作为博物馆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二类用地。
(2)调查过程
调查阶段在地块内共布设了14个土壤采样点,地块外布设1个土壤对照点,送检48组土壤样品(包括5组土壤平行样),土壤样品的分析参数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表1的基本项目(45项)、pH和石油烃(C10-C40)。
本次调查地块内布设了6个地下水采样点,选择地块外上游区域的已有水井(菜地灌溉用)作为地下水对照点,共采集了8组地下水样品(包括1组地下水平行样),分析参数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表1中35项(除放射性和微生物指标外)、石油类、苯并(a)芘。
(3)调查结果
土壤检测结果显示,送检的土壤样品中7项重金属(镉、铅、铜、镍、砷、六价铬和汞),石油烃(C10-C40)以及部分挥发性有机物(1,1-二氯*烷、1,1,1,2-四氯*烷、1,1,2,2-四氯*烷、1,1,2-三氯*烷、苯、*苯、*苯、邻二*苯、间二*苯+对二*苯)有检出,所有的检出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送检的土壤样品中均未检测出半挥发性有机物。
地块内采集的地下水样品中的pH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表1中35项(除放射性和微生物指标外)、苯并(a)芘的检出结果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的Ⅳ类水限值。石油类在部分地下水样品中有检出,检出浓度未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限值。
(4)总体结论
本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内土壤样品检出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地下水的检测分析指标的检出结果均未超出的《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Ⅳ类标准。地下水的石油类检测结果未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限值。无需进行下一阶段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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