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人员资格认定工作联席会议审定结果公示2024年第2期
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人员资格认定工作联席会议审定结果公示2024年第2期
2024年3月19日下午,受管委会分管领导委托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和区征地拆迁安置事务中心共同组织相关部门在科创中心644会议室召开了安置人员资格认定工作联席会议,会议对企业服务中心二期等项目24人拟安置人员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公示如下:
一、下列8户18名申请人符合安置政策规定,经公示无异议,给予货币安置
企业服务中心二期项目(3户13人)
安置政策:适用于永政发〔2019〕4号文件
1、李满林户5人:李满林、钟梅香、刘东升、李利萍、王金娥。
2、李冬林户2人:李冬林、唐翠花。
3、李军户6人:李军、李远香、李竣翔、李骏骐、李浚瀚、李俊翊。(公示期核实房屋情况)
50 (略) 项目(3户3人)
安置政策:适用于永政发〔2019〕4号文件
1、汪小林户1人:汪小林
2、王文礼户1人:王玲花
3、王小勇户1人:李保林(补充外调)
(略) 政项目(1户1人)
安置政策:适用于永政发〔2019〕4号文件
1、李凤春户1人:曾晖淇
(略) 及沿江风光带项目(1户1人)
安置政策:适用于永政发〔2013〕28号文件
1、陈一严:李馨菲
二、下列人员审议不通过(2户6人)
??span>企业服务中心二期项目(2户6人)
1、李秋林户3人:李秋林、陈小艳、李测。(集体土地上有房屋)
2、李群户3人:李群、周珍、李乐涵。(集体土地上有房屋)
欢迎广大群众反映和举报拟安置人员的有关情况及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网络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公示期: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6日
受理举报时间: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6日
受理举报单位: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受理地点:科创中心627室
受理举报电话:*(陈) *(陶)
受理邮箱:*@qq.com
2024年3月19日下午,受管委会分管领导委托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和区征地拆迁安置事务中心共同组织相关部门在科创中心644会议室召开了安置人员资格认定工作联席会议,会议对企业服务中心二期等项目24人拟安置人员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公示如下:
一、下列8户18名申请人符合安置政策规定,经公示无异议,给予货币安置
企业服务中心二期项目(3户13人)
安置政策:适用于永政发〔2019〕4号文件
1、李满林户5人:李满林、钟梅香、刘东升、李利萍、王金娥。
2、李冬林户2人:李冬林、唐翠花。
3、李军户6人:李军、李远香、李竣翔、李骏骐、李浚瀚、李俊翊。(公示期核实房屋情况)
50 (略) 项目(3户3人)
安置政策:适用于永政发〔2019〕4号文件
1、汪小林户1人:汪小林
2、王文礼户1人:王玲花
3、王小勇户1人:李保林(补充外调)
(略) 政项目(1户1人)
安置政策:适用于永政发〔2019〕4号文件
1、李凤春户1人:曾晖淇
(略) 及沿江风光带项目(1户1人)
安置政策:适用于永政发〔2013〕28号文件
1、陈一严:李馨菲
二、下列人员审议不通过(2户6人)
??span>企业服务中心二期项目(2户6人)
1、李秋林户3人:李秋林、陈小艳、李测。(集体土地上有房屋)
2、李群户3人:李群、周珍、李乐涵。(集体土地上有房屋)
欢迎广大群众反映和举报拟安置人员的有关情况及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网络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公示期: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6日
受理举报时间: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6日
受理举报单位: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受理地点:科创中心627室
受理举报电话:*(陈) *(陶)
受理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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