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云储循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万吨/年退役电池梯次利用产线建设项目环评第二次网络公示
湖南云储循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万吨/年退役电池梯次利用产线建设项目环评第二次网络公示
湖南云储循 (略)
*吨/年退役电池梯次利用产线建设项目环 (略) 络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湖南云储循 (略) 拟投资*万元,租赁乌山 (略) 8号长沙智能终端产业双创孵化基地(二期)HUB仓3号厂房一层作为*吨/年退役电池梯次利用产线建设项目厂房。
本项目拟建设*吨/年退役动力电池包的回收拆解检测生产线,1GWh/年电池PACK自动化生产线和500MWh/年分布式储能产品的集成测试生产线。
二、项目对环境造成的主要影响及主要环保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颗粒物主要为焊接工序中产生,建设单位针对产生的颗粒物采取的措施为:
激光焊接过程会产生焊接烟尘(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进入烟尘净化设施,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焊接烟尘(颗粒物)排放量很小,不具备将废气引至排气筒的条件,拟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环评认为:本项目生产工序产尘点为颗粒物,且产生颗粒物--干燥、低温,无静电负荷,采用设备自带净化器后可达标排放。根据前文污染源强核算,经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因此项目采用以上处理措施处理含尘废气在技术上是可行的。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依托智能孵化基地的排水系统,基地内采取雨污分流,基地排水体系均已建成。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和排放,废水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废水和地面清洁废水。
员工办公生活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依托智能孵化基地内已建化粪池处理后,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再进入望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出 水达到《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 1546-2018)一级标准后排入沩水,最终汇入湘江。
综上所述,本项目拟采用的污水处理方式是可行的。
(3)声环境影响分析
噪声主要来自输送线、测试柜、气批、模组拆卸等设备,其噪声值约为80~85dB(A),噪声源均分布于车间内。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1)一般工业固废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铁/铝/铜等金属配件、从控版、熔断器、接插件、高压盒(BDU)、橡胶垫等、不可利用的单体电池分别集中收集,定期外售给物质回收部门;其中不可利用的单体电池外售锂汇通/其他从事资源再生企业。一般固废暂存间应该按照GB *-2020标准要求建,加强监督,禁止生活垃圾及危险固废混入。
2)危险废物
项目生产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BMS模块,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破损电池(本项目不回收破损电池,这里是指生产过程中因操作不当、电池跌落、机械碰撞等原因造成破损电芯),如生产操作过程中出现电池破损将及时将破损电池和电解液收集到不锈钢桶中并密封,暂存在厂房内的危废暂存间内。
本项目拟在厂房内设置一座危废暂存间,使用专门的容器收集各类危废,储存在暂存间内, (略) 安全处理。
3)生活垃圾
本扩建项目新增员工14人,按照1kg/人的生活垃圾产生量核算,垃圾的总产生量为每天14kg,年产生量约为4.62t/a,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上述固体废物从产生、收集、贮存、转运、处置等各个环节都可能因管理不善而进入环境。因此必须从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固废在产生、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中的散失,并采用有效处置的方案和技术,首先从有用物料回收再利用着眼,“化废为宝”,既回收一部分资源,又减轻处置负荷,对目前还不能回收利用的,应遵循“无害化”处置原则进行有效处置。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废经妥善处理、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及人体不会造成影响,亦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拟采取的处置措施是可行的。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减少废品产生率,对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应与综合利用单位签署利用协议,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的监管。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项目特征及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对区域环境生态环境无明显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望城经开区产业准入和发展规划,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切实可行,可保证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所排放的污染物不改变当地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的环境功能类别。在确保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的基础上,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防控的。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无公众向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在本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四、公众参与征询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选址的看法及本地区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从环保角度出发,对于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则提出主要的反对意见;
3、公众就项目建设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4、本项目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及其意见或看法;
5、对本项目的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在公示期内,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众 (略) 络链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自公布日期10个工作日。
湖南云储循 (略)
*吨/年退役电池梯次利用产线建设项目环 (略) 络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湖南云储循 (略) 拟投资*万元,租赁乌山 (略) 8号长沙智能终端产业双创孵化基地(二期)HUB仓3号厂房一层作为*吨/年退役电池梯次利用产线建设项目厂房。
本项目拟建设*吨/年退役动力电池包的回收拆解检测生产线,1GWh/年电池PACK自动化生产线和500MWh/年分布式储能产品的集成测试生产线。
二、项目对环境造成的主要影响及主要环保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颗粒物主要为焊接工序中产生,建设单位针对产生的颗粒物采取的措施为:
激光焊接过程会产生焊接烟尘(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进入烟尘净化设施,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焊接烟尘(颗粒物)排放量很小,不具备将废气引至排气筒的条件,拟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环评认为:本项目生产工序产尘点为颗粒物,且产生颗粒物--干燥、低温,无静电负荷,采用设备自带净化器后可达标排放。根据前文污染源强核算,经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因此项目采用以上处理措施处理含尘废气在技术上是可行的。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依托智能孵化基地的排水系统,基地内采取雨污分流,基地排水体系均已建成。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和排放,废水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废水和地面清洁废水。
员工办公生活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依托智能孵化基地内已建化粪池处理后,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再进入望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出 水达到《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 1546-2018)一级标准后排入沩水,最终汇入湘江。
综上所述,本项目拟采用的污水处理方式是可行的。
(3)声环境影响分析
噪声主要来自输送线、测试柜、气批、模组拆卸等设备,其噪声值约为80~85dB(A),噪声源均分布于车间内。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1)一般工业固废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铁/铝/铜等金属配件、从控版、熔断器、接插件、高压盒(BDU)、橡胶垫等、不可利用的单体电池分别集中收集,定期外售给物质回收部门;其中不可利用的单体电池外售锂汇通/其他从事资源再生企业。一般固废暂存间应该按照GB *-2020标准要求建,加强监督,禁止生活垃圾及危险固废混入。
2)危险废物
项目生产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BMS模块,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破损电池(本项目不回收破损电池,这里是指生产过程中因操作不当、电池跌落、机械碰撞等原因造成破损电芯),如生产操作过程中出现电池破损将及时将破损电池和电解液收集到不锈钢桶中并密封,暂存在厂房内的危废暂存间内。
本项目拟在厂房内设置一座危废暂存间,使用专门的容器收集各类危废,储存在暂存间内, (略) 安全处理。
3)生活垃圾
本扩建项目新增员工14人,按照1kg/人的生活垃圾产生量核算,垃圾的总产生量为每天14kg,年产生量约为4.62t/a,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上述固体废物从产生、收集、贮存、转运、处置等各个环节都可能因管理不善而进入环境。因此必须从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固废在产生、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中的散失,并采用有效处置的方案和技术,首先从有用物料回收再利用着眼,“化废为宝”,既回收一部分资源,又减轻处置负荷,对目前还不能回收利用的,应遵循“无害化”处置原则进行有效处置。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废经妥善处理、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及人体不会造成影响,亦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拟采取的处置措施是可行的。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减少废品产生率,对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应与综合利用单位签署利用协议,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的监管。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项目特征及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对区域环境生态环境无明显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望城经开区产业准入和发展规划,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切实可行,可保证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所排放的污染物不改变当地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的环境功能类别。在确保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的基础上,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防控的。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无公众向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在本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四、公众参与征询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选址的看法及本地区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从环保角度出发,对于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则提出主要的反对意见;
3、公众就项目建设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4、本项目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及其意见或看法;
5、对本项目的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在公示期内,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众 (略) 络链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自公布日期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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