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莆田市大湖垃圾填埋场扩容工程二期项目第二阶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
莆田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莆田市大湖垃圾填埋场扩容工程二期项目第二阶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莆田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莆田市大湖垃圾填埋场扩容工程二期项目(第二阶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大湖垃圾填埋场扩容工程二期项目(第二阶段)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城厢区华亭镇霞皋村的马涨山与山牌山的环沟山脉
建设过程: (略) (略) 委托福建省 (略) 于2018年11月编制了《 (略) 大湖垃圾填埋场扩容工程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9年1月1 (略) 生态环境局以“莆环审[2019]3号”对该项目予以批复。第二阶段工程于2022年 3月开始动工建设,并于 2023年 12月建成。未违反《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所列出的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存在的不得提出验收合格的情形。
验收工作开展情况: (略) (略) 于2024年3月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本)要求组织了验收工作组,开始自主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4年3月05日、3月06日委托 (略) 对项目现场进行取样、检测等相关工作。福州 (略) 于2024年3月编制完成《 (略) 大湖垃圾填埋场扩容工程二期项目(第二阶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24年3月 (略) (略) 组织召开验收会,本次验收为企业自主验收。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26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莆田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莆田市大湖垃圾填埋场扩容工程二期项目(第二阶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大湖垃圾填埋场扩容工程二期项目(第二阶段)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城厢区华亭镇霞皋村的马涨山与山牌山的环沟山脉
建设过程: (略) (略) 委托福建省 (略) 于2018年11月编制了《 (略) 大湖垃圾填埋场扩容工程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9年1月1 (略) 生态环境局以“莆环审[2019]3号”对该项目予以批复。第二阶段工程于2022年 3月开始动工建设,并于 2023年 12月建成。未违反《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所列出的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存在的不得提出验收合格的情形。
验收工作开展情况: (略) (略) 于2024年3月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本)要求组织了验收工作组,开始自主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4年3月05日、3月06日委托 (略) 对项目现场进行取样、检测等相关工作。福州 (略) 于2024年3月编制完成《 (略) 大湖垃圾填埋场扩容工程二期项目(第二阶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24年3月 (略) (略) 组织召开验收会,本次验收为企业自主验收。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26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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