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4月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决定的公告
关于2024年4月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决定的公告
索 引 号: */2024-*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日期: 2024-04-01
成文日期: 2024-04-01
文件编号: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浏览量: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环评批复 |
1 | 浙江夏厦 (略) 年产*套新能源汽车高速精密齿轮传动机构生产线技改项目 | 镇环许〔2024〕22号 | 2024年3月25日 | 镇环许[2024]22号浙江夏厦 (略) 年产*套新能源.doc |
2 | 恒河 (略) 恒河至甬华碳五输送管道项目、恒河A区至中金DN80管道项目、公用工程及产品输送优化项目 | 镇环许〔2024〕23号 | 2024年3月25日 | 镇环许[2024]23号恒河 (略) 恒河至甬华碳五输送管道项目、恒河A区至中金DN80管道项目、公用工程及产品输送优化项目.doc |
3 | (略) 镇海港区海塘安澜工程项目 | 镇环许〔2024〕26号 | 2024年3月25日 | 镇环许[2024]26号 (略) 镇海港区海塘安澜工程项目.doc |
公告期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0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镇海区骆驼街 (略) 55-57号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诉讼。
索 引 号: */2024-*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日期: 2024-04-01
成文日期: 2024-04-01
文件编号: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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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环评批复 |
1 | 浙江夏厦 (略) 年产*套新能源汽车高速精密齿轮传动机构生产线技改项目 | 镇环许〔2024〕22号 | 2024年3月25日 | 镇环许[2024]22号浙江夏厦 (略) 年产*套新能源.doc |
2 | 恒河 (略) 恒河至甬华碳五输送管道项目、恒河A区至中金DN80管道项目、公用工程及产品输送优化项目 | 镇环许〔2024〕23号 | 2024年3月25日 | 镇环许[2024]23号恒河 (略) 恒河至甬华碳五输送管道项目、恒河A区至中金DN80管道项目、公用工程及产品输送优化项目.doc |
3 | (略) 镇海港区海塘安澜工程项目 | 镇环许〔2024〕26号 | 2024年3月25日 | 镇环许[2024]26号 (略) 镇海港区海塘安澜工程项目.doc |
公告期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0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镇海区骆驼街 (略) 55-57号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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