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淮滨分局关于2024年3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索引号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淮滨分局关于2024年3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索引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做出审批意见。为确保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2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376-*(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淮滨县淮河大道西段北侧(邮编*)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其它 |
1 | 河南信阳淮滨东(玉兰)220千伏变电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 | (略) 淮滨县 | (略) (略) | 湖北君邦 (略) | 河南信阳淮滨东(玉兰)220千伏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 淮滨东(玉兰)220kV变电 (略) 淮滨县桂花街道郑营社区,主变终期规模为3×180MVA,一期主变规模为1×180MVA(1号主变),本期扩建2号主变规模为1×180MVA,主变户外布置,采用SSZ-*/220三相三绕组自然油循环自冷有载调压变压器。本期无新增220kV和110kV出线,本期主变扩建工程在变电站站区预留主变室内进行,不新征用地。 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占工程总投资1.01%。 | 1、主要环境影响: 本工程建设期在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等过程中若不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可能产生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污水以及施工固体废物等影响,运行期主要产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及固废等影响。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生态、大气、地表水、声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弃物能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行期:(一)电磁环境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二)噪声 (1)优选低噪声设备,主变压器1m 处声压级控制在 67.9dB(A)以内。(2)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主变等运行良好。(三)固废(1)变电站临时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垃圾箱分类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集中点统一处理。(2)变电站铅蓄电池退出运行后不得随意丢弃,应按照《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交由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3)在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或检修时,可能有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池,事故油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4)建设单位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要求对暂存间基础、地面进行防渗、耐腐蚀处理,配套存储容器须符合防渗漏、防扩散、耐腐蚀要求,容器表面须粘贴危险废物标签。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做出审批意见。为确保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2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376-*(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淮滨县淮河大道西段北侧(邮编*)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其它 |
1 | 河南信阳淮滨东(玉兰)220千伏变电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 | (略) 淮滨县 | (略) (略) | 湖北君邦 (略) | 河南信阳淮滨东(玉兰)220千伏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 淮滨东(玉兰)220kV变电 (略) 淮滨县桂花街道郑营社区,主变终期规模为3×180MVA,一期主变规模为1×180MVA(1号主变),本期扩建2号主变规模为1×180MVA,主变户外布置,采用SSZ-*/220三相三绕组自然油循环自冷有载调压变压器。本期无新增220kV和110kV出线,本期主变扩建工程在变电站站区预留主变室内进行,不新征用地。 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占工程总投资1.01%。 | 1、主要环境影响: 本工程建设期在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等过程中若不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可能产生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污水以及施工固体废物等影响,运行期主要产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及固废等影响。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生态、大气、地表水、声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弃物能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行期:(一)电磁环境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二)噪声 (1)优选低噪声设备,主变压器1m 处声压级控制在 67.9dB(A)以内。(2)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主变等运行良好。(三)固废(1)变电站临时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垃圾箱分类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集中点统一处理。(2)变电站铅蓄电池退出运行后不得随意丢弃,应按照《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交由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3)在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或检修时,可能有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池,事故油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4)建设单位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要求对暂存间基础、地面进行防渗、耐腐蚀处理,配套存储容器须符合防渗漏、防扩散、耐腐蚀要求,容器表面须粘贴危险废物标签。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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