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审查中广核城口28MW光伏项目环评信息的公示表
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审查中广核城口28MW光伏项目环评信息的公示表
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8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讯地址:城口县复兴街道茅坪社区行政综合楼B栋8楼,邮编:*。
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 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1 | 中广核城口28MW光伏项目 | (略) 城口县咸宜镇 | 中广 (略) | 重庆精创 (略)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场区、35k (略) 接入110kV城口风光互补电站。项目计划安装*块585Wp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组件,直流侧总装机容量为30.*MWp,交流侧总装机容量为28MW。项目总投资8480.*元,其中环保投资146.*元,占总投资的1.7%。 | (1)废气 施工期:①工程区不宜使用油耗高、效率低、废气排放严重的施工机械,对燃油设备要合理配置,加强管理与维护,减少燃油污染物排放。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避免因机械保养不当而导致的尾气排放量增大,对于排放量严重超标的机械应禁止使用。 ②对易产生扬尘的地点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对各工区、作业区土石方开挖、回填等产生的生产性粉尘应进行适当的加湿处理;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早、午、晚各洒水1次,若遇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施工场地洒水与否对扬尘的影响很大,场地洒水后,扬尘量将降低28%~75%,可大大减少其对环境的影响。 ③对运输过程中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如水泥、细砂等必须压实,填装高度禁止超过车斗防护栏,散装水泥运输采用水泥槽罐车,加盖篷布等措施,避免洒落引起二次扬尘,对施工车辆实行限速控制。 ④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建筑材料的堆场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如在大风天气,对散料堆场采取洒水、密闭存储、围挡、防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以减少建设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在装卸、堆放、搅拌过程中的粉尘外逸,降低工程建设对当地的空气污染。 (2)废水 施工期:①加强对施工现场使用带油的机械器具的检修和维护,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油;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等废弃物。 ②目前咸宜光伏二期已基本建设完成,本项目建设将依托咸宜光伏二期建设的临时施工营地设置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林草堆肥处理。 ③施工单位要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生产废水。施工期尽量避开雨季,土建施工尽量一次到位,避免重复开挖。对开挖的土方周围砂石料等施工材料以及开挖裸露面采用苫布或彩条布覆盖;同时对临时堆土进行拦挡、对施工区域做好临时排水措施,设置简易沉砂池,施工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沉淀池如有浮油,回收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 运营期:①光伏电池组件表面清洗采用小水量浸润、人工擦洗的节水方式冲洗,清洗产生的废水作为光伏发电单元下方种植的植物的灌溉或绿化补充水。 ②运营期依托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中广核重庆城口咸宜光伏项目二期升压站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2020)标准,用于站区绿化。 (3)噪声 施工期:施工期施工设备噪声对周边附近居民的影响较大,施工期需要加强噪声源合理布局,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施工期噪声对周边居民的不利影响将得到减缓。同时,在施工期还需做到以下防治措施: ①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合理布局,使高噪声源设备尽量远离野生动物、鸟类栖息的林区;加强工程区施工机械、动力设备的维护保养,淘汰落后的高噪施工设备,选取能耗小,噪声低,振动小的先进施工机械。 ②对声源较高的固定机械设备,若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需采取临时屏蔽措施,或置于室内。对影响严重声源应强化隔声、减噪措施,防止扰民事件的发生。 ③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严格控制夜间施工,禁止夜间高噪设备施工,避免夜间进行运输。 ④选择性能优良的工程运输车辆,并加强维护保养,同时加强运输管理工作,经过场镇、居民住宅等声环境敏感设施时限速禁鸣,避免夜间运输扰民。 运营期:①从声源上控制。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设备;将箱变等主要噪声源布置在距离周边民房相对较远部位,降低噪声影响; ②主要设备基础均考虑减振,降低振动噪声; ③运行时加强对箱变等设备维护,定期检修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4)固废 施工期:①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 ②限制施工范围,不在施工范围外乱倒乱压植被。 ③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施工项目部等临时建筑物,全面清理可能残留的砂石料、混凝土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以及临时堆土,并做好建筑垃圾清运、场地清理和迹地恢复。 运营期:①箱变变压器事故废油,属于危险废物,箱变变压器底部设置集油池,集油池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规范采取防渗措施,收集后废油直接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暂存。含油废手套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依托咸宜光伏二期升压站((110kV城口风光互补电站))内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后交由资质的单位处置。 ②运营期依托工作人员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③报废光伏电池组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妥善贮存,最终交由专业厂家回收。 ④根据《光伏组件回收再利用通用技术要求》(GB/T *-2021)要求,遵循资源利用最大化、环境污染最小化的基本原则下,按照再使用、再生利用和回收利用的顺序,将废弃光伏组件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311-*-04-01-* |
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8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讯地址:城口县复兴街道茅坪社区行政综合楼B栋8楼,邮编:*。
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 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1 | 中广核城口28MW光伏项目 | (略) 城口县咸宜镇 | 中广 (略) | 重庆精创 (略)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场区、35k (略) 接入110kV城口风光互补电站。项目计划安装*块585Wp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组件,直流侧总装机容量为30.*MWp,交流侧总装机容量为28MW。项目总投资8480.*元,其中环保投资146.*元,占总投资的1.7%。 | (1)废气 施工期:①工程区不宜使用油耗高、效率低、废气排放严重的施工机械,对燃油设备要合理配置,加强管理与维护,减少燃油污染物排放。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避免因机械保养不当而导致的尾气排放量增大,对于排放量严重超标的机械应禁止使用。 ②对易产生扬尘的地点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对各工区、作业区土石方开挖、回填等产生的生产性粉尘应进行适当的加湿处理;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早、午、晚各洒水1次,若遇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施工场地洒水与否对扬尘的影响很大,场地洒水后,扬尘量将降低28%~75%,可大大减少其对环境的影响。 ③对运输过程中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如水泥、细砂等必须压实,填装高度禁止超过车斗防护栏,散装水泥运输采用水泥槽罐车,加盖篷布等措施,避免洒落引起二次扬尘,对施工车辆实行限速控制。 ④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建筑材料的堆场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如在大风天气,对散料堆场采取洒水、密闭存储、围挡、防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以减少建设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在装卸、堆放、搅拌过程中的粉尘外逸,降低工程建设对当地的空气污染。 (2)废水 施工期:①加强对施工现场使用带油的机械器具的检修和维护,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油;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等废弃物。 ②目前咸宜光伏二期已基本建设完成,本项目建设将依托咸宜光伏二期建设的临时施工营地设置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林草堆肥处理。 ③施工单位要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生产废水。施工期尽量避开雨季,土建施工尽量一次到位,避免重复开挖。对开挖的土方周围砂石料等施工材料以及开挖裸露面采用苫布或彩条布覆盖;同时对临时堆土进行拦挡、对施工区域做好临时排水措施,设置简易沉砂池,施工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沉淀池如有浮油,回收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 运营期:①光伏电池组件表面清洗采用小水量浸润、人工擦洗的节水方式冲洗,清洗产生的废水作为光伏发电单元下方种植的植物的灌溉或绿化补充水。 ②运营期依托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中广核重庆城口咸宜光伏项目二期升压站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2020)标准,用于站区绿化。 (3)噪声 施工期:施工期施工设备噪声对周边附近居民的影响较大,施工期需要加强噪声源合理布局,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施工期噪声对周边居民的不利影响将得到减缓。同时,在施工期还需做到以下防治措施: ①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合理布局,使高噪声源设备尽量远离野生动物、鸟类栖息的林区;加强工程区施工机械、动力设备的维护保养,淘汰落后的高噪施工设备,选取能耗小,噪声低,振动小的先进施工机械。 ②对声源较高的固定机械设备,若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需采取临时屏蔽措施,或置于室内。对影响严重声源应强化隔声、减噪措施,防止扰民事件的发生。 ③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严格控制夜间施工,禁止夜间高噪设备施工,避免夜间进行运输。 ④选择性能优良的工程运输车辆,并加强维护保养,同时加强运输管理工作,经过场镇、居民住宅等声环境敏感设施时限速禁鸣,避免夜间运输扰民。 运营期:①从声源上控制。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设备;将箱变等主要噪声源布置在距离周边民房相对较远部位,降低噪声影响; ②主要设备基础均考虑减振,降低振动噪声; ③运行时加强对箱变等设备维护,定期检修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4)固废 施工期:①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 ②限制施工范围,不在施工范围外乱倒乱压植被。 ③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施工项目部等临时建筑物,全面清理可能残留的砂石料、混凝土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以及临时堆土,并做好建筑垃圾清运、场地清理和迹地恢复。 运营期:①箱变变压器事故废油,属于危险废物,箱变变压器底部设置集油池,集油池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规范采取防渗措施,收集后废油直接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暂存。含油废手套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依托咸宜光伏二期升压站((110kV城口风光互补电站))内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后交由资质的单位处置。 ②运营期依托工作人员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③报废光伏电池组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妥善贮存,最终交由专业厂家回收。 ④根据《光伏组件回收再利用通用技术要求》(GB/T *-2021)要求,遵循资源利用最大化、环境污染最小化的基本原则下,按照再使用、再生利用和回收利用的顺序,将废弃光伏组件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311-*-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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