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福莱克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万台发动机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报告
安庆福莱克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万台发动机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报告
评 价 信 息 表 | ||||
评价报告名称 | 安庆福莱 (略) 年产*台发动机项目 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 (报告编号:*-134) | |||
行业类别 | 汽车用发动机制造 | 评价类型 | 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 | |
项目地址 | 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 | |||
项目简介 | 安庆福莱 (略) 成立于2020年08月14日,住所位于 (略) 经开 (略) 18号,法定代表人刘林,注册资本*万,主要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和销售发动机。 安庆福莱 (略) 拟投资*万元,在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圆梦新区建设“年产*台发动机项目”,新建发动机联合厂房以及配套的公用辅助工程,建设含477系列缸盖线、477系列缸体线、E系列缸盖线、E系列缸体线、E系列曲轴线、E系列连杠线、E系列凸轮轴线、热试线、装配线共9条生产线。项目达产后,形成年生产*台发动机的能力。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约*万元人民币,全部由企业自筹。 2021年8月5日安庆福莱 (略) 与安庆皖江 (略) 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租赁西 (略) 南 (略) 土地面积约*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9)进行辨识,项目行业分类属于C3620(门类为制造业,大类汽车制造业,小类为汽车用发动机制造),依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19〕17号)进行辨识,本项目行业属于机械行业范畴。 | |||
技术负责人 | 田莉娟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施强 | |
姓名 | 职务 | 职业资格证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方新超 | 组长 | S** | |
项目组成员 (报告编制人) | 许微微 | 组员 | S** | |
郭新姣 | 组员 | S** | ||
木坤 | 组员 | S** | ||
报告审核人 | 胡涛 | |||
现场开展评价人员 | 方新超、许微微、郭新姣、木坤 | |||
专家评审情况 | 2023年9月时间通过评审 | |||
评价结论 | (1)本项目选址、外部安全条件良好,与厂区外部建构筑物的安全防火间距符合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本项目功能分区较合理,厂区各建构筑物安全间距、防火分区的设置均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的要求。 (3)主要装置、设施单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灼烫腐蚀、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噪声该项目在竣工投产后必须重点防范的是火灾爆炸和机械伤害事故。 (4)该项目的生产工艺技术成熟、可靠,选用的工艺技术、装置设备未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限制、淘汰类,选用的主要生产设备、设施能较好匹配整个生产过程。 (5)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 |||
现场开展照片 | |
评 价 信 息 表 | ||||
评价报告名称 | 安庆福莱 (略) 年产*台发动机项目 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 (报告编号:*-134) | |||
行业类别 | 汽车用发动机制造 | 评价类型 | 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 | |
项目地址 | 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 | |||
项目简介 | 安庆福莱 (略) 成立于2020年08月14日,住所位于 (略) 经开 (略) 18号,法定代表人刘林,注册资本*万,主要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和销售发动机。 安庆福莱 (略) 拟投资*万元,在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圆梦新区建设“年产*台发动机项目”,新建发动机联合厂房以及配套的公用辅助工程,建设含477系列缸盖线、477系列缸体线、E系列缸盖线、E系列缸体线、E系列曲轴线、E系列连杠线、E系列凸轮轴线、热试线、装配线共9条生产线。项目达产后,形成年生产*台发动机的能力。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约*万元人民币,全部由企业自筹。 2021年8月5日安庆福莱 (略) 与安庆皖江 (略) 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租赁西 (略) 南 (略) 土地面积约*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9)进行辨识,项目行业分类属于C3620(门类为制造业,大类汽车制造业,小类为汽车用发动机制造),依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19〕17号)进行辨识,本项目行业属于机械行业范畴。 | |||
技术负责人 | 田莉娟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施强 | |
姓名 | 职务 | 职业资格证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方新超 | 组长 | S** | |
项目组成员 (报告编制人) | 许微微 | 组员 | S** | |
郭新姣 | 组员 | S** | ||
木坤 | 组员 | S** | ||
报告审核人 | 胡涛 | |||
现场开展评价人员 | 方新超、许微微、郭新姣、木坤 | |||
专家评审情况 | 2023年9月时间通过评审 | |||
评价结论 | (1)本项目选址、外部安全条件良好,与厂区外部建构筑物的安全防火间距符合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本项目功能分区较合理,厂区各建构筑物安全间距、防火分区的设置均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的要求。 (3)主要装置、设施单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灼烫腐蚀、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噪声该项目在竣工投产后必须重点防范的是火灾爆炸和机械伤害事故。 (4)该项目的生产工艺技术成熟、可靠,选用的工艺技术、装置设备未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限制、淘汰类,选用的主要生产设备、设施能较好匹配整个生产过程。 (5)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 |||
现场开展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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