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乐群养殖区养殖尾水处理示范工程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万宁市乐群养殖区养殖尾水处理示范工程

发布时间:2024-03-28 文章来源: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万宁市乐群养殖区养殖尾水处理示范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0898-*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内政务服务大厅交通环保审批室

邮编:*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万宁市乐群养殖区养殖尾水处理示范工程
(略) (略) "
(略) 和乐镇乐群村委会小海北岸港北渔港西侧
海口然德 (略)
总占地面积约为*平方米(135.5亩),采用“多营养级复合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主要建设工程包括要生态沟渠埋管、拦水坝、过滤坝、设备房及设备、池塘等工程。
通过实施海水养殖废水处理工程,削减区域内排放的污染物而改善周边生态环境,使万宁小海地区环境生态得到一个健康良性循环,促进小海周边水产养殖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略) 生态文明的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帮助。项目属于环保工程,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环保政策,用地符合规划要求,选址、尾水处理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合理可行。但根据《万宁市乐群养殖区养殖尾水处理示范工程项目设计初步设计说明(修编版)》及《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万宁市乐群养殖区养殖尾水处理示范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三合一”简化程序》(万行审批[2021]517号),详见报告表附件2,项目主要为建筑工程、室外工程、绿化工程、管网工程及处理区建设工程内容,均不涉及尾水排放工程。根据《 (略) 和乐镇乐群村海洋养殖聚集区养殖尾水排口规范化设置论证报告》(报批稿)项目排污 (略) 和乐镇乐群村港北港海域(排污口坐标:E110°30′3.629″,N18°53′29.926″),离岸123m处。尾水排放、管网涉及海域的使用,需进行海域使用论证、及相关设计。 (略) 海域使用论证、及相关设计与本项目建设同步进行,涉及海洋工程内容需另做环评。 (略) 工程没有获得批复前,本项目不得将尾水排入和乐镇乐群村港北港海域。
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目录(2019年版)》;也与《 (略)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6-2030年)(2020年修编)》、《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略) “三线一单”成果等相关规划相符。
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特殊生态敏感区,不涉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重要生态敏感区,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
议设置废水总量控制标准为CODMn:146t/a,BOD5:87.6t/a,无机氮:7.3t/a,活性磷酸盐:0.73t/a,SS:511t/a。
1、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严格按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严禁施工队自行使用混凝土搅拌机。 ②建设施工活动中,必须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③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施工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作业处 (略) 。 ④施工过程使用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密闭存储或者设置围挡;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 ⑤施工过程产生的弃料等固废应及时清运。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 ⑥施工工地内及工地出口 (略) 间 (略) ,应铺设钢板或者铺设水泥混泥土;铺设用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并辅以洒水、喷洒抑尘剂等措施, (略) 面清洁,防止机动车扬尘。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内设置沉淀池,将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中或施工现场的洒水降尘,不外排。不布置住宿区,借用镇区居民家庭厕所,不设置临时厕所。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建议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大量高噪声施工设备同时施工,安排高噪声施工作业在白天完成。夜间(22:00~06:00)禁止进行对周边环境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②施工中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施工,防止机械噪声的超标。打桩机禁止夜间作业。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如:砂土、石块、水泥等 (略) 材料,废金属、钢筋、铁丝等可以回收利用,其他的统一 (略) 政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统一处置。②施工开挖的土方应有计划的分层回填,并尽量将表土回填表层。弃土应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运至指定地点,对于因建设破坏的植被,待施工完成后尽快按厂区绿化方案恢复。③车辆运土时避免洒落,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将轮子的泥土去除干净,防止带土出场,影响环境整洁。④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分类 (略) 政环卫部门组织清运处理,严禁随地丢弃。 2、运营期 (1)废气治理 项目采用定期除臭剂喷淋的方法对尾水处理系统的各个产污环节进行除臭、同时废水经过BAF反应器和有机物分离器去除水中大量有机物降低恶臭的产生以及厂区加强绿化。 (2)废水处理 尾水处理选择以沉淀过滤、设备房设备生化处理(BAF+MAF+MDF)、多营养级复合水处理系统(曝气池、过滤池、填料池)和多营养级复合人工湿地治理技术工艺。尾水处理达标 (略) 和乐镇乐群村港北港海域。 (3)噪声治理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全部布置于密闭区域内,同时项目厂区及厂界均绿化,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处理,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治理 人员产生生活垃圾、废弃包装袋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污泥经晾晒脱水之后 (略) (万 (略) 、 (略) 福隆 (略) )、万宁热带植物园等收购作用肥料 (略) 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当作为肥料时污泥满足《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标准限值;危险固废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固废均能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区域声环境能够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声环境质量良好。
项目为养殖尾水治理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风险物质,无重大危险源,其发生事故的概率较低;根据评价提出的要求,做好处理区和相关设施的防渗措施,其环境危害较小,编制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局备案。
发布时间:2024-03-28 文章来源: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万宁市乐群养殖区养殖尾水处理示范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0898-*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内政务服务大厅交通环保审批室

邮编:*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万宁市乐群养殖区养殖尾水处理示范工程
(略) (略) "
(略) 和乐镇乐群村委会小海北岸港北渔港西侧
海口然德 (略)
总占地面积约为*平方米(135.5亩),采用“多营养级复合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主要建设工程包括要生态沟渠埋管、拦水坝、过滤坝、设备房及设备、池塘等工程。
通过实施海水养殖废水处理工程,削减区域内排放的污染物而改善周边生态环境,使万宁小海地区环境生态得到一个健康良性循环,促进小海周边水产养殖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略) 生态文明的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帮助。项目属于环保工程,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环保政策,用地符合规划要求,选址、尾水处理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合理可行。但根据《万宁市乐群养殖区养殖尾水处理示范工程项目设计初步设计说明(修编版)》及《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万宁市乐群养殖区养殖尾水处理示范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三合一”简化程序》(万行审批[2021]517号),详见报告表附件2,项目主要为建筑工程、室外工程、绿化工程、管网工程及处理区建设工程内容,均不涉及尾水排放工程。根据《 (略) 和乐镇乐群村海洋养殖聚集区养殖尾水排口规范化设置论证报告》(报批稿)项目排污 (略) 和乐镇乐群村港北港海域(排污口坐标:E110°30′3.629″,N18°53′29.926″),离岸123m处。尾水排放、管网涉及海域的使用,需进行海域使用论证、及相关设计。 (略) 海域使用论证、及相关设计与本项目建设同步进行,涉及海洋工程内容需另做环评。 (略) 工程没有获得批复前,本项目不得将尾水排入和乐镇乐群村港北港海域。
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目录(2019年版)》;也与《 (略)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6-2030年)(2020年修编)》、《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略) “三线一单”成果等相关规划相符。
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特殊生态敏感区,不涉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重要生态敏感区,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
议设置废水总量控制标准为CODMn:146t/a,BOD5:87.6t/a,无机氮:7.3t/a,活性磷酸盐:0.73t/a,SS:511t/a。
1、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严格按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严禁施工队自行使用混凝土搅拌机。 ②建设施工活动中,必须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③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施工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作业处 (略) 。 ④施工过程使用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密闭存储或者设置围挡;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 ⑤施工过程产生的弃料等固废应及时清运。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 ⑥施工工地内及工地出口 (略) 间 (略) ,应铺设钢板或者铺设水泥混泥土;铺设用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并辅以洒水、喷洒抑尘剂等措施, (略) 面清洁,防止机动车扬尘。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内设置沉淀池,将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中或施工现场的洒水降尘,不外排。不布置住宿区,借用镇区居民家庭厕所,不设置临时厕所。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建议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大量高噪声施工设备同时施工,安排高噪声施工作业在白天完成。夜间(22:00~06:00)禁止进行对周边环境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②施工中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施工,防止机械噪声的超标。打桩机禁止夜间作业。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如:砂土、石块、水泥等 (略) 材料,废金属、钢筋、铁丝等可以回收利用,其他的统一 (略) 政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统一处置。②施工开挖的土方应有计划的分层回填,并尽量将表土回填表层。弃土应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运至指定地点,对于因建设破坏的植被,待施工完成后尽快按厂区绿化方案恢复。③车辆运土时避免洒落,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将轮子的泥土去除干净,防止带土出场,影响环境整洁。④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分类 (略) 政环卫部门组织清运处理,严禁随地丢弃。 2、运营期 (1)废气治理 项目采用定期除臭剂喷淋的方法对尾水处理系统的各个产污环节进行除臭、同时废水经过BAF反应器和有机物分离器去除水中大量有机物降低恶臭的产生以及厂区加强绿化。 (2)废水处理 尾水处理选择以沉淀过滤、设备房设备生化处理(BAF+MAF+MDF)、多营养级复合水处理系统(曝气池、过滤池、填料池)和多营养级复合人工湿地治理技术工艺。尾水处理达标 (略) 和乐镇乐群村港北港海域。 (3)噪声治理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全部布置于密闭区域内,同时项目厂区及厂界均绿化,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处理,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治理 人员产生生活垃圾、废弃包装袋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污泥经晾晒脱水之后 (略) (万 (略) 、 (略) 福隆 (略) )、万宁热带植物园等收购作用肥料 (略) 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当作为肥料时污泥满足《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标准限值;危险固废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固废均能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区域声环境能够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声环境质量良好。
项目为养殖尾水治理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风险物质,无重大危险源,其发生事故的概率较低;根据评价提出的要求,做好处理区和相关设施的防渗措施,其环境危害较小,编制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局备案。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