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粒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8000t有机肥项目
海南海粒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8000t有机肥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海粒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8000t有机肥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 (略) 迎宾 (略) 怡心花园D18号楼( (略) 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类综窗或洋浦经济开 (略) 8号三楼(洋浦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类综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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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粒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8000t有机肥项目 | |
海南海 (略) " | |
(略) 新 (略) (略) 立交桥出口处西侧 | |
海南纳川 (略) | |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000m2,总建筑面积为3000m2,建设一条有机肥加工生产线,年产有机肥8000t。 | |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政策,选址布局合理,项目拟采用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具有经济和技术可行性,可确保达标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经相应措施处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产生的污染物对当地的环境影响不大。只要在本项目的建设中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污染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中第“一、农林牧渔业”第13条“绿色农业”中规定的“有机废弃物无害化、价值化处理及有机肥料产业化技术开发与应用”;本项目不属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中的“禁止类、限制类”,因此项目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要求。 | |
项目用地为设施农用地,在“三区三线”中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耕地保护目标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等相关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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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臭气,主要污染物是氨、硫化氢、臭气,采用密闭集气+生物除臭塔除臭,经15m高排放口排放。粉碎、筛分、包装等过程会产生粉尘,集气罩收集由一台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处理用做农肥。生物除臭塔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 固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分别回收或外售处理,建设危废暂存间一座,危险废物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
1、大气环境 (略) 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 (略) 环境质量年报》,本项目区域SO2、NO2、PM10、PM2.5、CO和O3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以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属于达标区;对项目区域NH3、H2S、臭气浓度、TSP进行补充监测,NH3、H2S现状浓度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的浓度限值要求,TSP现状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中的浓度限值要求,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2、声环境 本项目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声环境保护目标。 3、地表水环境 距离项目较近的地表水体为项目东北侧4km的北门江。根据2023年12月海南省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3年11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北门江水质为Ⅲ类,水质良好。 | |
根据项目环境风险分析,项目风险属于简单分析,通过安全操作规程、危废暂存间加强巡查及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可减少事故发生概率和对环境的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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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海粒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8000t有机肥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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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迎宾 (略) 怡心花园D18号楼( (略) 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类综窗或洋浦经济开 (略) 8号三楼(洋浦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类综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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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000m2,总建筑面积为3000m2,建设一条有机肥加工生产线,年产有机肥8000t。 | |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政策,选址布局合理,项目拟采用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具有经济和技术可行性,可确保达标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经相应措施处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产生的污染物对当地的环境影响不大。只要在本项目的建设中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污染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中第“一、农林牧渔业”第13条“绿色农业”中规定的“有机废弃物无害化、价值化处理及有机肥料产业化技术开发与应用”;本项目不属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中的“禁止类、限制类”,因此项目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要求。 | |
项目用地为设施农用地,在“三区三线”中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耕地保护目标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等相关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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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臭气,主要污染物是氨、硫化氢、臭气,采用密闭集气+生物除臭塔除臭,经15m高排放口排放。粉碎、筛分、包装等过程会产生粉尘,集气罩收集由一台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处理用做农肥。生物除臭塔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 固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分别回收或外售处理,建设危废暂存间一座,危险废物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
1、大气环境 (略) 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 (略) 环境质量年报》,本项目区域SO2、NO2、PM10、PM2.5、CO和O3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以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属于达标区;对项目区域NH3、H2S、臭气浓度、TSP进行补充监测,NH3、H2S现状浓度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的浓度限值要求,TSP现状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中的浓度限值要求,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2、声环境 本项目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声环境保护目标。 3、地表水环境 距离项目较近的地表水体为项目东北侧4km的北门江。根据2023年12月海南省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3年11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北门江水质为Ⅲ类,水质良好。 | |
根据项目环境风险分析,项目风险属于简单分析,通过安全操作规程、危废暂存间加强巡查及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可减少事故发生概率和对环境的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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