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邯郸市翰润达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翰润达产业转型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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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邯郸市翰润达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翰润达产业转型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 话:0310-*

通讯地址:邯郸冀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处窗口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略) 翰 (略) 翰润达产业转型升级项目

(略) 翰 (略)

河北 (略)

邯郸冀南新区台城乡林 (略) 翰 (略) 现有厂区内

:厂区总占地44.6亩,总建筑面积*.21平方米,其中对现有厂房仓库、职工宿舍进行改造,改造建筑面积*.21平方米,改造后为原材料、成品仓库和职工宿舍;新建车间办公区两座,占地15余亩,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并更新生产设备35台。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产品产能不发生变化,仍为年产碳镁砖*t、透气砖500t、耐火浇注料6000t;项目投资: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4.3%。

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物防治措施可行性结论:

一、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1)上料、破碎、筛分、磨粉、混料废气。项目电熔镁砂在上料、破碎、筛分、磨粉、混料过程中会产生废气,项目设置密闭上料间,上料间设置集气管道;运输皮带密闭,皮带连接点处、破碎机、振动筛、雷蒙磨、拌料机进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设施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其他颗粒物二级标准要求及《河北省砖瓦、石灰、耐火材料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冀气领办〔2021〕60号)及《 (略) 砖瓦、石灰、耐火材料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邯气领办〔2021〕46 号)要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2)烘干废气。项目在物料烘干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本项目烘干窑生产时全密闭并设置集气管道,烘干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然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外排废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排放限值60mg/m3,*醛排放限值5mg/m3,酚类排放限值15mg/m3)。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输车辆清洗水经1座10m3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职工盥洗废水经1座6m3沉淀池沉淀后部分用于厂区泼洒抑尘,部分用于运输车辆清洗,不外排。厂区设置防渗旱厕,由附近农户定期清掏。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为颚式破碎机、对辊破碎机、振动筛、雷蒙磨、拌料机、压砖机、风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风机加装消声器,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65dB(A),夜间噪声≤55dB(A))。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1)一般固体废物: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泥沙送垃圾填埋场填埋。(2)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催化剂危废间暂存后由厂家定期回收。(3)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 话:0310-*

通讯地址:邯郸冀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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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略) 翰 (略) 翰润达产业转型升级项目

(略) 翰 (略)

河北 (略)

邯郸冀南新区台城乡林 (略) 翰 (略) 现有厂区内

:厂区总占地44.6亩,总建筑面积*.21平方米,其中对现有厂房仓库、职工宿舍进行改造,改造建筑面积*.21平方米,改造后为原材料、成品仓库和职工宿舍;新建车间办公区两座,占地15余亩,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并更新生产设备35台。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产品产能不发生变化,仍为年产碳镁砖*t、透气砖500t、耐火浇注料6000t;项目投资: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4.3%。

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物防治措施可行性结论:

一、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1)上料、破碎、筛分、磨粉、混料废气。项目电熔镁砂在上料、破碎、筛分、磨粉、混料过程中会产生废气,项目设置密闭上料间,上料间设置集气管道;运输皮带密闭,皮带连接点处、破碎机、振动筛、雷蒙磨、拌料机进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设施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其他颗粒物二级标准要求及《河北省砖瓦、石灰、耐火材料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冀气领办〔2021〕60号)及《 (略) 砖瓦、石灰、耐火材料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邯气领办〔2021〕46 号)要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2)烘干废气。项目在物料烘干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本项目烘干窑生产时全密闭并设置集气管道,烘干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然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外排废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排放限值60mg/m3,*醛排放限值5mg/m3,酚类排放限值15mg/m3)。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输车辆清洗水经1座10m3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职工盥洗废水经1座6m3沉淀池沉淀后部分用于厂区泼洒抑尘,部分用于运输车辆清洗,不外排。厂区设置防渗旱厕,由附近农户定期清掏。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为颚式破碎机、对辊破碎机、振动筛、雷蒙磨、拌料机、压砖机、风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风机加装消声器,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65dB(A),夜间噪声≤55dB(A))。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1)一般固体废物: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泥沙送垃圾填埋场填埋。(2)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催化剂危废间暂存后由厂家定期回收。(3)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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