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岩坦镇溪下社区建设规划局部地块规划修改批前公示
永嘉县岩坦镇溪下社区建设规划局部地块规划修改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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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岩坦镇溪下社区建设规划局部地块规划修改》由永嘉县规 (略) 编制。已于2024年3月4日通过县有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根据有关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完成成果稿。为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规划予以批前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4月1日——2024年5月1日(共30自然日),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坐标系规划修改 原规划采用独立坐标系,本次规划修改将坐标系调整为国家大地2000坐标系,并采用最新的测量地形图。 二、规划范围线规划修改 原规划范围内涉及少量生态红线,本次规划修改将涉及生态红线部分调出规划范围,以满足生态保护需求。 三、河道规划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根据《永嘉县水域保护规划》和原规划水利控制要求修改河道线和河道管理范围,滨水沿线绿地和地块进行相应调整。 四、道路规划修改 本次规划修结 (略) 、永久基本农田和河道调 (略) (略) 红线宽度,道路沿线地块进行相应调整。 溪界线:规划将县道溪下 (略) 溪界线溪下段还原,道路红线控制8米,公路管理范围不小于11米。 (略) :规 (略) 根 (略) 和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调整,取消学校门口至山体段,同时局 (略) 线位,道路红线按原规划6米控制。 (略) :规划根 (略) 和水利河 (略) 线位,道路红线宽度按原控规控制。 (略) :本次规划修改根 (略) 、永久基本农田和水利河 (略) 线位,道路红线按原规划8米控制, (略) 段调整为6-7米。 五、用地布局规划修改 近期溪下乡将扩建改 (略) ,规划将原粮食仓库用地及周边地 (略) 用地范围,将原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和部分公共绿地(G1)调整为医疗保健用地(C4), (略) 的建设需求,控制指标根据要求进行调整。 将现状溪下村文化中心用地由原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还原为文体科技用地(C3)。 因建 (略) 书房需要,乡政府对面、大源溪南侧闲 (略) 书房,拟将规划公共绿地(G1)调整二类居住用地(R2),底层作为公共 (略) 书房使用。 根据文保单位要求,按照溪下金氏宗祠文物保护的要求划定文物本体、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结合《永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将原规划中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用地规划为农林用地(E2),则原规划教育机构用地(C2、幼儿园)和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为农林用地(E2)。 规划编制时因地形图测量时存在少测漏测等情况,部分民房和基础公共服务设施未测导致地块用地性质与实际功能不符,本次规划将沿溪现状民房和山顶现状民房还原为二类居住用地(R2);现状溪下村供水站和通讯基站还原为公用工程用地(U1);将现状停车场还原为广场用地(S2),现状绿地和小山体还原为公共绿地(G1)。 六、用地界线和用地编码规划修改 本规划修改结合用地布局、道路、河道和绿化带修改用地界线并对各地块进行重新编码。 七、地块指标规划修改 根据相关规划规范和文件,本规划修改结合用地布局、道路以及河道等修改对各地块控制指标进行修改 八、建筑退让和地块出入口规划修改 依据原规划和国家、地方等相关规范明确地块建筑退让要求;根据该地块区位和地理条件,本规划修改对地块建议机动车出入口方向进行相应修改。 九、 (略) 政设施规划修改 本规划修改后建设用地规模减少,公共、市政设施用地增加。此外规划修改后人口规模减少,经分析,公共 (略) 政基础按规划修改后配置。 十、其他 遵循与原规划深度基本一致的原则,其他维持不变。本修改内容和图则同时使用方可生效,并与原规划文本共同使用。 凡是关心该规划和该规划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有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之日起30天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审中心,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日---2024年5月1日(共30自然日) 公示地址:永嘉县 (略) 站 http://** 联系地址:永嘉县南城 (略) 117号(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编:*(上塘) 联系电话:0577—* 附图: 01、 区位图 02、 土地使用现状图 03、 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前) 04、 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后)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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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岩坦镇溪下社区建设规划局部地块规划修改》由永嘉县规 (略) 编制。已于2024年3月4日通过县有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根据有关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完成成果稿。为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规划予以批前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4月1日——2024年5月1日(共30自然日),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坐标系规划修改 原规划采用独立坐标系,本次规划修改将坐标系调整为国家大地2000坐标系,并采用最新的测量地形图。 二、规划范围线规划修改 原规划范围内涉及少量生态红线,本次规划修改将涉及生态红线部分调出规划范围,以满足生态保护需求。 三、河道规划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根据《永嘉县水域保护规划》和原规划水利控制要求修改河道线和河道管理范围,滨水沿线绿地和地块进行相应调整。 四、道路规划修改 本次规划修结 (略) 、永久基本农田和河道调 (略) (略) 红线宽度,道路沿线地块进行相应调整。 溪界线:规划将县道溪下 (略) 溪界线溪下段还原,道路红线控制8米,公路管理范围不小于11米。 (略) :规 (略) 根 (略) 和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调整,取消学校门口至山体段,同时局 (略) 线位,道路红线按原规划6米控制。 (略) :规划根 (略) 和水利河 (略) 线位,道路红线宽度按原控规控制。 (略) :本次规划修改根 (略) 、永久基本农田和水利河 (略) 线位,道路红线按原规划8米控制, (略) 段调整为6-7米。 五、用地布局规划修改 近期溪下乡将扩建改 (略) ,规划将原粮食仓库用地及周边地 (略) 用地范围,将原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和部分公共绿地(G1)调整为医疗保健用地(C4), (略) 的建设需求,控制指标根据要求进行调整。 将现状溪下村文化中心用地由原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还原为文体科技用地(C3)。 因建 (略) 书房需要,乡政府对面、大源溪南侧闲 (略) 书房,拟将规划公共绿地(G1)调整二类居住用地(R2),底层作为公共 (略) 书房使用。 根据文保单位要求,按照溪下金氏宗祠文物保护的要求划定文物本体、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结合《永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将原规划中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用地规划为农林用地(E2),则原规划教育机构用地(C2、幼儿园)和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为农林用地(E2)。 规划编制时因地形图测量时存在少测漏测等情况,部分民房和基础公共服务设施未测导致地块用地性质与实际功能不符,本次规划将沿溪现状民房和山顶现状民房还原为二类居住用地(R2);现状溪下村供水站和通讯基站还原为公用工程用地(U1);将现状停车场还原为广场用地(S2),现状绿地和小山体还原为公共绿地(G1)。 六、用地界线和用地编码规划修改 本规划修改结合用地布局、道路、河道和绿化带修改用地界线并对各地块进行重新编码。 七、地块指标规划修改 根据相关规划规范和文件,本规划修改结合用地布局、道路以及河道等修改对各地块控制指标进行修改 八、建筑退让和地块出入口规划修改 依据原规划和国家、地方等相关规范明确地块建筑退让要求;根据该地块区位和地理条件,本规划修改对地块建议机动车出入口方向进行相应修改。 九、 (略) 政设施规划修改 本规划修改后建设用地规模减少,公共、市政设施用地增加。此外规划修改后人口规模减少,经分析,公共 (略) 政基础按规划修改后配置。 十、其他 遵循与原规划深度基本一致的原则,其他维持不变。本修改内容和图则同时使用方可生效,并与原规划文本共同使用。 凡是关心该规划和该规划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有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之日起30天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审中心,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日---2024年5月1日(共30自然日) 公示地址:永嘉县 (略) 站 http://** 联系地址:永嘉县南城 (略) 117号(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编:*(上塘) 联系电话:0577—* 附图: 01、 区位图 02、 土地使用现状图 03、 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前) 04、 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后)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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