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路以南、文化路以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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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山路以南、文化路以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以南、 (略) 以东地块,项目单位为摸清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确定项目所在地是否符合土地性质变更的条件,项目单位蒙阴县土地整理中心委托我单位(山东 (略) )进行地块的初步调查,并已通过评审。现将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 (略) 以南、 (略) 以东地块

建设地点: (略) 以南、 (略) 以东

建设单位:蒙阴县土地整理中心

调查结论:本次对项目地块进行初步调查,经调查项目地块原为农田,项目地块以及周边无生产企业,且项目地块周边无污染源,并辅助现场快速检测未发现污染情况。故本公司结论为该项目无污染,系项目影响不大,不需要进行进一步调查。

公示时间: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

,山东,蒙阴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以南、 (略) 以东地块,项目单位为摸清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确定项目所在地是否符合土地性质变更的条件,项目单位蒙阴县土地整理中心委托我单位(山东 (略) )进行地块的初步调查,并已通过评审。现将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 (略) 以南、 (略) 以东地块

建设地点: (略) 以南、 (略) 以东

建设单位:蒙阴县土地整理中心

调查结论:本次对项目地块进行初步调查,经调查项目地块原为农田,项目地块以及周边无生产企业,且项目地块周边无污染源,并辅助现场快速检测未发现污染情况。故本公司结论为该项目无污染,系项目影响不大,不需要进行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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