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白云鄂博矿区分局关于2024年3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白云鄂博矿区分局关于2024年3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白云鄂博矿区分局关于2024年3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3月29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10日(7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2-*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白云鄂博矿区分局 邮编:*
2024年3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略) 环 (略) 年产1亿件电子元器件项目报告书的批复 | 包环管字*[2024]3号 | 2024年3月29日 |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白云鄂博矿区分局关于2024年3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3月29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10日(7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2-*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白云鄂博矿区分局 邮编:*
2024年3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略) 环 (略) 年产1亿件电子元器件项目报告书的批复 | 包环管字*[2024]3号 | 2024年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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