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潜山弘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混凝土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关于《潜山弘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混凝土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潜山 (略) 混凝土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审批。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略) 生态环境分局行政许可股。 | ||||
项目名称: | 潜山 (略) 混凝土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黄铺镇民营经济园区 | |||
建设单位: | 潜山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境 (略) |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 (略) (略) 黄铺镇民营经济园区。项目 (略) ,南侧为潜山黄铺镇返乡农民工创业园、西侧 (略) 、北侧为米兰电子,最近敏感点位西侧160m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置三一重工240生产线一条,购置自动洗车台、污水压淤机、大棚喷雾系统等设备12台(套) ,配套其他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可新增混凝土*立方米/年。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潜山 (略) 原为潜山县 (略) ,两公司于2018年9月6日与达成股权转让协议,潜山县 (略) 现有项目及厂房建设单位变更为潜山 (略) 。本次项目为扩建项目。 项目水污染物主要为生活污水,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产;新增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略) 接入黄铺镇污水处理厂,执行黄铺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厂区内采用雾炮降尘、厂区裸露地面均进行绿化处理,道路硬化、并定期洒水抑尘,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及时清扫地面等措施减少扬尘的产生;原料库除保留必要进出口,其余部分需密闭,并且在进出口处安装软帘,顶部设置喷淋降尘系统进行抑尘;项目新增4个筒仓,每个粉料筒仓均配备一套仓顶脉冲布袋除尘器,筒仓呼吸粉尘经仓顶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封闭搅拌楼中无组织排放;投料、搅拌粉尘经喷淋抑尘后再经封闭的搅拌楼进一步阻隔沉降后无组织排放;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相关标准要求。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固废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固废两大类,一般固体废物沉淀池污泥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及废油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进行建设,临时贮存、转移、处置均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要求进行。危险废物委托处理处置时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办理转移联单手续。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556-* | ||||
受理部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分局 | 联系电话: | 0556-* |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综合窗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潜山 (略) 混凝土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审批。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略) 生态环境分局行政许可股。 | ||||
项目名称: | 潜山 (略) 混凝土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黄铺镇民营经济园区 | |||
建设单位: | 潜山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境 (略) |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 (略) (略) 黄铺镇民营经济园区。项目 (略) ,南侧为潜山黄铺镇返乡农民工创业园、西侧 (略) 、北侧为米兰电子,最近敏感点位西侧160m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置三一重工240生产线一条,购置自动洗车台、污水压淤机、大棚喷雾系统等设备12台(套) ,配套其他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可新增混凝土*立方米/年。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潜山 (略) 原为潜山县 (略) ,两公司于2018年9月6日与达成股权转让协议,潜山县 (略) 现有项目及厂房建设单位变更为潜山 (略) 。本次项目为扩建项目。 项目水污染物主要为生活污水,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产;新增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略) 接入黄铺镇污水处理厂,执行黄铺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厂区内采用雾炮降尘、厂区裸露地面均进行绿化处理,道路硬化、并定期洒水抑尘,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及时清扫地面等措施减少扬尘的产生;原料库除保留必要进出口,其余部分需密闭,并且在进出口处安装软帘,顶部设置喷淋降尘系统进行抑尘;项目新增4个筒仓,每个粉料筒仓均配备一套仓顶脉冲布袋除尘器,筒仓呼吸粉尘经仓顶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封闭搅拌楼中无组织排放;投料、搅拌粉尘经喷淋抑尘后再经封闭的搅拌楼进一步阻隔沉降后无组织排放;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相关标准要求。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固废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固废两大类,一般固体废物沉淀池污泥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及废油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进行建设,临时贮存、转移、处置均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要求进行。危险废物委托处理处置时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办理转移联单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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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分局 | 联系电话: | 0556-* |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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