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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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进行湖南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环保相关意见,现将本项目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欢迎有关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规划范围

  本轮规划范围以湘发改园区[2022]601号核定范围为基础进行调区扩区工作,调整后园区总面积为1247.40公顷,其中:片区一:东至秧溪河, (略) 以南150米,东至仙溪冲村王家垄,北至仙溪冲村村界,面积149.37公顷;片区二:东至东河, (略) ,西至林邑大道, (略) ,面积78.63公顷;片区三: (略) , (略) ,西至郴永大道, (略) ,面积1019.40公顷。

  二、产业定位

  湖南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产业、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为主,配套发展智慧物流业、跨境电商产业、宝玉石产业。

  三、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园区内现有环保合法企业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园区企业废水纳管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收集、废气处理、高空排放等措施;园区内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外售利用等;地下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包括园区内的企业厂区地面硬化等防渗措施,避免企业生产过程的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污染地下水;企业生产噪声及交通运输噪声通过采取隔音、吸音、减振等措施减缓影响;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加强施工管理,保持挖填平衡,优化用地等措施。

  四、评价结论

  湖南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与相关规划基本相协调,产业定位基本合理。在落实报告中的各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和调整建议,严格控制产业准入,妥善解决制约因素前提下,区域开发可满足当地环境承载力的要求。规划的实施对于促进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将起到重大的作用。因此,从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等角度综合分析,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的实施基本可行。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于http://**-4qnWZqw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提取码:3e16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园区内以及园区外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七、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 (略) 白露塘镇林邑大道88号 邮编:*

  联 系 人:何鹏 电子邮箱:*@*63.com 联系电话:0735-*

  八、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 (略) (国环评证*字第2702号) 联系地址: (略) 雨 (略) 12号 邮编:*

  联系人:宫工 联系电话:0731-*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邮件等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给规划实施单位。

????附件下载:附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27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进行湖南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环保相关意见,现将本项目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欢迎有关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规划范围

  本轮规划范围以湘发改园区[2022]601号核定范围为基础进行调区扩区工作,调整后园区总面积为1247.40公顷,其中:片区一:东至秧溪河, (略) 以南150米,东至仙溪冲村王家垄,北至仙溪冲村村界,面积149.37公顷;片区二:东至东河, (略) ,西至林邑大道, (略) ,面积78.63公顷;片区三: (略) , (略) ,西至郴永大道, (略) ,面积1019.40公顷。

  二、产业定位

  湖南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产业、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为主,配套发展智慧物流业、跨境电商产业、宝玉石产业。

  三、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园区内现有环保合法企业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园区企业废水纳管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收集、废气处理、高空排放等措施;园区内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外售利用等;地下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包括园区内的企业厂区地面硬化等防渗措施,避免企业生产过程的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污染地下水;企业生产噪声及交通运输噪声通过采取隔音、吸音、减振等措施减缓影响;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加强施工管理,保持挖填平衡,优化用地等措施。

  四、评价结论

  湖南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与相关规划基本相协调,产业定位基本合理。在落实报告中的各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和调整建议,严格控制产业准入,妥善解决制约因素前提下,区域开发可满足当地环境承载力的要求。规划的实施对于促进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将起到重大的作用。因此,从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等角度综合分析,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的实施基本可行。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于http://**-4qnWZqw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提取码:3e16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园区内以及园区外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七、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 (略) 白露塘镇林邑大道88号 邮编:*

  联 系 人:何鹏 电子邮箱:*@*63.com 联系电话:0735-*

  八、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 (略) (国环评证*字第2702号) 联系地址: (略) 雨 (略) 12号 邮编:*

  联系人:宫工 联系电话:0731-*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邮件等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给规划实施单位。

????附件下载:附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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