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2024年3月29日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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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2024年3月29日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6-*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 电子邮箱:*@*tt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口采油厂(利津油区) 2024-2025产能建设项目

(略) 利津县刁口乡、汀罗镇、陈庄镇。

中国 (略) (略) 河口采油厂

本项目新增产能11.*吨/年(第一年),共涉及油水井118口,其中钻井115口(97口油井、18口水井),探井转开发井3口;钻井中新钻63口、侧钻井52口(油井侧钻51口,水井侧钻1口);118口油水井共分布于79座井场,并配套建设相应的集油阀组、抽油机、注水井口装置等;新建24座燃气加热炉、1台电加热炉、2台太阳能加热炉、5台多功能罐;新建单井集油管线84.77km、集油支干线46.8km、单井掺水管线61.25km、掺水支干线31.2km、单井注水管线9.25km、注水支干线6.5km、天然气管线7km。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79%。

山东胜利 (略)

(一)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8年1月24日)要求做好扬尘管控,控制施工区域、场地定期洒水抑尘,控制车辆装载量并采取密闭或者遮盖;选用专业作业车辆及设备,使用品质较好的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焊接作业时使用低毒焊条。运营期,井口加强密封,安装油套连通套管气回收装置和截止阀等密闭措施,采出液密闭集输;原油装载采用顶部浸没式装载方式;加热炉、多功能罐的燃气废气采用天然气或伴生气等清洁燃料,配备低氮燃烧器,加热炉废气经8m排气筒排放大气,多功能罐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大气,排气筒内径为100mm~300mm。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钻井废水、施工作业废液、

压裂返排液、酸化废液由罐车拉运至埕东废液处理站预处理,经埕东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用于注水开发,不外排;管线试压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施工场地环保厕所。运营期,侧钻井废水、压裂返排液、酸化废液,由罐车拉运至埕东废液处理站预处理,经埕东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用于注水开发,不外排;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液、清管废水依托拉运至附近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用于注水开发,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尽量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从根本上降低源强;同时要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减少运行振动噪声;整体设备要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最大限度地降低噪声源的噪声。

(四)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与退役期,废弃设备及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大部分外售或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再利用的外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施工废料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由施工单位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暂存于施工场地临时垃圾桶内,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定向钻废弃泥浆由施工单位就地固化处理;设备拆除、井场清理过程产生的油泥砂、被原油污染的土壤或油渣应委托有资质单位拉运进行无害化处理。运营期,钻井固废委托第三方单位拉运处置,综合利用;联合站含油污泥、清罐底泥、废机油、含油废弃包装物、废手套、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就近临时暂存于油泥砂贮存场,定期委托具备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落地油属于危险废物,随产随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生态环境保护。严格 (略) 线,减少植被破坏;保护施工区域周边植被;控制施工范围;加强人员环保意识培训。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在生产生活中杜绝人为破坏植被的现象;非正常工况下,应及时回收污染物,及时处理被污染的土壤,并开展生态修复工作;选择能适应自然条件,在油田服役后期能自然生长的植被种类进行恢复。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新增有组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的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0.0156t/a、0.3156t/a、0.0267t/a以内,新增VOCs排放总量控制在0.4673t/a。

(八)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建设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九)其它要求。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施工期设置规范的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合理进行地下水监测。严格落实报告书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6-*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 电子邮箱:*@*tt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口采油厂(利津油区) 2024-2025产能建设项目

(略) 利津县刁口乡、汀罗镇、陈庄镇。

中国 (略) (略) 河口采油厂

本项目新增产能11.*吨/年(第一年),共涉及油水井118口,其中钻井115口(97口油井、18口水井),探井转开发井3口;钻井中新钻63口、侧钻井52口(油井侧钻51口,水井侧钻1口);118口油水井共分布于79座井场,并配套建设相应的集油阀组、抽油机、注水井口装置等;新建24座燃气加热炉、1台电加热炉、2台太阳能加热炉、5台多功能罐;新建单井集油管线84.77km、集油支干线46.8km、单井掺水管线61.25km、掺水支干线31.2km、单井注水管线9.25km、注水支干线6.5km、天然气管线7km。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79%。

山东胜利 (略)

(一)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8年1月24日)要求做好扬尘管控,控制施工区域、场地定期洒水抑尘,控制车辆装载量并采取密闭或者遮盖;选用专业作业车辆及设备,使用品质较好的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焊接作业时使用低毒焊条。运营期,井口加强密封,安装油套连通套管气回收装置和截止阀等密闭措施,采出液密闭集输;原油装载采用顶部浸没式装载方式;加热炉、多功能罐的燃气废气采用天然气或伴生气等清洁燃料,配备低氮燃烧器,加热炉废气经8m排气筒排放大气,多功能罐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大气,排气筒内径为100mm~300mm。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钻井废水、施工作业废液、

压裂返排液、酸化废液由罐车拉运至埕东废液处理站预处理,经埕东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用于注水开发,不外排;管线试压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施工场地环保厕所。运营期,侧钻井废水、压裂返排液、酸化废液,由罐车拉运至埕东废液处理站预处理,经埕东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用于注水开发,不外排;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液、清管废水依托拉运至附近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用于注水开发,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尽量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从根本上降低源强;同时要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减少运行振动噪声;整体设备要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最大限度地降低噪声源的噪声。

(四)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与退役期,废弃设备及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大部分外售或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再利用的外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施工废料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由施工单位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暂存于施工场地临时垃圾桶内,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定向钻废弃泥浆由施工单位就地固化处理;设备拆除、井场清理过程产生的油泥砂、被原油污染的土壤或油渣应委托有资质单位拉运进行无害化处理。运营期,钻井固废委托第三方单位拉运处置,综合利用;联合站含油污泥、清罐底泥、废机油、含油废弃包装物、废手套、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就近临时暂存于油泥砂贮存场,定期委托具备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落地油属于危险废物,随产随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生态环境保护。严格 (略) 线,减少植被破坏;保护施工区域周边植被;控制施工范围;加强人员环保意识培训。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在生产生活中杜绝人为破坏植被的现象;非正常工况下,应及时回收污染物,及时处理被污染的土壤,并开展生态修复工作;选择能适应自然条件,在油田服役后期能自然生长的植被种类进行恢复。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新增有组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的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0.0156t/a、0.3156t/a、0.0267t/a以内,新增VOCs排放总量控制在0.4673t/a。

(八)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建设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九)其它要求。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施工期设置规范的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合理进行地下水监测。严格落实报告书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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