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水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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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水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4年3月22日, (略) 亚行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亚行办”)组织召开了带水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目(EC16、EC17)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 (略) 亚行办、 (略) 水利局、 (略) 负责人、湖北 (略) 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听取了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讨论形成了《带水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工程起于龙凤大桥,止于清江入河口段。实际治理河段全长6173m。建设内容包括:①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清淤河道长6173m,清淤(包括淤泥、砂卵石)*.66m3;②生态护岸工程:工程长度为左岸6173m,右岸6173m,内容分为a.堤岸整治工程:整治工程面积为*.9m2,包括沿线 (略) 格*.03m3,40cm (略) 垫*.3m3;b.滨水慢性系统打造工程:工程总长为9020m,设置有步道、绿道、 (略) ,其步道和绿道均为沥 (略) 面, (略) 共使用板梁模块3618.07m2;c.生态修复工程:沿线铺设 (略) *.36m2,用于绿化,另喷播植草(灌木)籽*.7m2。工程实际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2019年9月, (略) 水利局委托湖北永 (略) 编制完成了《带水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9月16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以“恩州环审〔2019〕36号”文对《带水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于2022年3月30日开工建设,于2023年1月30日竣工。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阶段建设内容进行对照,无重大变更产生。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水环境

施工期设置有引流沟、隔油沉淀池等,施工废水经引流沟流至隔油沉淀池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绿化或地面降尘;淤泥干化站处理淤泥产生的余水经沉淀处理后外排进入带水河;涉水施工作业设置有施工围堰;施工生活污水经附近居民化粪池收集 (略) (略) 。施工期未出现废水滥排进入河流现象发生。

2.环境空气

施工期在作业场地设置有防尘围挡;施工期间产生的弃土弃渣进行了遮盖并及时清运;施工期间于主要产尘点进行了洒水降尘;对淤泥干化站处理的淤泥喷洒除臭剂进行除臭处理。

3.声环境

施工期采取有设置隔声围挡、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及合理布局施工机械设备等措施,施工期间未出现噪声扰民现象发生。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废弃土石方优先综合利用,剩余的土石方清运至三河村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清淤淤泥经干化站压滤脱水处理后用于本项目绿化种植土;施工期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期未出现弃渣和生活垃圾进入河道现象发生。

5.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严格划定了施工范围,及时清理、回填弃土,并作好各项排水工作;施工期涉水工程于枯水期进行;项目沿河临时占地已人工种植绿植进行复绿,两处淤泥干化站占地均已分别作为龙 (略) 路基及施工加工厂房利用;河道沿线两侧已全面进行了绿化,绿化面积为*.86m2

四、项目环境影响与验收调查结果

1.施工期环境影响调查

(1)水环境影响

工程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淤泥干化站处理淤泥产生的余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绿化或地面降尘,淤泥干化站处理淤泥产生的余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生活污水经周边居民化粪池 (略) (略) ,对环境影响小。

(2)大气环境影响

工程施工期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燃油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及固废站淤泥恶臭。施工期间通过对施工现场洒水降尘、设置防尘围挡、选择优质设备和燃油、加强设备车辆维护、对固废站处理的淤泥喷洒除臭剂进行除臭处理等措施减少施工过程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其影响已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施工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对环境影响小。

(3)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经采取设置隔声围挡、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及合理布局施工机械设备等措施减少施工过程对声环境的影响。其影响已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施工期间未出现噪声扰民现象发生。对声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弃渣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淤泥经干化站压滤脱水处理后用于本项目绿化种植土;施工期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对环境影响小。

(5)生态保护措施

根据调查,项目在采取对临时占地生态恢复、工程区边界进行绿化建设,通过生态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后,对*生植被影响小。项目采取不在下雨天气大挖大填、抓紧施工进度等措施后,水土流失小。

整体来说,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影响小。项目施工期无环境遗留问题。

2.运营期环境影响调查

(1)生态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果

根据现场踏勘,两处淤泥干化站分别用于 (略) 基及加工厂房,其他临时占地已人工种植绿植进行复绿;河道沿线两侧进行了全面的绿化。从现场调查的情况看,河道两侧的绿化率很高,既补偿了因河道整治工程造成的植被损失,又有效的防治水土流失,达到了美化景观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也弥补了河道整治工程对评价范围内生物量的破坏损失。因此,项目运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小。

(2)水环境影响调查

根据调查,施工期设置的围堰已全部拆除,项目运营期间无废水产生。且通过对原有河道进行整治,原有水体污染程度较高的底泥被挖走,水中各项污染物含量会大幅降低,河水水质得到一定的改善,有利于各种水生生物的生存和繁殖,将使河道水体内的物种多样性得以增加,使整个水生生态系统发育更成熟,其质量、稳定性和服务功能将得到提高,有利于阻止和减缓生态环境的恶化。根据监测结果来看,运营期项目区域内水环境质量良好。

(3)大气环境影响调查

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基本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4)声环境影响调查

根据调查,项目运营期无噪声产生。根据验收噪声监测结果,项目起点龙凤大桥处昼间、夜间噪声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三河村、龙潭村、恩施高中及项目终点清江入河口段处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未对声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本项目是一项河道治理工程,随着施工的结束,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也随之结束;运行期不向外界排放污染物,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当地的防洪泄洪能力,基本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五、验收结论

通过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及“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所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与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因此,本次验收调查认为:带水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符合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境保护的要求,可以通过工程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河道两侧的绿化建设和维护;

(2)加强沿河建设管理,严禁向河流河道内倾倒土石,防治影响水生态环境以及行洪。

七、验收单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28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项目名称:带水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验收单位: (略) 亚行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 (略) (略) 62号

联系人:向大志

联系电话:*

附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pdf

(略) 亚行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

2024年3月22日, (略) 亚行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亚行办”)组织召开了带水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目(EC16、EC17)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 (略) 亚行办、 (略) 水利局、 (略) 负责人、湖北 (略) 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听取了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讨论形成了《带水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工程起于龙凤大桥,止于清江入河口段。实际治理河段全长6173m。建设内容包括:①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清淤河道长6173m,清淤(包括淤泥、砂卵石)*.66m3;②生态护岸工程:工程长度为左岸6173m,右岸6173m,内容分为a.堤岸整治工程:整治工程面积为*.9m2,包括沿线 (略) 格*.03m3,40cm (略) 垫*.3m3;b.滨水慢性系统打造工程:工程总长为9020m,设置有步道、绿道、 (略) ,其步道和绿道均为沥 (略) 面, (略) 共使用板梁模块3618.07m2;c.生态修复工程:沿线铺设 (略) *.36m2,用于绿化,另喷播植草(灌木)籽*.7m2。工程实际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2019年9月, (略) 水利局委托湖北永 (略) 编制完成了《带水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9月16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以“恩州环审〔2019〕36号”文对《带水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于2022年3月30日开工建设,于2023年1月30日竣工。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阶段建设内容进行对照,无重大变更产生。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水环境

施工期设置有引流沟、隔油沉淀池等,施工废水经引流沟流至隔油沉淀池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绿化或地面降尘;淤泥干化站处理淤泥产生的余水经沉淀处理后外排进入带水河;涉水施工作业设置有施工围堰;施工生活污水经附近居民化粪池收集 (略) (略) 。施工期未出现废水滥排进入河流现象发生。

2.环境空气

施工期在作业场地设置有防尘围挡;施工期间产生的弃土弃渣进行了遮盖并及时清运;施工期间于主要产尘点进行了洒水降尘;对淤泥干化站处理的淤泥喷洒除臭剂进行除臭处理。

3.声环境

施工期采取有设置隔声围挡、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及合理布局施工机械设备等措施,施工期间未出现噪声扰民现象发生。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废弃土石方优先综合利用,剩余的土石方清运至三河村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清淤淤泥经干化站压滤脱水处理后用于本项目绿化种植土;施工期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期未出现弃渣和生活垃圾进入河道现象发生。

5.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严格划定了施工范围,及时清理、回填弃土,并作好各项排水工作;施工期涉水工程于枯水期进行;项目沿河临时占地已人工种植绿植进行复绿,两处淤泥干化站占地均已分别作为龙 (略) 路基及施工加工厂房利用;河道沿线两侧已全面进行了绿化,绿化面积为*.86m2

四、项目环境影响与验收调查结果

1.施工期环境影响调查

(1)水环境影响

工程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淤泥干化站处理淤泥产生的余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绿化或地面降尘,淤泥干化站处理淤泥产生的余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生活污水经周边居民化粪池 (略) (略) ,对环境影响小。

(2)大气环境影响

工程施工期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燃油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及固废站淤泥恶臭。施工期间通过对施工现场洒水降尘、设置防尘围挡、选择优质设备和燃油、加强设备车辆维护、对固废站处理的淤泥喷洒除臭剂进行除臭处理等措施减少施工过程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其影响已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施工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对环境影响小。

(3)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经采取设置隔声围挡、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及合理布局施工机械设备等措施减少施工过程对声环境的影响。其影响已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施工期间未出现噪声扰民现象发生。对声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弃渣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淤泥经干化站压滤脱水处理后用于本项目绿化种植土;施工期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对环境影响小。

(5)生态保护措施

根据调查,项目在采取对临时占地生态恢复、工程区边界进行绿化建设,通过生态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后,对*生植被影响小。项目采取不在下雨天气大挖大填、抓紧施工进度等措施后,水土流失小。

整体来说,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影响小。项目施工期无环境遗留问题。

2.运营期环境影响调查

(1)生态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果

根据现场踏勘,两处淤泥干化站分别用于 (略) 基及加工厂房,其他临时占地已人工种植绿植进行复绿;河道沿线两侧进行了全面的绿化。从现场调查的情况看,河道两侧的绿化率很高,既补偿了因河道整治工程造成的植被损失,又有效的防治水土流失,达到了美化景观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也弥补了河道整治工程对评价范围内生物量的破坏损失。因此,项目运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小。

(2)水环境影响调查

根据调查,施工期设置的围堰已全部拆除,项目运营期间无废水产生。且通过对原有河道进行整治,原有水体污染程度较高的底泥被挖走,水中各项污染物含量会大幅降低,河水水质得到一定的改善,有利于各种水生生物的生存和繁殖,将使河道水体内的物种多样性得以增加,使整个水生生态系统发育更成熟,其质量、稳定性和服务功能将得到提高,有利于阻止和减缓生态环境的恶化。根据监测结果来看,运营期项目区域内水环境质量良好。

(3)大气环境影响调查

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基本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4)声环境影响调查

根据调查,项目运营期无噪声产生。根据验收噪声监测结果,项目起点龙凤大桥处昼间、夜间噪声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三河村、龙潭村、恩施高中及项目终点清江入河口段处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未对声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本项目是一项河道治理工程,随着施工的结束,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也随之结束;运行期不向外界排放污染物,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当地的防洪泄洪能力,基本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五、验收结论

通过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及“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所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与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因此,本次验收调查认为:带水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符合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境保护的要求,可以通过工程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河道两侧的绿化建设和维护;

(2)加强沿河建设管理,严禁向河流河道内倾倒土石,防治影响水生态环境以及行洪。

七、验收单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28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项目名称:带水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验收单位: (略) 亚行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 (略) (略) 62号

联系人:向大志

联系电话:*

附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pdf

(略) 亚行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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