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关于2024年3月2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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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关于2024年3月2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关于2024年3月2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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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3-28 16:02:56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关于2024年3月2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良县西片区行政中心

邮编:*

项目名称

云南大强塑业塑料再生颗粒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良县召夸镇果河村* (略) 厂内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凯风安全 (略)

项目概况

云南大强塑业塑料再生颗粒建设项目租用* (略) 西南侧闲置厂房及附属空地,办公生活区依托* (略) ,厂房内设置原料仓库及成品仓库各一个,建设生产线两条(1#及2#,1#生产线主要对PP、PE塑料进行加工,2#生产线主要对ABS塑料进行加工),于东南侧空地新建絮凝沉淀池,并对废气、废水等环保设施进行完善,项目总占地面积8004m2,建筑面积6100m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 例》之规定,本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 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名录中“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85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废塑料加工处理 ”,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

本项目的施工期主要为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扬尘、机械噪声、施工废水、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

2.运营期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塑料热熔塑化及挤出环节产生的颗粒物、有机废气及臭气,原料装卸及分拣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汽车运输过程中的尾气及厨房油烟;用水主要包括目用水主要包括湿法除尘用水、喷淋塔用水、原料清洗用水、冷却用水、生活用水及绿化用水;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中设备机械噪声;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原料分拣过程中的杂物、絮凝沉淀池及清洗槽污泥、塑化挤出 (略) 、活性炭吸附环节废活性炭、造粒环节不合格产品、员工生活垃圾及机械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等。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1废气

(1)建筑材料轻装轻卸,装运物料及垃圾的车辆要遮盖封闭;

(2)封闭施工,项目区对场地进行划界,四周根据地形设置挡板;

(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48小时,应密闭存放 (略) 或膜进行覆盖,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4)车辆出工地前清除表面粘附的泥土等,避免 (略) 积土产生扬尘,在工地出口处设专人清扫;

(5)施工场地、 (略) 扬尘可用洒水和清扫措施予以控制,在施工场地每天洒水抑尘作业2~3次,遇到大风天气或施工易起尘环节应增加洒水次数,减轻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1.2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以及少量生活废水,本项目施工时间较短,施工期工程量较少,施工人员主要依托周边农户,少量外来施工人员依托* (略) 办公生活区内化粪池处置,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保养废水及机械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和少量石油类,经临时沉淀池(5m3)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1.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源强在75~95dB(A)之间。为了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环评提出以下防治措施:

(1)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中午12:00 -14:00,夜间22:00 - 6:00不施工),如特殊情况下必须连续作业时,项目建设方应在周边地区张贴告示,且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后,方可开始施工,避免扰民事件的发生;

(2)建设方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加以控制,选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产噪较大的设备的使用时间;

(3)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优化施工方式,尽量减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项目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选择最佳 (略) ,减小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4)项目还应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

(5)项目施工过程中采用移动式声屏障,施工设备尽量在厂房内进行,减轻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1.4固废

(1)新建构筑物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合法弃渣场进行处置,禁止弃渣随意倾倒;

(2)开挖的土方用于项目区绿化用土,石方分拣后同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清运至弃渣场进行堆存;

(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其中可回收利用的收集后外卖给废品收购站,不可回收利用的收集后清运至*良县召夸镇定点垃圾收集点,委托召夸镇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运营期

2.1废气

项目建设2条塑料颗粒生产线,生产线在造粒机(含塑化与挤出工序)塑化段及挤出口上方分别设置1个顶吸式集气罩,共设4个集气罩,对产生的颗粒物及有机废气进行收集,集气罩收集效率80%。 收集后的废气统一经过一套“喷淋塔+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内径 0.5米,风量为*m3/h,原料堆场、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均设置为相对密闭结构,水泥硬化地面;有效减少粉尘产生,通过上述措施后,厂区颗粒物和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即: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非*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食堂油烟排放浓度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要求。

2.1废水

于生产区设置2个12m3的清洗槽,保证原料清洗废水全部进入絮凝沉淀池,2个1.5m3的冷却水池,用于塑料拉丝后的料条降温;于项目区东南侧设置1个絮凝沉淀池(共三格,第一格为添加药剂混合,容积120m3,第二、三格为沉淀,容积分别为300m3),总容积720m3,2个清水池,容积400m3;于生产区北侧设置1个8m3喷淋循环水池,用于喷淋塔循环水回用;于办公生活区设置1个0.5m3的隔油池及一个20m3的化粪池,收集处理生活废水,于项目区东南侧地势低洼处设置1个25m3的初期雨水池 ,用于收集项目区初期雨水,通过上述措施后,项目湿法除尘及清洗废水、冷却水、喷淋水可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废水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2.3噪声

(1)风机设减震垫,风管设软管连接,对设备进行基础减震、隔声处理;

(2)营运过程中应加强对设备的保养、检修,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

在严格采取上述对策防治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噪声对区域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2.4固废

生活垃圾:项目区内分散布置半封闭式可回收及不可回收生活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后运至召夸镇垃圾处理点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一般固废:于厂房西北侧成品仓库设置一间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约10m2,用于暂存分拣过程废弃物,于项目区南侧危废暂存间旁空地设置污泥干化场1座,面积30m2,顶部设置顶棚,地面进行硬化处置,用于晾晒絮凝沉淀池脱水后的污泥,分拣废弃物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利用的同生活垃圾一同处置;沉淀池及清洗池污泥干化后外卖给废品收购站制砖; (略) 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利用;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环节。

危险废物:废机油及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处理,固废处置率100%。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全文本公开承诺书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关于2024年3月2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

  •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2024-03-28 16:02:56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关于2024年3月2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良县西片区行政中心

邮编:*

项目名称

云南大强塑业塑料再生颗粒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良县召夸镇果河村* (略) 厂内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凯风安全 (略)

项目概况

云南大强塑业塑料再生颗粒建设项目租用* (略) 西南侧闲置厂房及附属空地,办公生活区依托* (略) ,厂房内设置原料仓库及成品仓库各一个,建设生产线两条(1#及2#,1#生产线主要对PP、PE塑料进行加工,2#生产线主要对ABS塑料进行加工),于东南侧空地新建絮凝沉淀池,并对废气、废水等环保设施进行完善,项目总占地面积8004m2,建筑面积6100m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 例》之规定,本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 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名录中“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85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废塑料加工处理 ”,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

本项目的施工期主要为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扬尘、机械噪声、施工废水、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

2.运营期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塑料热熔塑化及挤出环节产生的颗粒物、有机废气及臭气,原料装卸及分拣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汽车运输过程中的尾气及厨房油烟;用水主要包括目用水主要包括湿法除尘用水、喷淋塔用水、原料清洗用水、冷却用水、生活用水及绿化用水;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中设备机械噪声;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原料分拣过程中的杂物、絮凝沉淀池及清洗槽污泥、塑化挤出 (略) 、活性炭吸附环节废活性炭、造粒环节不合格产品、员工生活垃圾及机械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等。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1废气

(1)建筑材料轻装轻卸,装运物料及垃圾的车辆要遮盖封闭;

(2)封闭施工,项目区对场地进行划界,四周根据地形设置挡板;

(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48小时,应密闭存放 (略) 或膜进行覆盖,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4)车辆出工地前清除表面粘附的泥土等,避免 (略) 积土产生扬尘,在工地出口处设专人清扫;

(5)施工场地、 (略) 扬尘可用洒水和清扫措施予以控制,在施工场地每天洒水抑尘作业2~3次,遇到大风天气或施工易起尘环节应增加洒水次数,减轻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1.2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以及少量生活废水,本项目施工时间较短,施工期工程量较少,施工人员主要依托周边农户,少量外来施工人员依托* (略) 办公生活区内化粪池处置,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保养废水及机械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和少量石油类,经临时沉淀池(5m3)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1.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源强在75~95dB(A)之间。为了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环评提出以下防治措施:

(1)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中午12:00 -14:00,夜间22:00 - 6:00不施工),如特殊情况下必须连续作业时,项目建设方应在周边地区张贴告示,且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后,方可开始施工,避免扰民事件的发生;

(2)建设方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加以控制,选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产噪较大的设备的使用时间;

(3)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优化施工方式,尽量减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项目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选择最佳 (略) ,减小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4)项目还应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

(5)项目施工过程中采用移动式声屏障,施工设备尽量在厂房内进行,减轻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1.4固废

(1)新建构筑物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合法弃渣场进行处置,禁止弃渣随意倾倒;

(2)开挖的土方用于项目区绿化用土,石方分拣后同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清运至弃渣场进行堆存;

(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其中可回收利用的收集后外卖给废品收购站,不可回收利用的收集后清运至*良县召夸镇定点垃圾收集点,委托召夸镇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运营期

2.1废气

项目建设2条塑料颗粒生产线,生产线在造粒机(含塑化与挤出工序)塑化段及挤出口上方分别设置1个顶吸式集气罩,共设4个集气罩,对产生的颗粒物及有机废气进行收集,集气罩收集效率80%。 收集后的废气统一经过一套“喷淋塔+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内径 0.5米,风量为*m3/h,原料堆场、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均设置为相对密闭结构,水泥硬化地面;有效减少粉尘产生,通过上述措施后,厂区颗粒物和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即: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非*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食堂油烟排放浓度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要求。

2.1废水

于生产区设置2个12m3的清洗槽,保证原料清洗废水全部进入絮凝沉淀池,2个1.5m3的冷却水池,用于塑料拉丝后的料条降温;于项目区东南侧设置1个絮凝沉淀池(共三格,第一格为添加药剂混合,容积120m3,第二、三格为沉淀,容积分别为300m3),总容积720m3,2个清水池,容积400m3;于生产区北侧设置1个8m3喷淋循环水池,用于喷淋塔循环水回用;于办公生活区设置1个0.5m3的隔油池及一个20m3的化粪池,收集处理生活废水,于项目区东南侧地势低洼处设置1个25m3的初期雨水池 ,用于收集项目区初期雨水,通过上述措施后,项目湿法除尘及清洗废水、冷却水、喷淋水可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废水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2.3噪声

(1)风机设减震垫,风管设软管连接,对设备进行基础减震、隔声处理;

(2)营运过程中应加强对设备的保养、检修,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

在严格采取上述对策防治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噪声对区域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2.4固废

生活垃圾:项目区内分散布置半封闭式可回收及不可回收生活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后运至召夸镇垃圾处理点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一般固废:于厂房西北侧成品仓库设置一间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约10m2,用于暂存分拣过程废弃物,于项目区南侧危废暂存间旁空地设置污泥干化场1座,面积30m2,顶部设置顶棚,地面进行硬化处置,用于晾晒絮凝沉淀池脱水后的污泥,分拣废弃物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利用的同生活垃圾一同处置;沉淀池及清洗池污泥干化后外卖给废品收购站制砖; (略) 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利用;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环节。

危险废物:废机油及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处理,固废处置率100%。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全文本公开承诺书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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