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洛阳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洛阳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 (略) ,根据《关于加快构建新型研发机构体系的实施意见》(洛政办〔2022〕65号)《 (略) 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办法(试行)》(洛市科〔2024〕3号)有关要求,决定开展 (略) 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现将高新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申请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 (略) 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办法(试行)》(见附件1)中备案条件的单位;
(二)重点支持新型材料、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现代医药五大产业集群和17条优势产业链相关产业及细分领域。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的单位,按属地原则向区科技创新部提出申请,填写《 (略) 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请书》(见附件3),并提供附件所列材料;
(二)区科技创新部对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核确认后推荐上报。
(三)市 (略) 财政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论证,并经现场考察后,对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进行公示,按相关程序报批后统一发文公布。
三、有关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4月23日(周二)前将申报登记表(附件2) (略) 人才建设科邮箱。5月6日(周一)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书籍式装订)一式三份及申报汇总表(附件4)、申报单位可对外共享大型仪器设备信息采集表(附件5)等报送至区科技创新部,电子版及PDF版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方式: (略) 基地科 *
区科技创新部 *
报送地址:火炬大厦B411
电子邮箱:*@*63.com
附件:
1. (略) 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办法(试行)
2.202 (略) 新型研发机构申报登记表
3. (略) 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请书
4.202 (略) 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汇总表
5.申报单位可对外共享大型仪器设备信息采集表
2024年4月1日
附件1. (略) 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办法(试行).pdf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 (略) ,根据《关于加快构建新型研发机构体系的实施意见》(洛政办〔2022〕65号)《 (略) 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办法(试行)》(洛市科〔2024〕3号)有关要求,决定开展 (略) 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现将高新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申请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 (略) 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办法(试行)》(见附件1)中备案条件的单位;
(二)重点支持新型材料、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现代医药五大产业集群和17条优势产业链相关产业及细分领域。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的单位,按属地原则向区科技创新部提出申请,填写《 (略) 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请书》(见附件3),并提供附件所列材料;
(二)区科技创新部对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核确认后推荐上报。
(三)市 (略) 财政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论证,并经现场考察后,对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进行公示,按相关程序报批后统一发文公布。
三、有关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4月23日(周二)前将申报登记表(附件2) (略) 人才建设科邮箱。5月6日(周一)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书籍式装订)一式三份及申报汇总表(附件4)、申报单位可对外共享大型仪器设备信息采集表(附件5)等报送至区科技创新部,电子版及PDF版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方式: (略) 基地科 *
区科技创新部 *
报送地址:火炬大厦B411
电子邮箱:*@*63.com
附件:
1. (略) 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办法(试行)
2.202 (略) 新型研发机构申报登记表
3. (略) 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请书
4.202 (略) 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汇总表
5.申报单位可对外共享大型仪器设备信息采集表
2024年4月1日
附件1. (略) 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办法(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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