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榆次区202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榆次城建●聂村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榆次区202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榆次城建●聂村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榆次区202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榆次城建●聂村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晋中审批投能字〔2024〕2号
(略) (略)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榆次区202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榆次城建●聂村项目<节能报告>审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你单位与节能报告编制单位已分别签订承诺书。我局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榆次区广安街南侧、 (略) 东侧
三、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6平方米(合91.06亩),其中: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面积*.16平方米,零售商业用地面积9106.44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2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平方米。项目共建3栋26层商住楼、3栋26层住宅楼,5栋3层商业楼、1栋3层幼儿园,以及地下车库、换热站、燃气调压站、小区内绿化、道路硬化等配套设施。
四、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3427.6tce(当量值),5781.8tce(等价值)。
五、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项目的能源消费量和能效水平要满足本地区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1、优化建设方案。要严格按照有关节能标准要求,合理规划布局,严格采用相应的节能措施和技术,降低能耗,节约能源,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2、切实加强节能管理。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中应了解能耗情况,完善能耗统计内容,提高能耗管理水平,健全能源管理体系。
六、请你单位接文后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在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方面如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建设单位需向原节能审查机关提交变更申请。
附:关于《榆次区202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榆次城建●聂村项目节能报告》的评估意见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3月28日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榆次区202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榆次城建●聂村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晋中审批投能字〔2024〕2号
(略) (略)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榆次区202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榆次城建●聂村项目<节能报告>审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你单位与节能报告编制单位已分别签订承诺书。我局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榆次区广安街南侧、 (略) 东侧
三、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6平方米(合91.06亩),其中: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面积*.16平方米,零售商业用地面积9106.44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2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平方米。项目共建3栋26层商住楼、3栋26层住宅楼,5栋3层商业楼、1栋3层幼儿园,以及地下车库、换热站、燃气调压站、小区内绿化、道路硬化等配套设施。
四、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3427.6tce(当量值),5781.8tce(等价值)。
五、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项目的能源消费量和能效水平要满足本地区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1、优化建设方案。要严格按照有关节能标准要求,合理规划布局,严格采用相应的节能措施和技术,降低能耗,节约能源,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2、切实加强节能管理。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中应了解能耗情况,完善能耗统计内容,提高能耗管理水平,健全能源管理体系。
六、请你单位接文后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在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方面如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建设单位需向原节能审查机关提交变更申请。
附:关于《榆次区202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榆次城建●聂村项目节能报告》的评估意见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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