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智能终端设备智造一期建设项目生产车间一第三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智能终端设备智造一期建设项目生产车间一第三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项目概况
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23日,位于湘潭经济技术开发 (略) 16号,经营范围包括蓝宝石晶体材料、光学镜片、玻璃制品、金属配件、TFT-LCD、PDP、OLED、FED平板显示屏、3D显示屏及显示屏材料、触控功能面板与模组、高强透光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其售后维修服务等。厂区目前已进行了三个项目建设:生产基地标准化厂房及配套用房建设项目、智能终端设备智造一期建设项目、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六厂LS021项目。均已办理环评报告并取得审批意见。
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智能终端设备智造一期建设项目于2020年12月完成一车间二层7条手机组装生产线的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制氮间,办公楼,化学品仓库,一般固体废物仓库,危险废物仓库等。同时2021年1月14日完成验收评审工作。现基于自身产业 (略) 场优势,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投资*.*元在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蓝思科技湘潭园区生产车间一3F建设8条手机组装生产线。3F生产线主要为:SMT贴片、组装、包装等。项目工艺流程:PCB来料检验及前加工一锡膏印刷一元器件贴装一回流焊接一清洗一检测一返修一点胶一分板-PCBA测试一前加工一装配一组装检测一包装,主要原辅材料包括PCB、前壳组件、后壳组件、电池、摄像头模组、各类电子元件、无水工业酒精、氟化液、环保型清洗剂、水基清洗剂,*醇酵类5-10%、亚氨基醇类2-5%、氨基醇类1-3%其余为去离子水)、环氧胶、*烯酸胶、清洁剂、锡膏)、松香助焊膏、油墨、塑封、焊丝等原辅材料均为设计的8/18使用量,主要生产设备为上板机、雕机、PCB清洗机、印刷机、贴片机、流炉、点胶机、直炉、双轨收板机、自动分板机、双轨缓存机、NG双轨缓存机、PCB自动检测线、电路板自动化设备、镭雕机、点胶机、装配测试设和机自动化测试设备、塑封机、万能材料试验机等,设备数量为设计量的8/18。辐射设备于2023年9月委托湖南贝可 (略) 进行了验收。本次验收内容为: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智能终端设备智造一期建设项(生产车间一第三层)及其配套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安装到位、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等。
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委托中航长 (略) 编制了《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智能终端设备智造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对该环评报告表批复(潭环审[2020]52号),2021年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2021年1月14日完成《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智能终端设备智造一期建设项目(生产车间一第二层)》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评审工作,2021年2月27日至2021年3月2 (略) 上公示并公开,2021年3月2 (略) 上备案。项目于2022年5月17日首次申请了排污许可,2023年5月19日进行了变更:“**Z”。20 (略) 应急预案并报备生态管理部门“*-2023-017-L”
验收监测结论:
本项目验收监测于2023年9月9日至10日进行,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稳定,无不良天气等因素影响。验收监测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验收监测结果可以反映实际排污情况。
1、废水2023年9月9日至10日验收监测期间,选取生活污水排口进行监测,其废水出口监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该标准未有“氨氮、总磷”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2023年9月9日至10日验收监测期间,选取无组织废气排放上风向1个参照点、下风向2个监控点、厂区内1个点对颗粒物、非*烷总烃进行连续2天,每天3次监测,其中颗粒物、非*烷总烃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监测结果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有组织废气2023年9月9日至10日验收监测期间,选取G1~G2进、出口挥发性有机物进行连续2天,每天3次监测,其中G2出口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限值(电子行业);选取G3~G4进、出口的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进行连续2天,每天3次监测,其中G4出口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限值(电子行业),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024年1月6日至7日验收监测期间,选取镭焊、分板粉尘出口的颗粒物进行连续2天,每天3次监测,其中镭焊、分板粉尘出口的颗粒物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5、厂界噪声2023年9月9日至10日验收监测期间,选取车间东、南、西、北4个点位进行连续2天每天昼间、夜间各1次监测,厂界东、南、西、北侧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6、主要污染物去除效率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清洗废气、点胶废气、油墨废气工序处理设施的污染物去除效率为:挥发性有机物83%;底涂废气、回流炉焊接废气、补焊废气工序处理设施污染物去除效率为:挥发性有机物76%。
7、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数据进行计算,本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2.17t/a、氨氮1.7922t/a;挥发性有机物的年排放量为1.158t/a。挥发性有机物符合批复总量控制要求
8、结论经现场检查、采样监测及实验室分析,本项目废水、废气、厂界噪声所检指标的监测结果均达到验收执行标准要求,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到位,建设单 (略) 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的环评批复要求基本落实到位,可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项目概况
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23日,位于湘潭经济技术开发 (略) 16号,经营范围包括蓝宝石晶体材料、光学镜片、玻璃制品、金属配件、TFT-LCD、PDP、OLED、FED平板显示屏、3D显示屏及显示屏材料、触控功能面板与模组、高强透光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其售后维修服务等。厂区目前已进行了三个项目建设:生产基地标准化厂房及配套用房建设项目、智能终端设备智造一期建设项目、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六厂LS021项目。均已办理环评报告并取得审批意见。
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智能终端设备智造一期建设项目于2020年12月完成一车间二层7条手机组装生产线的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制氮间,办公楼,化学品仓库,一般固体废物仓库,危险废物仓库等。同时2021年1月14日完成验收评审工作。现基于自身产业 (略) 场优势,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投资*.*元在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蓝思科技湘潭园区生产车间一3F建设8条手机组装生产线。3F生产线主要为:SMT贴片、组装、包装等。项目工艺流程:PCB来料检验及前加工一锡膏印刷一元器件贴装一回流焊接一清洗一检测一返修一点胶一分板-PCBA测试一前加工一装配一组装检测一包装,主要原辅材料包括PCB、前壳组件、后壳组件、电池、摄像头模组、各类电子元件、无水工业酒精、氟化液、环保型清洗剂、水基清洗剂,*醇酵类5-10%、亚氨基醇类2-5%、氨基醇类1-3%其余为去离子水)、环氧胶、*烯酸胶、清洁剂、锡膏)、松香助焊膏、油墨、塑封、焊丝等原辅材料均为设计的8/18使用量,主要生产设备为上板机、雕机、PCB清洗机、印刷机、贴片机、流炉、点胶机、直炉、双轨收板机、自动分板机、双轨缓存机、NG双轨缓存机、PCB自动检测线、电路板自动化设备、镭雕机、点胶机、装配测试设和机自动化测试设备、塑封机、万能材料试验机等,设备数量为设计量的8/18。辐射设备于2023年9月委托湖南贝可 (略) 进行了验收。本次验收内容为: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智能终端设备智造一期建设项(生产车间一第三层)及其配套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安装到位、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等。
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委托中航长 (略) 编制了《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智能终端设备智造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对该环评报告表批复(潭环审[2020]52号),2021年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2021年1月14日完成《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智能终端设备智造一期建设项目(生产车间一第二层)》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评审工作,2021年2月27日至2021年3月2 (略) 上公示并公开,2021年3月2 (略) 上备案。项目于2022年5月17日首次申请了排污许可,2023年5月19日进行了变更:“**Z”。20 (略) 应急预案并报备生态管理部门“*-2023-017-L”
验收监测结论:
本项目验收监测于2023年9月9日至10日进行,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稳定,无不良天气等因素影响。验收监测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验收监测结果可以反映实际排污情况。
1、废水2023年9月9日至10日验收监测期间,选取生活污水排口进行监测,其废水出口监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该标准未有“氨氮、总磷”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2023年9月9日至10日验收监测期间,选取无组织废气排放上风向1个参照点、下风向2个监控点、厂区内1个点对颗粒物、非*烷总烃进行连续2天,每天3次监测,其中颗粒物、非*烷总烃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监测结果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有组织废气2023年9月9日至10日验收监测期间,选取G1~G2进、出口挥发性有机物进行连续2天,每天3次监测,其中G2出口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限值(电子行业);选取G3~G4进、出口的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进行连续2天,每天3次监测,其中G4出口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限值(电子行业),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024年1月6日至7日验收监测期间,选取镭焊、分板粉尘出口的颗粒物进行连续2天,每天3次监测,其中镭焊、分板粉尘出口的颗粒物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5、厂界噪声2023年9月9日至10日验收监测期间,选取车间东、南、西、北4个点位进行连续2天每天昼间、夜间各1次监测,厂界东、南、西、北侧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6、主要污染物去除效率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清洗废气、点胶废气、油墨废气工序处理设施的污染物去除效率为:挥发性有机物83%;底涂废气、回流炉焊接废气、补焊废气工序处理设施污染物去除效率为:挥发性有机物76%。
7、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数据进行计算,本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2.17t/a、氨氮1.7922t/a;挥发性有机物的年排放量为1.158t/a。挥发性有机物符合批复总量控制要求
8、结论经现场检查、采样监测及实验室分析,本项目废水、废气、厂界噪声所检指标的监测结果均达到验收执行标准要求,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到位,建设单 (略) 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的环评批复要求基本落实到位,可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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