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国土储2024-17-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公示
文国土储2024-17-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的规定,现将《文国土储(2024)-17-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1.场地基本信息
文国土储(2024)-17-2号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 (略) 东郊镇火箭卫星产业集群片区范围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55′19.77″,北纬19°37′15.99″,占地面积为*.81m2(折合78.267亩)。调查地块东侧为荒草地及施工营地,南侧主要为荒草地和水塘,西侧为罗非鱼养殖坑塘,北侧为正在平整的场地,原状为罗非鱼养殖坑塘。地块内现状为正在平整的场地,原状为罗非鱼养殖坑塘。地块周边主要为火箭卫星产业集群片区内其他正在动工的施工工地、养殖坑塘和灌木林等,西侧297m为中南水库。
2.调查结论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勘查、人员访谈,可知文国土储(2024)-17-2号地块从未进行工业企业生产活动,本调查地块周边1km范围内,历史上及当前分布的企业为地块南侧482米处的文昌华燕 (略) 椰壳碳化厂。
(1)调查地块调查至今为正在平整的场地,原状为养殖坑塘。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建设和活动,没有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生产活动对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
(2)本次调查地块周边1km范围内,历史上及当前分布的企业为地块南侧482米处的文昌华燕 (略) 椰壳碳化厂,经过对上述企业的三废分析及相应的环保措施分析,周边企业对项目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议主管部门及业主单位在后续开发利用项目地块的过程中,做好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避免施工及后续运营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3、联系方式
土地使用者: (略) 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工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的规定,现将《文国土储(2024)-17-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1.场地基本信息
文国土储(2024)-17-2号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 (略) 东郊镇火箭卫星产业集群片区范围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55′19.77″,北纬19°37′15.99″,占地面积为*.81m2(折合78.267亩)。调查地块东侧为荒草地及施工营地,南侧主要为荒草地和水塘,西侧为罗非鱼养殖坑塘,北侧为正在平整的场地,原状为罗非鱼养殖坑塘。地块内现状为正在平整的场地,原状为罗非鱼养殖坑塘。地块周边主要为火箭卫星产业集群片区内其他正在动工的施工工地、养殖坑塘和灌木林等,西侧297m为中南水库。
2.调查结论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勘查、人员访谈,可知文国土储(2024)-17-2号地块从未进行工业企业生产活动,本调查地块周边1km范围内,历史上及当前分布的企业为地块南侧482米处的文昌华燕 (略) 椰壳碳化厂。
(1)调查地块调查至今为正在平整的场地,原状为养殖坑塘。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建设和活动,没有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生产活动对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
(2)本次调查地块周边1km范围内,历史上及当前分布的企业为地块南侧482米处的文昌华燕 (略) 椰壳碳化厂,经过对上述企业的三废分析及相应的环保措施分析,周边企业对项目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议主管部门及业主单位在后续开发利用项目地块的过程中,做好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避免施工及后续运营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3、联系方式
土地使用者: (略) 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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