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东海镇乌坎渔港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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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东海镇乌坎渔港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办法》以及《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等有关精神,将《 (略) 东海镇乌坎渔港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东海镇乌坎渔港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农业农村局

  建设地点:广东 (略) 碣石湾北部乌坎渔港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渔船卸鱼泊位、渔船供冰和修船泊位等,新建水上浮桥6座,浮桥两侧可系泊约384艘20HP小渔船,新建3个400HP渔船泊位,新建护岸、口门拦沙导堤及码头引桥, (略) 及排水渠进行改造,并对港池、避风锚地及航道进行疏浚,其中航道长度约4422m,宽约48m,港内避风锚地约40.*m2,疏浚量总计约*m3。渔港配套建设渔港管理中心、 (略) 场、制冰厂、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站、渔需物资商店及仓储物流中心等基础设施,以及建 (略) 、导助航、水电、消防、绿化、环保、智慧渔港系统、渔港环境综合治理和渔港污染防治等设施设备。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全文链接:http://**-8w

  提取码:hngm

  2、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 (略) 农业农村局直接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依法听取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

  提取码:0njv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局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信息发布的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16日。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农业农村局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产业园区邻里中心11楼

  邮编:*

  联系方式:*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广 (略)

  联系地址: (略) 南 (略) (略) 黄阁段230号

  邮编:*

  联系人:潘工

  联系邮箱:*@*q.com




   (略) 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日


  根据《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办法》以及《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等有关精神,将《 (略) 东海镇乌坎渔港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东海镇乌坎渔港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农业农村局

  建设地点:广东 (略) 碣石湾北部乌坎渔港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渔船卸鱼泊位、渔船供冰和修船泊位等,新建水上浮桥6座,浮桥两侧可系泊约384艘20HP小渔船,新建3个400HP渔船泊位,新建护岸、口门拦沙导堤及码头引桥, (略) 及排水渠进行改造,并对港池、避风锚地及航道进行疏浚,其中航道长度约4422m,宽约48m,港内避风锚地约40.*m2,疏浚量总计约*m3。渔港配套建设渔港管理中心、 (略) 场、制冰厂、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站、渔需物资商店及仓储物流中心等基础设施,以及建 (略) 、导助航、水电、消防、绿化、环保、智慧渔港系统、渔港环境综合治理和渔港污染防治等设施设备。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全文链接:http://**-8w

  提取码:hngm

  2、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 (略) 农业农村局直接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依法听取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

  提取码:0njv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局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信息发布的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16日。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农业农村局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产业园区邻里中心11楼

  邮编:*

  联系方式:*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广 (略)

  联系地址: (略) 南 (略) (略) 黄阁段230号

  邮编:*

  联系人:潘工

  联系邮箱:*@*q.com




   (略) 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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