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环行审〔2024〕12号关于《安徽康信制药有限公司中药提取及其功能性产品研究开发平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太环行审〔2024〕12号关于《安徽康信制药有限公司中药提取及其功能性产品研究开发平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太环行审〔2024〕12号 签发人:高铜涛
关于《 (略) 中药提取及其功 (略) 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略) :
你公司报来《 (略) 中药提取及其功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306-*-04-01-*)收悉。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授权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承担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的通知》(阜环函〔2019〕534号)和环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 (略) 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该项目位于安徽太和经济开 (略) 北侧、 (略) 东侧、 (略) 西侧、 (略) 南侧,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该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约6288平方米,其中研发检验中心约2000平方米,中试熟化车间约3000平方米,仓库用房约1000平方米,辅助用房约288平方米。企业购置高效液相色谱仪等研发检验设备及超声波提取罐、单效浓缩罐、中药浸膏喷雾干燥机、万能粉碎机、高效混合制粒机、固定方锥混合机、高效沸腾干燥机、旋转式压片机、全自动胶囊充填机等设备。配套建设给排水、变配电、消防系统、环境保护设施等公用辅助设施。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废水收集治理。该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与生产废水依托原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及太和县第三污水处理厂的接管限值要求,排至太和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车间按照十万级洁净区建设,设置循环排气装置,上料工序加盖密闭,在粉碎机、混料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厂房顶部排气筒(DA001)排放。实验室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一套“除水雾装置+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厂房顶部的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醇沉工序未冷凝部分通过厂房顶部的排气筒(DA002)排放。供热依托原厂燃气锅炉,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通过18米高排气筒排放。锅炉燃烧废气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相关浓度限值和《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中氮氧化物不大于50毫克/立方米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臭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项目颗粒物、实验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2021)中相关标准限值。
3、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相应标准。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该项目中试熟化车间生产3000吨的中试产品送至第三方有关部门检测,不作为产品出售,中试期限为两年,合格品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2014)的要求,送检后的样品全部送至有销毁能力的单位进行销毁。按国家标准和规定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厂内暂存和最终综合利用或处理处置措施,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设置危险废物标志并做好防渗漏措施,危险废物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该项目废试剂、检验废液及实验清洗废水、废试剂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及时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转移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切实做好厂区防渗。
5、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要制定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强化应急演练,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因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6、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所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不得擅自更改和停用,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将批准的《报告表》中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
四、项目要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你公司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太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具体负责。项目建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六、以上审批意见仅限于本《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有新变化的,按新要求执行。
(略) 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3月29日
抄送: (略) 生态环境局,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太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安徽 (略)
太环行审〔2024〕12号 签发人:高铜涛
关于《 (略) 中药提取及其功 (略) 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略) :
你公司报来《 (略) 中药提取及其功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306-*-04-01-*)收悉。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授权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承担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的通知》(阜环函〔2019〕534号)和环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 (略) 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该项目位于安徽太和经济开 (略) 北侧、 (略) 东侧、 (略) 西侧、 (略) 南侧,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该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约6288平方米,其中研发检验中心约2000平方米,中试熟化车间约3000平方米,仓库用房约1000平方米,辅助用房约288平方米。企业购置高效液相色谱仪等研发检验设备及超声波提取罐、单效浓缩罐、中药浸膏喷雾干燥机、万能粉碎机、高效混合制粒机、固定方锥混合机、高效沸腾干燥机、旋转式压片机、全自动胶囊充填机等设备。配套建设给排水、变配电、消防系统、环境保护设施等公用辅助设施。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废水收集治理。该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与生产废水依托原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及太和县第三污水处理厂的接管限值要求,排至太和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车间按照十万级洁净区建设,设置循环排气装置,上料工序加盖密闭,在粉碎机、混料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厂房顶部排气筒(DA001)排放。实验室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一套“除水雾装置+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厂房顶部的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醇沉工序未冷凝部分通过厂房顶部的排气筒(DA002)排放。供热依托原厂燃气锅炉,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通过18米高排气筒排放。锅炉燃烧废气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相关浓度限值和《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中氮氧化物不大于50毫克/立方米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臭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项目颗粒物、实验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2021)中相关标准限值。
3、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相应标准。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该项目中试熟化车间生产3000吨的中试产品送至第三方有关部门检测,不作为产品出售,中试期限为两年,合格品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2014)的要求,送检后的样品全部送至有销毁能力的单位进行销毁。按国家标准和规定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厂内暂存和最终综合利用或处理处置措施,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设置危险废物标志并做好防渗漏措施,危险废物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该项目废试剂、检验废液及实验清洗废水、废试剂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及时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转移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切实做好厂区防渗。
5、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要制定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强化应急演练,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因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6、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所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不得擅自更改和停用,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将批准的《报告表》中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
四、项目要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你公司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太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具体负责。项目建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六、以上审批意见仅限于本《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有新变化的,按新要求执行。
(略) 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3月29日
抄送: (略) 生态环境局,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太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安徽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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