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邯郸冀南新区城南办事处滏阳河中马头桥重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公示
关于拟邯郸冀南新区城南办事处滏阳河中马头桥重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 话: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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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滏阳河中马头桥重建项目 | 邯郸冀南新区城南办事处 | 河北 (略) | 邯郸冀南新区村道杏园—小狼营中马头村东侧跨越滏阳河位置处 | 本项目在原有 (略) 线范围内改建,拆除旧桥,新建1座97m桥梁,与两侧滏阳河大堤平交,设计 (略) -Ⅱ级。新建桥梁上部结构采用3-30m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桥梁宽度:净7m+2×0.5m防撞护栏,桥梁全长97m。不涉及照明、景观绿化、给排水、管线、通讯等工程。 | 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物防治措施可行性结论: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结合《河北省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0]第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冀气领办[2018]153号)、《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 (略) 扬尘治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建安[2018]8号)、《关于进一步加建 (略) 道路扬尘整治工作的通知》(冀建安[2018]19号)、《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冀发[2017]7号)、《河北省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2021年2月26日)、《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等要求采取抑尘措施,同时结合《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营技术规范》(DB13T2935-2019)、《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要求,采取相应的抑尘措施,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扬尘防治规定。 2、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桥墩采用围堰施工,避免雨季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减少围堰面积,缩短施工时间,围堰内污水需沉淀后方可排放滏阳河。(2)施工时产生的废渣用于桥台回填,并设置围挡防止流失,禁止将废渣和施工垃圾直接弃入河流中。(3)含有害物质的建材如沥青混凝土以及其它固体废物不得倾倒或堆放,施工建材应设篷盖,必要时设围栏,防止被雨水冲刷进入水体,各种固体废物应及时清运至当地允许设置的地点或依有关规定处理。(4)当工程结束时,应清理施工现场、临时工程用地,以防止建筑垃圾、施工废料等被雨水冲刷入水体。(5)物料及车辆机械冲洗施工废水经施工场站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泼洒抑尘,沉淀池沉泥作为填料。(6)租用民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施工生活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严禁乱排。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水不会对滏阳河水体造成明显影响。 3、施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和机械噪声。施工尽量选用低噪施工机械及车辆、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加强维护和保养、限制车速、严控鸣笛、合理安排工期和作业时间。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厂界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4、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工程弃土、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1)工程弃土。工程弃土主要来源于河道清理,为河堤内侧河滩地,不涉及污泥,部分回用于结构物台背填方、桥涵台背回填,弃方全部运至政府指定弃土场。(2)建筑垃圾。主要为砖石、混凝土、废钢材等,废钢材等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砖石、混凝土不可回收利用的,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堆存。(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植被保护措施。①严格控制施工期临时占地范围,严禁随意扩大,减少对作业区周围的土壤和植被的破坏,临时占地工程结束后要及时采取植被恢复措施。②加强施工期管理,严禁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随意破坏当地植被。③施工时注意保护各自然植被,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绿化。(3)生态恢复措施。施工完毕后对临时工程的硬化层及建筑物进行清除,拆除临时设施,并返还表土,表土返还应注意保证其场地恢复的平整,防止局部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施工完毕后平整土体采取植草的防护措施,恢复原有绿地。(4)水土保持措施。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中有关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按照水土保持防治分区,根据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和危害情况,布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施工活动将对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在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其影响程度将大大减轻并局限在一定范围之内,同时绝大多数不利影响将随着工程施工活动的结束而消失。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和保护措施 1、废气。(1) (略) 的养护, (略) 保持良好的运营状态,减少塞车现象发生,降低汽车尾气的排放。(2) (略) 两侧的绿化,这样既可以净化吸收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又可以美化环境 (略) 沿线景观效果。(3)加强运输散装物资如煤、水泥、砂石材料及简易包装的化肥、农药等车辆的管理,运送上述物资的车辆需加盖篷布。采取上述措施后,营运期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桥面径流,污染防治措施如下:(1)定期检查桥梁排水系统,确保排水系统畅通。 (略) 面径流直接排入滏阳河,以免对滏阳河水质造成影响。(2)加强车辆检查,禁止漏油、不安装保护帆布的货车和 (略) , (略) 上车辆漏油和货物 (略) 上,造成沿线土壤污染和安全事故隐患。(3)道路醒目位置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 (略) 驾驶员和乘客加强保护环境意识,要求危险品车辆限速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运营期不会对滏阳河水体产生较大影响。 3、噪声。(1)管理措施。①交通管理部门宜利用交通管理手段,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通过采取限鸣(含禁鸣)、限行(含禁行)、限速等措施,合 (略) 交通参数(车流量、车速、车型等),降低交通噪声。②养护部 (略) 进行经常性维护, (略) 面平整度, (略) 交通噪声。③环境保护部门应加强对地面交通噪声的监测,对环境噪声超标的地面交通设施提出噪声削减意见或要求,监督有关部门实施。④建议规划部门对桥梁两侧应进行合理规划,充分考虑本项目对两侧区域产生的噪声影响,噪声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宜建设居民区、医院、学校等声环境敏感建筑物,可规划建设商业、仓储等其它建筑用地。(2)敏感点声环境保护措施。根据运营中期预测结果,在限制车辆的行驶速度,以减小机动车噪声值的同时,上述环境保护目标在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后可满足相应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标准。同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的要求,建议管理部门在临近敏感点区域增加减速带,并设置减速禁鸣标志。 4、固废。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桥梁上行驶车辆洒落的固体废物,如纸屑、果皮、塑料用具等废弃物会对沿线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由 (略) 环卫工人定时清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 话:0310-*
通讯地址:邯郸冀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处窗口
邮 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滏阳河中马头桥重建项目 | 邯郸冀南新区城南办事处 | 河北 (略) | 邯郸冀南新区村道杏园—小狼营中马头村东侧跨越滏阳河位置处 | 本项目在原有 (略) 线范围内改建,拆除旧桥,新建1座97m桥梁,与两侧滏阳河大堤平交,设计 (略) -Ⅱ级。新建桥梁上部结构采用3-30m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桥梁宽度:净7m+2×0.5m防撞护栏,桥梁全长97m。不涉及照明、景观绿化、给排水、管线、通讯等工程。 | 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物防治措施可行性结论: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结合《河北省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0]第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冀气领办[2018]153号)、《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 (略) 扬尘治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建安[2018]8号)、《关于进一步加建 (略) 道路扬尘整治工作的通知》(冀建安[2018]19号)、《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冀发[2017]7号)、《河北省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2021年2月26日)、《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等要求采取抑尘措施,同时结合《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营技术规范》(DB13T2935-2019)、《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要求,采取相应的抑尘措施,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扬尘防治规定。 2、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桥墩采用围堰施工,避免雨季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减少围堰面积,缩短施工时间,围堰内污水需沉淀后方可排放滏阳河。(2)施工时产生的废渣用于桥台回填,并设置围挡防止流失,禁止将废渣和施工垃圾直接弃入河流中。(3)含有害物质的建材如沥青混凝土以及其它固体废物不得倾倒或堆放,施工建材应设篷盖,必要时设围栏,防止被雨水冲刷进入水体,各种固体废物应及时清运至当地允许设置的地点或依有关规定处理。(4)当工程结束时,应清理施工现场、临时工程用地,以防止建筑垃圾、施工废料等被雨水冲刷入水体。(5)物料及车辆机械冲洗施工废水经施工场站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泼洒抑尘,沉淀池沉泥作为填料。(6)租用民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施工生活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严禁乱排。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水不会对滏阳河水体造成明显影响。 3、施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和机械噪声。施工尽量选用低噪施工机械及车辆、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加强维护和保养、限制车速、严控鸣笛、合理安排工期和作业时间。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厂界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4、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工程弃土、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1)工程弃土。工程弃土主要来源于河道清理,为河堤内侧河滩地,不涉及污泥,部分回用于结构物台背填方、桥涵台背回填,弃方全部运至政府指定弃土场。(2)建筑垃圾。主要为砖石、混凝土、废钢材等,废钢材等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砖石、混凝土不可回收利用的,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堆存。(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植被保护措施。①严格控制施工期临时占地范围,严禁随意扩大,减少对作业区周围的土壤和植被的破坏,临时占地工程结束后要及时采取植被恢复措施。②加强施工期管理,严禁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随意破坏当地植被。③施工时注意保护各自然植被,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绿化。(3)生态恢复措施。施工完毕后对临时工程的硬化层及建筑物进行清除,拆除临时设施,并返还表土,表土返还应注意保证其场地恢复的平整,防止局部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施工完毕后平整土体采取植草的防护措施,恢复原有绿地。(4)水土保持措施。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中有关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按照水土保持防治分区,根据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和危害情况,布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施工活动将对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在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其影响程度将大大减轻并局限在一定范围之内,同时绝大多数不利影响将随着工程施工活动的结束而消失。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和保护措施 1、废气。(1) (略) 的养护, (略) 保持良好的运营状态,减少塞车现象发生,降低汽车尾气的排放。(2) (略) 两侧的绿化,这样既可以净化吸收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又可以美化环境 (略) 沿线景观效果。(3)加强运输散装物资如煤、水泥、砂石材料及简易包装的化肥、农药等车辆的管理,运送上述物资的车辆需加盖篷布。采取上述措施后,营运期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桥面径流,污染防治措施如下:(1)定期检查桥梁排水系统,确保排水系统畅通。 (略) 面径流直接排入滏阳河,以免对滏阳河水质造成影响。(2)加强车辆检查,禁止漏油、不安装保护帆布的货车和 (略) , (略) 上车辆漏油和货物 (略) 上,造成沿线土壤污染和安全事故隐患。(3)道路醒目位置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 (略) 驾驶员和乘客加强保护环境意识,要求危险品车辆限速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运营期不会对滏阳河水体产生较大影响。 3、噪声。(1)管理措施。①交通管理部门宜利用交通管理手段,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通过采取限鸣(含禁鸣)、限行(含禁行)、限速等措施,合 (略) 交通参数(车流量、车速、车型等),降低交通噪声。②养护部 (略) 进行经常性维护, (略) 面平整度, (略) 交通噪声。③环境保护部门应加强对地面交通噪声的监测,对环境噪声超标的地面交通设施提出噪声削减意见或要求,监督有关部门实施。④建议规划部门对桥梁两侧应进行合理规划,充分考虑本项目对两侧区域产生的噪声影响,噪声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宜建设居民区、医院、学校等声环境敏感建筑物,可规划建设商业、仓储等其它建筑用地。(2)敏感点声环境保护措施。根据运营中期预测结果,在限制车辆的行驶速度,以减小机动车噪声值的同时,上述环境保护目标在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后可满足相应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标准。同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的要求,建议管理部门在临近敏感点区域增加减速带,并设置减速禁鸣标志。 4、固废。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桥梁上行驶车辆洒落的固体废物,如纸屑、果皮、塑料用具等废弃物会对沿线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由 (略) 环卫工人定时清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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