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审批公示阜康金泓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2万吨饲料添加剂深加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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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审批公示阜康金泓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2万吨饲料添加剂深加工项目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28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1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

传 真:0994-*

通讯地址: (略) (略) 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阜康金泓 (略) 1.*吨饲料添加剂深加工项目

(略) 阜康产业园阜东一区五号厂

房(租用新疆天山天池 (略) 现有厂房),新疆鸿基焦

化有限公司南侧。

阜康金泓 (略)

(略) 新瑞鑫诚 (略)

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29.*元,占总投资的1.48%。项目为新建项目,租用新疆天山天池 (略) 现有厂房,生产饲料级硫酸铜,年产量为 6000t。年产副产品含铜液体259.2539t,由五鑫铜业回用。生产加热反应釜采用 2t 然气锅炉供热,烘干机采用

天然气直接加热。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运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投料及成品计量包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天然气锅炉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及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项目原料及成品均为袋装粉状物料,通过皮带运输机运输至投料口后由进行人工投料,投料及包装粉尘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二级排放限值要求;天然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系统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颗粒物、SO 2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 3 燃气锅炉特别排放标准限值要求,NOx 需满足《关于开展昌吉州 2022 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有关工作的通知》(昌州环委办发〔2022〕18 号)中要求(NOx:50mg/m 3 );烘干采用天然气直接烘干,烘干废气由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3)排放,有组织废气需满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 30mg/m 3 、200mg/m 3 、300mg/m 3 的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颗粒物:1.0mg/m 3 )。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正常运营时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水,同生活污水排入园 (略) ,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同时安装防震垫,吸声等降噪设备,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 类标准。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包装废料及废布袋集中收 (略) 。投料及计量包装过程中产生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离子交换树脂5 年更换一次,厂家定期更换,随即带走,厂区不储存。废电瓶属于危险废物,由销售方更换后直接回收,不储存。生活垃圾在厂区内定点收集后,清运至园区环卫部门指定点集中处置。厂内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在单独地点妥善收集、储存,外售。项目产生的危废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收集、运输、转移。

(五)总量控制。项目颗粒物、SO 2 和 NOx 总排放量分别为 0.0922t/a、0.015t/a、0.124t/a;因此建议本项目倍量替代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为 0.1844t/a,SO 2 为 0.03t/a、NOx为 0.248t/a 。从20 (略) 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程中核减。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28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1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

传 真:0994-*

通讯地址: (略) (略) 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阜康金泓 (略) 1.*吨饲料添加剂深加工项目

(略) 阜康产业园阜东一区五号厂

房(租用新疆天山天池 (略) 现有厂房),新疆鸿基焦

化有限公司南侧。

阜康金泓 (略)

(略) 新瑞鑫诚 (略)

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29.*元,占总投资的1.48%。项目为新建项目,租用新疆天山天池 (略) 现有厂房,生产饲料级硫酸铜,年产量为 6000t。年产副产品含铜液体259.2539t,由五鑫铜业回用。生产加热反应釜采用 2t 然气锅炉供热,烘干机采用

天然气直接加热。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运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投料及成品计量包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天然气锅炉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及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项目原料及成品均为袋装粉状物料,通过皮带运输机运输至投料口后由进行人工投料,投料及包装粉尘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二级排放限值要求;天然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系统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颗粒物、SO 2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 3 燃气锅炉特别排放标准限值要求,NOx 需满足《关于开展昌吉州 2022 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有关工作的通知》(昌州环委办发〔2022〕18 号)中要求(NOx:50mg/m 3 );烘干采用天然气直接烘干,烘干废气由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3)排放,有组织废气需满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 30mg/m 3 、200mg/m 3 、300mg/m 3 的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颗粒物:1.0mg/m 3 )。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正常运营时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水,同生活污水排入园 (略) ,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同时安装防震垫,吸声等降噪设备,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 类标准。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包装废料及废布袋集中收 (略) 。投料及计量包装过程中产生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离子交换树脂5 年更换一次,厂家定期更换,随即带走,厂区不储存。废电瓶属于危险废物,由销售方更换后直接回收,不储存。生活垃圾在厂区内定点收集后,清运至园区环卫部门指定点集中处置。厂内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在单独地点妥善收集、储存,外售。项目产生的危废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收集、运输、转移。

(五)总量控制。项目颗粒物、SO 2 和 NOx 总排放量分别为 0.0922t/a、0.015t/a、0.124t/a;因此建议本项目倍量替代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为 0.1844t/a,SO 2 为 0.03t/a、NOx为 0.248t/a 。从20 (略) 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程中核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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