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井研生态环境局关于《井研县大佛水厂扩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同意审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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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井研生态环境局关于《井研县大佛水厂扩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同意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开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本公示发起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井研县大佛水厂扩能 (略) 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井研县周坡镇、集益镇、镇阳镇等镇

3.建设单位:井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四维 (略)

5.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万元,大佛水厂供水能力从0.*m3/d扩能至2.*m3/d,增加一座直吸式河床干式取水泵房;延长大佛水 (略) 261.64km,并建设13座小型加压泵房;延长县城水厂 (略) 254.71km,并建设26座小型加压泵房及其配套设施。

6.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为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采取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及防治措施如下:

废气污染防治:施工工地沿线边界围挡,临时存放的土石方全覆盖,定期对作业和土堆洒水降尘,厂区内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减少粉尘对环境的影响。

废水污染防治:机械设备冲洗废水、闭水试验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期洒水降尘,不外排;脱水滤液液返回排泥池再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严禁将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排入大佛水库内。

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采用低噪音设备,避免噪声扰民。

施工期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并交建筑废料回收站处理;对不能处理的建筑垃圾,运往本地建筑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脱水污泥外运至机砖厂综合利用。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各施工点集中袋装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统一送往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7.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井研县大佛水厂扩能 (略)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规划要求。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设计和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

8.公众参与情况:经受理公示无人提出反对意见。

9.建设单位或地方人民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该项目不涉及政府及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0.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如果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意见、建议,请书面反馈我局。欢迎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井研县研城街道新兴街12号

邮政编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开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本公示发起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井研县大佛水厂扩能 (略) 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井研县周坡镇、集益镇、镇阳镇等镇

3.建设单位:井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四维 (略)

5.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万元,大佛水厂供水能力从0.*m3/d扩能至2.*m3/d,增加一座直吸式河床干式取水泵房;延长大佛水 (略) 261.64km,并建设13座小型加压泵房;延长县城水厂 (略) 254.71km,并建设26座小型加压泵房及其配套设施。

6.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为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采取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及防治措施如下:

废气污染防治:施工工地沿线边界围挡,临时存放的土石方全覆盖,定期对作业和土堆洒水降尘,厂区内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减少粉尘对环境的影响。

废水污染防治:机械设备冲洗废水、闭水试验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期洒水降尘,不外排;脱水滤液液返回排泥池再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严禁将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排入大佛水库内。

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采用低噪音设备,避免噪声扰民。

施工期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并交建筑废料回收站处理;对不能处理的建筑垃圾,运往本地建筑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脱水污泥外运至机砖厂综合利用。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各施工点集中袋装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统一送往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7.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井研县大佛水厂扩能 (略)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规划要求。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设计和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

8.公众参与情况:经受理公示无人提出反对意见。

9.建设单位或地方人民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该项目不涉及政府及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0.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如果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意见、建议,请书面反馈我局。欢迎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井研县研城街道新兴街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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