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修县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2024年第1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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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2024年第1季度

永修县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

2024年第1季度

(略) 永修生态环境局 2024年03月28日

一、监测情况

2024年第1季度, (略) 永修生态环境局委托 (略) 对永修县5个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监测,其中有3个湖库型地表水水源地:云山集团新屋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云山集团燕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梅棠镇枹桐水库水源地;2个河流型地表水水源地:吴城镇赣江河流型水源地、江上乡大屋河流型水源地。

(一)监测点位

地表水水源:河流型水源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设置监测点位,湖库型水源原则上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水源取水口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取样。河流及湖库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表2的补充项目5项: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湖库型水源地增测2项:叶绿素、透明度,以及加测的余氯、急性毒性,共计33项。

二、评价标准与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除外),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监测的5个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均达标,水质达标率100%。


永修县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

2024年第1季度

(略) 永修生态环境局 2024年03月28日

一、监测情况

2024年第1季度, (略) 永修生态环境局委托 (略) 对永修县5个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监测,其中有3个湖库型地表水水源地:云山集团新屋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云山集团燕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梅棠镇枹桐水库水源地;2个河流型地表水水源地:吴城镇赣江河流型水源地、江上乡大屋河流型水源地。

(一)监测点位

地表水水源:河流型水源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设置监测点位,湖库型水源原则上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水源取水口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取样。河流及湖库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表2的补充项目5项: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湖库型水源地增测2项:叶绿素、透明度,以及加测的余氯、急性毒性,共计33项。

二、评价标准与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除外),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监测的5个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均达标,水质达标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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