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镇石前村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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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镇石前村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龙门县龙江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龙江镇石前村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龙江府函〔2024〕58 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龙门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 龙办会函〔2024〕25号),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龙江镇石前村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4-*-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龙门县龙江镇。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拟在龙江镇石前村及周边村庄建设旅游服务中心基础设施、观光体验区配套设施及旅游宣传标识;在村内建设3个停车场,对300栋农房进行风貌提升,房前屋后整治,提升村内排水设施,修复村内农田水利设施。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2586.*元,其中:工程建设费2128.*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83.*元、预备费75.*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含专项债券资金)统筹安排解决。
  四、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五、请认真组织实施,按基建程序规范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龙门县龙江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龙江镇石前村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龙江府函〔2024〕58 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龙门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 龙办会函〔2024〕25号),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龙江镇石前村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4-*-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龙门县龙江镇。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拟在龙江镇石前村及周边村庄建设旅游服务中心基础设施、观光体验区配套设施及旅游宣传标识;在村内建设3个停车场,对300栋农房进行风貌提升,房前屋后整治,提升村内排水设施,修复村内农田水利设施。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2586.*元,其中:工程建设费2128.*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83.*元、预备费75.*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含专项债券资金)统筹安排解决。
  四、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五、请认真组织实施,按基建程序规范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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