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大朗镇地块规划选址评估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的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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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大朗镇地块规划选址评估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的批前公示

公示内容:

2024年3月,我镇编制完成了《 (略) 大朗镇2023-01地块规划选址评估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草案。 (略) 规划委员会审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对规划选址评估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简介

(略) 大朗 (略) 象山实业电子器件生产项目为镇属企业, (略) 2023年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卡。为助力镇属资产壮大、提升经营效益,需落实项目用地性质和相关建设指标,指导地块开发建设,满足项目建设需求。由于地块所处位置控规未覆盖,大朗镇人民政府申请就该地块开展选址评估及地块控制线详细规划图则编制工作。

二、规划内容

(一)规划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大朗镇与松山湖、大岭山镇交界,地 (略) 以南、莞佛高速以北。规划*地块为一类工业用地,面积*平方米,容积率为3.5,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密度为50%,建筑限高为60米。

(二)道路交通规划

依据上层次规划,并结合现状实际,落实项目周 (略) 、 (略) 延长线、 (略) 、 (略) (略) 线位。

(三)规划说明

1. 用地性质分类采用《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表2.1的规定。

2. 表中所列控制指标,除绿地率、建筑退后、配建车位为下限外,其余均为上限。

3. 建筑退后用地红线距离为下限,具体还应按照《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有关规定,满足相应退缩要求。

4. 严格按规划设置机动车出入口,具体位置如图所示。

5. 具体配建停车位按《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进行落实。

6. 建设项目在开发建设时,应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开展通讯基础设施建设。

7. 建设项目在开发建设时,应 (略) 专项规划相关要求 (略) 指标。

8. 涉及河道管理范围线内的地块,在办理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 (略) 水务部门意见。

9. 工业用地建设项目在开发建设时,须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72号)的要求。

10. 项目同步实 (略) 辅道( (略) 至项目地块范围段)、 (略) 延长线( (略) 至项目地块范围段)。

11. (略) 西侧同步建设6线电力管道(1.39米×1.055米)。

12. 所有地面建筑、地下室及结构基坑支护措施(包括锚索、锚杆等)不得侵 (略) 一级管控区。建设项目在办理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手续前,应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施 (略) 轨道交通局意见。

13. *地块 (略) 一侧预留10米宽的防护绿地种植高大乔木,实施主体应无条件配合防护绿地建设。

三、公示时间

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5月1日。

四、公示方式

《 (略) 大朗镇2023-01地块规划选址评估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草案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

(略) 自 (略) 站(http://**)。

(二)现场展示

(略) 大 (略) 66号规划管理所公示栏。

(三)媒体公示

东莞日报及东莞电视台至少连续三天在黄金时段播出。

五、意见反馈

凡是对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q.com。

(四)将意见表邮寄到“ (略) 大朗镇规划管理所”(邮编*),信封表面须注明“ (略) 大朗镇2023-01地块规划选址评估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公示意见”。

六、联系方式

大朗镇规划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

七、其他

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大朗镇规划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略) 大朗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


相关文件:
*_(朗府便签) 关于东莞市大朗镇2023-01地块规划选址评估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的批前公示.pdf

公示内容:

2024年3月,我镇编制完成了《 (略) 大朗镇2023-01地块规划选址评估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草案。 (略) 规划委员会审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对规划选址评估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简介

(略) 大朗 (略) 象山实业电子器件生产项目为镇属企业, (略) 2023年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卡。为助力镇属资产壮大、提升经营效益,需落实项目用地性质和相关建设指标,指导地块开发建设,满足项目建设需求。由于地块所处位置控规未覆盖,大朗镇人民政府申请就该地块开展选址评估及地块控制线详细规划图则编制工作。

二、规划内容

(一)规划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大朗镇与松山湖、大岭山镇交界,地 (略) 以南、莞佛高速以北。规划*地块为一类工业用地,面积*平方米,容积率为3.5,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密度为50%,建筑限高为60米。

(二)道路交通规划

依据上层次规划,并结合现状实际,落实项目周 (略) 、 (略) 延长线、 (略) 、 (略) (略) 线位。

(三)规划说明

1. 用地性质分类采用《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表2.1的规定。

2. 表中所列控制指标,除绿地率、建筑退后、配建车位为下限外,其余均为上限。

3. 建筑退后用地红线距离为下限,具体还应按照《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有关规定,满足相应退缩要求。

4. 严格按规划设置机动车出入口,具体位置如图所示。

5. 具体配建停车位按《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进行落实。

6. 建设项目在开发建设时,应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开展通讯基础设施建设。

7. 建设项目在开发建设时,应 (略) 专项规划相关要求 (略) 指标。

8. 涉及河道管理范围线内的地块,在办理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 (略) 水务部门意见。

9. 工业用地建设项目在开发建设时,须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72号)的要求。

10. 项目同步实 (略) 辅道( (略) 至项目地块范围段)、 (略) 延长线( (略) 至项目地块范围段)。

11. (略) 西侧同步建设6线电力管道(1.39米×1.055米)。

12. 所有地面建筑、地下室及结构基坑支护措施(包括锚索、锚杆等)不得侵 (略) 一级管控区。建设项目在办理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手续前,应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施 (略) 轨道交通局意见。

13. *地块 (略) 一侧预留10米宽的防护绿地种植高大乔木,实施主体应无条件配合防护绿地建设。

三、公示时间

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5月1日。

四、公示方式

《 (略) 大朗镇2023-01地块规划选址评估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草案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

(略) 自 (略) 站(http://**)。

(二)现场展示

(略) 大 (略) 66号规划管理所公示栏。

(三)媒体公示

东莞日报及东莞电视台至少连续三天在黄金时段播出。

五、意见反馈

凡是对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q.com。

(四)将意见表邮寄到“ (略) 大朗镇规划管理所”(邮编*),信封表面须注明“ (略) 大朗镇2023-01地块规划选址评估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公示意见”。

六、联系方式

大朗镇规划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

七、其他

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大朗镇规划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略) 大朗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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