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自然资源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公示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盐池县集体经营性 (略) 试点工作方案》《盐池县集体经营性 (略)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2024年3月29日以拍卖方式出让2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一: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用途 |
盐地(J)〔2023〕-10号 | 盐池县大水坑镇新建村,东、西、北至空地,南至大马线 | 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 | 出让年限 | 成交价(万元) |
* | 50年 | 73.7635 |
出让方 | 盐池县大水坑镇新建村经济合作社 | |
受让单位 | 宁夏 (略) 盐池分公司 | |
备注 | 现状出让 |
地块二: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用途 |
盐地(J)〔2023〕-08号 | 盐池县大水坑镇马坊村,东、南、西至空地,北至244国道 | 商服用地 |
土地面积(㎡) | 出让年限 | 成交价(万元) |
7992 | 40年 | 62.74 |
出让方 | 盐池县大水坑镇马坊村经济合作社 | |
受让单位 | 盐池县 (略) | |
备注 | 现状出让 |
二、公示期:2024年3月30日至2024年4月3日
三、竞买人参加由盐池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的出让活动,竞得人在竞买标的后3日内与出让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成交手续并签订《成交确认书》,按《成交确认书》的约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出让价款缴纳方式,并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盐池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盐池县花马池东街93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953-*
联系人:李昊
电子邮件:*@*63.com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30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盐池县集体经营性 (略) 试点工作方案》《盐池县集体经营性 (略)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2024年3月29日以拍卖方式出让2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一: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用途 |
盐地(J)〔2023〕-10号 | 盐池县大水坑镇新建村,东、西、北至空地,南至大马线 | 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 | 出让年限 | 成交价(万元) |
* | 50年 | 73.7635 |
出让方 | 盐池县大水坑镇新建村经济合作社 | |
受让单位 | 宁夏 (略) 盐池分公司 | |
备注 | 现状出让 |
地块二: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用途 |
盐地(J)〔2023〕-08号 | 盐池县大水坑镇马坊村,东、南、西至空地,北至244国道 | 商服用地 |
土地面积(㎡) | 出让年限 | 成交价(万元) |
7992 | 40年 | 62.74 |
出让方 | 盐池县大水坑镇马坊村经济合作社 | |
受让单位 | 盐池县 (略) | |
备注 | 现状出让 |
二、公示期:2024年3月30日至2024年4月3日
三、竞买人参加由盐池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的出让活动,竞得人在竞买标的后3日内与出让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成交手续并签订《成交确认书》,按《成交确认书》的约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出让价款缴纳方式,并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盐池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盐池县花马池东街93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953-*
联系人:李昊
电子邮件:*@*63.com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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