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晟建废弃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石材污泥处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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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晟建废弃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石材污泥处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灵寿县晟建 (略) 石材污泥处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灵寿县晟建 (略) 石材污泥处置项目

建设单位:灵寿县晟建 (略)

公式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验收检测报告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5月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要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孙建

联系电话:*


,灵寿县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灵寿县晟建 (略) 石材污泥处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灵寿县晟建 (略) 石材污泥处置项目

建设单位:灵寿县晟建 (略)

公式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验收检测报告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5月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要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孙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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