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评定残疾情况公示书刘永丰
岳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评定残疾情况公示书刘永丰
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本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0日。
姓 名 | 刘永丰 | 性 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63.01 | |
工作单位 | 岳阳县公安局 | |||||
住 址 | 湖南省岳阳县荣家湾镇 | |||||
致残时间 | 2022年5月 | |||||
致残地点 | 荣家湾镇 | |||||
致残原因 | 2022年5月27日,刘永丰同志根据治安大队工作安排, (略) (略) 安保工作,经过万福来旁包子店门口( (略) 上)斑马线时,被许定喜驾驶的湘AF39P2轿车撞伤,经岳 (略) 诊断为:右肱骨近端粉碎性骨折、右肩袖损伤、右肩关节积液、面颅骨多发性骨折、左小腿软组织内血肿、全身多处皮肤软组织挫擦伤。 | |||||
残疾性质 | 因公 | 拟评残疾等级 | 十级 | |||
残 疾 情 况 | 诊断为:右肱骨近端粉碎性骨折、右肩袖损伤、右肩关节积液、面颅骨多发性骨折、左小腿软组织内血肿、全身多处皮肤软组织挫擦伤。 |
2024年4月1日
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本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0日。
姓 名 | 刘永丰 | 性 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63.01 | |
工作单位 | 岳阳县公安局 | |||||
住 址 | 湖南省岳阳县荣家湾镇 | |||||
致残时间 | 2022年5月 | |||||
致残地点 | 荣家湾镇 | |||||
致残原因 | 2022年5月27日,刘永丰同志根据治安大队工作安排, (略) (略) 安保工作,经过万福来旁包子店门口( (略) 上)斑马线时,被许定喜驾驶的湘AF39P2轿车撞伤,经岳 (略) 诊断为:右肱骨近端粉碎性骨折、右肩袖损伤、右肩关节积液、面颅骨多发性骨折、左小腿软组织内血肿、全身多处皮肤软组织挫擦伤。 | |||||
残疾性质 | 因公 | 拟评残疾等级 | 十级 | |||
残 疾 情 况 | 诊断为:右肱骨近端粉碎性骨折、右肩袖损伤、右肩关节积液、面颅骨多发性骨折、左小腿软组织内血肿、全身多处皮肤软组织挫擦伤。 |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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