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股泉煤矿一号井爆炸物品储存库建设项目选址公示
四股泉煤矿一号井爆炸物品储存库建设项目选址公示
为充分发挥公众在城乡规划管理中参与、监督作用,提高规划的透明度和建设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对规划实施的知情权,加强规划实施管理。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相关规定,现将四股泉煤矿一号井爆炸物品储存库建设项目进行选址公示。
该项目拟选址位于盐池县惠安堡镇萌城村。主要建设一座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区,库区包含移动炸药库、移动雷管库、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联合建筑、值班室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1887平方米(合2.83亩)。公示时间: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11日。公示期间,公民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
公示单位:盐池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53-* *
邮 箱:*@*63.com
联 系 人:冯庚
为充分发挥公众在城乡规划管理中参与、监督作用,提高规划的透明度和建设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对规划实施的知情权,加强规划实施管理。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相关规定,现将四股泉煤矿一号井爆炸物品储存库建设项目进行选址公示。
该项目拟选址位于盐池县惠安堡镇萌城村。主要建设一座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区,库区包含移动炸药库、移动雷管库、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联合建筑、值班室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1887平方米(合2.83亩)。公示时间: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11日。公示期间,公民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
公示单位:盐池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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