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先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有机肥、3万吨改良土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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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先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有机肥、3万吨改良土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吨有机肥、*吨改良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雨 (略) 37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吨有机肥、*吨改良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湖南 (略)

建设地点

(略) 雨湖区鹤岭镇长安村立新矿区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湖南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湖南 (略) (略) 雨湖区鹤岭镇长安村立新矿区,现拟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0%)建设年产*吨有机肥、*吨改良土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33m2,项目办公生活区拟租赁湘潭 (略) 原有房屋,厂区规划三座厂房,1#厂房为一期工程厂房(已建),2#厂房和3#厂房为二期工程备用厂房(未建),本项目布置在1#厂房,1#厂房建筑面积为4284m2,内部划分为原料区、生产区、包装区及成品区,主要生产设备为行走式翻抛机1台、装载机1台、搅拌粉碎机1台、筛分机1台、粉剂双机头包装机1台、电气控制柜5套等。主要原辅材料及年用量为:市政污泥4.*吨、种植业废弃物(稻草、秸秆、林草等)0.*吨、加工业废弃物(稻壳、木屑、麸皮等)0.*吨、中药渣*吨、烟渣*吨。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原辅材料→搅拌→发酵→陈化→投料→粉碎→筛分→打包入库。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1)按照《 (略) 城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及《202 (略)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控措施,落实“八个百分之百”要求。(2)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机械车辆清洗、场地洒水等,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办公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污 (略) 进入鹤岭污水处理厂;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和特大、暴雨应对措施,杜绝施工废水(黄泥水)直接排放。(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设备应避免夜间作业,并采取合理的施工管理措施和噪声控制措施,避免施工噪声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如需夜间连续施工,必须申报相关部门同意并公告周边居民,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4)施工产生的废弃金属边角料外卖给废品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建筑垃圾按相关管理部门要求送指定的弃渣场填埋处理,不能填埋处理的收集后统一外运,严禁随意堆弃,外运渣土车辆须进行必要的加盖、防漏、防尘;(5)项目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经专用车辆运至现场施工使用。

2、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要求进行建设,厂区地面除绿化景观外整体固化、硬化,厂区周边建设撇洪沟,厂区内建设环形雨水收集沟并与初期雨水池相连,初期雨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多余部分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项目生物除臭喷淋设备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处理后进行循环回用,不外排;项目车间产生的渗滤液经车间内导流沟收集后汇入沉淀池进行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肥。

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原料仓库采用地面硬化,厂棚密闭,降低卸车高度等措施进行扬尘控制;项目生产区产生的粉尘及恶臭气体(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采用封闭式厂房,经喷雾降尘设施降尘后通过负压抽风收集,然后经生物除臭喷淋设备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进行排放;包装及成品区的半成品粉碎、筛分、计量打包产生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然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进行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有组织限值要求及表1无组织新建二级要求。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封闭隔音、消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废包装袋、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沉渣等一般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储存间,其中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收集粉尘和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产。一般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管理。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做好硬化防雨、防渗、防腐等措施,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的收集、处置需要详细记录台账,危废转移必须办理转移联单手续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不得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清理,定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6、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设立专职环保管理机构和人员,注意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制定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方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避免或者减缓环境风险情况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建立环境监测计划,定期进行污染物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吨有机肥、*吨改良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雨 (略) 37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吨有机肥、*吨改良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湖南 (略)

建设地点

(略) 雨湖区鹤岭镇长安村立新矿区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湖南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湖南 (略) (略) 雨湖区鹤岭镇长安村立新矿区,现拟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0%)建设年产*吨有机肥、*吨改良土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33m2,项目办公生活区拟租赁湘潭 (略) 原有房屋,厂区规划三座厂房,1#厂房为一期工程厂房(已建),2#厂房和3#厂房为二期工程备用厂房(未建),本项目布置在1#厂房,1#厂房建筑面积为4284m2,内部划分为原料区、生产区、包装区及成品区,主要生产设备为行走式翻抛机1台、装载机1台、搅拌粉碎机1台、筛分机1台、粉剂双机头包装机1台、电气控制柜5套等。主要原辅材料及年用量为:市政污泥4.*吨、种植业废弃物(稻草、秸秆、林草等)0.*吨、加工业废弃物(稻壳、木屑、麸皮等)0.*吨、中药渣*吨、烟渣*吨。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原辅材料→搅拌→发酵→陈化→投料→粉碎→筛分→打包入库。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1)按照《 (略) 城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及《202 (略)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控措施,落实“八个百分之百”要求。(2)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机械车辆清洗、场地洒水等,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办公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污 (略) 进入鹤岭污水处理厂;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和特大、暴雨应对措施,杜绝施工废水(黄泥水)直接排放。(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设备应避免夜间作业,并采取合理的施工管理措施和噪声控制措施,避免施工噪声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如需夜间连续施工,必须申报相关部门同意并公告周边居民,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4)施工产生的废弃金属边角料外卖给废品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建筑垃圾按相关管理部门要求送指定的弃渣场填埋处理,不能填埋处理的收集后统一外运,严禁随意堆弃,外运渣土车辆须进行必要的加盖、防漏、防尘;(5)项目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经专用车辆运至现场施工使用。

2、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要求进行建设,厂区地面除绿化景观外整体固化、硬化,厂区周边建设撇洪沟,厂区内建设环形雨水收集沟并与初期雨水池相连,初期雨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多余部分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项目生物除臭喷淋设备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处理后进行循环回用,不外排;项目车间产生的渗滤液经车间内导流沟收集后汇入沉淀池进行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肥。

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原料仓库采用地面硬化,厂棚密闭,降低卸车高度等措施进行扬尘控制;项目生产区产生的粉尘及恶臭气体(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采用封闭式厂房,经喷雾降尘设施降尘后通过负压抽风收集,然后经生物除臭喷淋设备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进行排放;包装及成品区的半成品粉碎、筛分、计量打包产生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然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进行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有组织限值要求及表1无组织新建二级要求。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封闭隔音、消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废包装袋、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沉渣等一般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储存间,其中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收集粉尘和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产。一般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管理。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做好硬化防雨、防渗、防腐等措施,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的收集、处置需要详细记录台账,危废转移必须办理转移联单手续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不得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清理,定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6、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设立专职环保管理机构和人员,注意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制定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方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避免或者减缓环境风险情况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建立环境监测计划,定期进行污染物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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