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赴福建省、四川省学习考察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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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赴福建省、四川省学习考察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做好我县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工作,发挥以工代赈“赈”的作用,提升项目监管能力和业务水平。经请示县委主要领导同意,3月8日至13日,由县发改委党组书记史岩锋带队,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及各相关乡镇以工代赈项目负责人一行9人,前往 (略) 光泽县、 (略) 高县、 (略) ,就以工代赈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建立、重点项目谋划和管理、督导考核及宣传推广等方面进行了实地考察。返回后,经梳理总结、概括提炼,形成了学。有效预防前期由于对以工代赈政策认识理解不到位、重建设轻赈济、偏离“赈”的政策初心等问题,推动各地进一步坚守以工代赈政策初心,充分发挥“赈”的功能作用,二是统筹谋划项目布局。注重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结合、与乡村振兴示范点相结合、与特色主导产业相结合“三结合”,融入农村农田水利、 (略) 建设、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带等全县布局重点,从“大”的规划着眼,以“小”的项目落实,到二工镇、三台镇、北庭镇、新地乡等地集中谋划以工代赈方式项目,充分利用以工代赈项目牵引作用,统筹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大力撬动社会资本投入,争取形成集中连片示范效应。三是精准规划项目内容。突出为增收搭台、为公益补短、为产业配套“三为”,紧盯以工代赈资金投向及推广领域,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开展项目建设内容谋划,立足各乡镇实际精准规划群众所急所盼的农村生产生活、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企业想做、投向能做、资金够做的项目。四是妥善处置前期费用。建议由县财政部门将以工代赈项目前期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项目争取成功即按上级下达资金计划额度1%的标准予以奖补,进一步提升各乡镇申报项目的积极性。五是做实做细项目前期。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做实做细勘察设计、用地审批、环境评价、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达到计划下达即可启动实施的程度。六是择优择重推荐遴选。在全面了解项目实施的优势条件、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项目实施的预期效益和项目实施的群众基础后,充分考察“村两委”班子责任担当及实施组织能力,进而择优、择重、择急推荐参加申报遴选。

(三)规范实施项目。一是严格项目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建立县、乡镇、村三级联动推进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机制,严格落实以工代赈项目月通报机制对项目进行月调度,县发改委会同有关行业部门,定期、不定期对项目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进度与质量进行跟踪督导,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技术标准规范开展项目竣工验收。二是明确规范项目招投标情况。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请提前扎实做好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中“尽可能采取村民自建方式组织实施项目。按照国家招标投标等政策规定,以工代赈项目可不招标。依法不进行招标的以工代赈项目,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者单一来源等方式采购。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尽可能采取村民自建方式,由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项目业主单位,通过组建村民理事会、劳务合作社、施工队,自主开展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和管理”建议研讨确定以工代赈项目村民自建工作指南,便于后期以工代赈工作的高效开展。三是组织群众务工、激发内生动力。优先吸纳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重点吸纳已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和因其他原因未能外出务工人员等,鼓励以村为单位,组建劳务工作队,同时,坚持“扶志、扶智、扶技”有机结合,精准开展技能技术培训、大力开展感恩教育培训,全面增强群众造血功能、激发群众感恩奋进的内生动力。四是强化风险防范、打造廉洁工程。针对发包项目,突出工程质量及劳务报酬兑现监管,为有效确保本地务工群众的参与率,也可由县国投等国有企业参与到以工代赈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针对自建项目,突出廉政风险管控,特别是可能出现的名“自建”实发包等问题,镇、村必须成立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构,全程加强对项目理事会的监管。五是制定就业技能培训方案。项目区以工代赈工作注重提供职业培训,针对项目区的劳动力,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提升其职业技能水平,后期可建立“工匠库”,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群众收入来源渠道。六是严格公示公开、打造阳光工程。坚持项目申报、实施、验收全流程公示公开,全面公示项目资金计划、项目进展、劳务报酬发放等内容,项目建成后设置永久性以工代赈公示牌,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七是强化后续管护、推动项目长效惠农。项目验收合格即移交业主单位投入使用,积极探索责任、资金、人员“三到位”的后续管护机制,立足实际开设公益性岗位做好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同时,鼓励开展资产折股量化分红,积极探索“资产变股权、农民变股东”等赈济方法。

(四)严抓档案管理。严格按照“谁形成、谁整理”“一个项目一套档案”的原则,落实专人比照以工代赈项目资料清单,对项目储备到项目总结各个环节的文字资料、图片摄影资料以及其他形式的资料进行全面收集整理归档,特别是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务工人员花名册、项目公开公示情况等档案资料,坚决做到该收集的一项不缺,该整理的一项不漏,确保逻辑关系准确,真实全面反映项目推进情况与取得的成效并长期保存。

(五)做好政策宣传。通过广播、微信、网络等媒体和设立标志牌等形式,大力宣传以工代赈政策,将以工代赈各项政策宣传深入落实到实施以工代赈项目的全过程,不断加大务工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在确保政策落实合理、合规、合法的同时,不断提升广大农民群众参与以工代赈项目的参与度。并由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与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劳务信息沟通机制,大力组织动员当地群众,尤其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积极参与工程建设,体现以工代赈建设与赈济相结合的初衷,实现农民不出家门就能就近就地就业增收。

综上所述,以工代赈项目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对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改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强农民群众内生动力等各方面都能够起到助力推动作用。我们要以此次学习考察为契机,结合我县实际取长补短、有的放矢、以行增效,把两地的好经验、好做法与我县实际紧密结合,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好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力争将我县打造成自治区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建设示范点,推动全县项目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做好我县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工作,发挥以工代赈“赈”的作用,提升项目监管能力和业务水平。经请示县委主要领导同意,3月8日至13日,由县发改委党组书记史岩锋带队,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及各相关乡镇以工代赈项目负责人一行9人,前往 (略) 光泽县、 (略) 高县、 (略) ,就以工代赈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建立、重点项目谋划和管理、督导考核及宣传推广等方面进行了实地考察。返回后,经梳理总结、概括提炼,形成了学。有效预防前期由于对以工代赈政策认识理解不到位、重建设轻赈济、偏离“赈”的政策初心等问题,推动各地进一步坚守以工代赈政策初心,充分发挥“赈”的功能作用,二是统筹谋划项目布局。注重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结合、与乡村振兴示范点相结合、与特色主导产业相结合“三结合”,融入农村农田水利、 (略) 建设、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带等全县布局重点,从“大”的规划着眼,以“小”的项目落实,到二工镇、三台镇、北庭镇、新地乡等地集中谋划以工代赈方式项目,充分利用以工代赈项目牵引作用,统筹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大力撬动社会资本投入,争取形成集中连片示范效应。三是精准规划项目内容。突出为增收搭台、为公益补短、为产业配套“三为”,紧盯以工代赈资金投向及推广领域,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开展项目建设内容谋划,立足各乡镇实际精准规划群众所急所盼的农村生产生活、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企业想做、投向能做、资金够做的项目。四是妥善处置前期费用。建议由县财政部门将以工代赈项目前期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项目争取成功即按上级下达资金计划额度1%的标准予以奖补,进一步提升各乡镇申报项目的积极性。五是做实做细项目前期。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做实做细勘察设计、用地审批、环境评价、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达到计划下达即可启动实施的程度。六是择优择重推荐遴选。在全面了解项目实施的优势条件、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项目实施的预期效益和项目实施的群众基础后,充分考察“村两委”班子责任担当及实施组织能力,进而择优、择重、择急推荐参加申报遴选。

(三)规范实施项目。一是严格项目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建立县、乡镇、村三级联动推进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机制,严格落实以工代赈项目月通报机制对项目进行月调度,县发改委会同有关行业部门,定期、不定期对项目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进度与质量进行跟踪督导,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技术标准规范开展项目竣工验收。二是明确规范项目招投标情况。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请提前扎实做好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中“尽可能采取村民自建方式组织实施项目。按照国家招标投标等政策规定,以工代赈项目可不招标。依法不进行招标的以工代赈项目,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者单一来源等方式采购。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尽可能采取村民自建方式,由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项目业主单位,通过组建村民理事会、劳务合作社、施工队,自主开展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和管理”建议研讨确定以工代赈项目村民自建工作指南,便于后期以工代赈工作的高效开展。三是组织群众务工、激发内生动力。优先吸纳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重点吸纳已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和因其他原因未能外出务工人员等,鼓励以村为单位,组建劳务工作队,同时,坚持“扶志、扶智、扶技”有机结合,精准开展技能技术培训、大力开展感恩教育培训,全面增强群众造血功能、激发群众感恩奋进的内生动力。四是强化风险防范、打造廉洁工程。针对发包项目,突出工程质量及劳务报酬兑现监管,为有效确保本地务工群众的参与率,也可由县国投等国有企业参与到以工代赈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针对自建项目,突出廉政风险管控,特别是可能出现的名“自建”实发包等问题,镇、村必须成立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构,全程加强对项目理事会的监管。五是制定就业技能培训方案。项目区以工代赈工作注重提供职业培训,针对项目区的劳动力,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提升其职业技能水平,后期可建立“工匠库”,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群众收入来源渠道。六是严格公示公开、打造阳光工程。坚持项目申报、实施、验收全流程公示公开,全面公示项目资金计划、项目进展、劳务报酬发放等内容,项目建成后设置永久性以工代赈公示牌,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七是强化后续管护、推动项目长效惠农。项目验收合格即移交业主单位投入使用,积极探索责任、资金、人员“三到位”的后续管护机制,立足实际开设公益性岗位做好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同时,鼓励开展资产折股量化分红,积极探索“资产变股权、农民变股东”等赈济方法。

(四)严抓档案管理。严格按照“谁形成、谁整理”“一个项目一套档案”的原则,落实专人比照以工代赈项目资料清单,对项目储备到项目总结各个环节的文字资料、图片摄影资料以及其他形式的资料进行全面收集整理归档,特别是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务工人员花名册、项目公开公示情况等档案资料,坚决做到该收集的一项不缺,该整理的一项不漏,确保逻辑关系准确,真实全面反映项目推进情况与取得的成效并长期保存。

(五)做好政策宣传。通过广播、微信、网络等媒体和设立标志牌等形式,大力宣传以工代赈政策,将以工代赈各项政策宣传深入落实到实施以工代赈项目的全过程,不断加大务工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在确保政策落实合理、合规、合法的同时,不断提升广大农民群众参与以工代赈项目的参与度。并由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与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劳务信息沟通机制,大力组织动员当地群众,尤其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积极参与工程建设,体现以工代赈建设与赈济相结合的初衷,实现农民不出家门就能就近就地就业增收。

综上所述,以工代赈项目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对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改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强农民群众内生动力等各方面都能够起到助力推动作用。我们要以此次学习考察为契机,结合我县实际取长补短、有的放矢、以行增效,把两地的好经验、好做法与我县实际紧密结合,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好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力争将我县打造成自治区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建设示范点,推动全县项目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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