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浦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浦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盐茶场,绥安工业区和台创园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现将《漳浦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5日
漳浦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科 (略) 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指导土地供应科学有序开展,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保障建设项目用地需求,继续落实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全力推动漳浦县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分类调整完善住宅用地有关政策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8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土地利用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和改善土地调控,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坚持节约集约、供需平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按照产业布局,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以保耕地、保发展、保资源、保权益为目标,坚持土地供应服务于经济 (略) 场需求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土地供 (略) 场的调控作用,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城市规划、 (略) 场需求等合理确定土地供应规模,为漳浦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土地资源要素支撑。
二、计划指标安排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根据2024年各类国有建设用地供地情况,结合实际用地需求,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地总量计划安排363.4202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在2024年土地供应总量中,住宅用地11.5575公顷(其中:限价商品房0公顷,商品房用地11.5575公顷),商服用地8.363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0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6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76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4997公顷,特殊用地 0公顷。
三、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指标
(一)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
2024年度漳浦县住宅用地计划供应11.5575公顷,其中产权住宅用地11.5575公顷(商品住宅用地11.5575公顷,共有产权住宅用地0公顷),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其他住宅用地0公顷。
(二)住宅用地供应布局
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 (略) 场走势,合理确定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规模。在区域分布上,县城东区片区计划供应9.6862公顷,县城鹿溪北岸片区计划供应1.8713公顷,达到均衡合理布局,有利于促进职住平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加大政府在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逐步健全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对土地供应的调控职能。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省、市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实施土地的空间梯度供应,通过集中土地供应,优化产业布局;优先安排和增加基础设施用地,重点保障交通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推行基础设施先导的土地利用模式;工业区供应布局要切实保障产业用地,通过重大项目布局引导相关产业分别向园区集聚,大力支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土地供应;提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合理空间,保持商服用地的适度供应规模;重点支持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应急管理等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设施的土地供应, (略) 综合服务水平。
(二)强化部门协作,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县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漳浦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单位要密切协调配合,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供应的各项工作,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确保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主动与县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漳浦生态环境局等单位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确保计划的有效落实。
(三)加大处理力度,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大处置力度,盘活我县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拓展发展空间,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走科学化 (略) 。
2.漳浦县2024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盐茶场,绥安工业区和台创园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现将《漳浦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5日
漳浦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科 (略) 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指导土地供应科学有序开展,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保障建设项目用地需求,继续落实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全力推动漳浦县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分类调整完善住宅用地有关政策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8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土地利用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和改善土地调控,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坚持节约集约、供需平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按照产业布局,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以保耕地、保发展、保资源、保权益为目标,坚持土地供应服务于经济 (略) 场需求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土地供 (略) 场的调控作用,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城市规划、 (略) 场需求等合理确定土地供应规模,为漳浦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土地资源要素支撑。
二、计划指标安排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根据2024年各类国有建设用地供地情况,结合实际用地需求,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地总量计划安排363.4202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在2024年土地供应总量中,住宅用地11.5575公顷(其中:限价商品房0公顷,商品房用地11.5575公顷),商服用地8.363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0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6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76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4997公顷,特殊用地 0公顷。
三、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指标
(一)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
2024年度漳浦县住宅用地计划供应11.5575公顷,其中产权住宅用地11.5575公顷(商品住宅用地11.5575公顷,共有产权住宅用地0公顷),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其他住宅用地0公顷。
(二)住宅用地供应布局
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 (略) 场走势,合理确定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规模。在区域分布上,县城东区片区计划供应9.6862公顷,县城鹿溪北岸片区计划供应1.8713公顷,达到均衡合理布局,有利于促进职住平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加大政府在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逐步健全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对土地供应的调控职能。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省、市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实施土地的空间梯度供应,通过集中土地供应,优化产业布局;优先安排和增加基础设施用地,重点保障交通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推行基础设施先导的土地利用模式;工业区供应布局要切实保障产业用地,通过重大项目布局引导相关产业分别向园区集聚,大力支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土地供应;提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合理空间,保持商服用地的适度供应规模;重点支持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应急管理等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设施的土地供应, (略) 综合服务水平。
(二)强化部门协作,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县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漳浦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单位要密切协调配合,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供应的各项工作,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确保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主动与县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漳浦生态环境局等单位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确保计划的有效落实。
(三)加大处理力度,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大处置力度,盘活我县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拓展发展空间,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走科学化 (略) 。
2.漳浦县2024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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