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创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环保设备调试公示
关于广东创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环保设备调试公示
关于广东 (略) 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环保设备调试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广东 (略) 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一期)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东 (略) 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略) 三水区云东海街 (略) 11号三层301
建设单位:广东 (略)
项目简况:广东 (略) 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略) 三水区云东海街 (略) 11号三层301,(地理坐标为北纬23°12′22.67″,东经112°55′35.51″)。本项目占地面积1155m2,建筑面积1155m2,主要从事环保检测技术研发及转让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服务,计划年编制检测报告约2800份。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本项目劳动定员为20人,均不在厂区食宿。年工作时间为260天,实行1班制,每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
环保设施内容: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无机废气(硫酸雾、HC1、NOx、氨)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净化处理,无机废气(硫酸雾、HC1、NOx)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无机废气(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新扩建项目二级标准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吸附装置净化处理,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二时段标准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清洗废水、样品废水、喷淋废水)经“中和反应+混凝沉淀”预处理后回用厕所冲厕,再经三级化粪池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最终引至同一排放口排放,排放均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民营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值后, (略) 排入云东海街道民营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经上述措施后,外排污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3、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已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了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暂存间。项目产生的废包装物等外卖回收综合利用;实验固体废物、实验废液委托专业处置单位广东省汇 (略) 回收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区内的临时贮存和管理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执行;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执行;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综上所述,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处置效率达100%,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噪声:项目已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已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2年01月02日
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2022年01月03日~2022年12月09日
自即日起,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欧阳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三水区云东海街 (略) 11号三层301
关于广东 (略) 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环保设备调试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广东 (略) 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一期)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东 (略) 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略) 三水区云东海街 (略) 11号三层301
建设单位:广东 (略)
项目简况:广东 (略) 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略) 三水区云东海街 (略) 11号三层301,(地理坐标为北纬23°12′22.67″,东经112°55′35.51″)。本项目占地面积1155m2,建筑面积1155m2,主要从事环保检测技术研发及转让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服务,计划年编制检测报告约2800份。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本项目劳动定员为20人,均不在厂区食宿。年工作时间为260天,实行1班制,每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
环保设施内容: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无机废气(硫酸雾、HC1、NOx、氨)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净化处理,无机废气(硫酸雾、HC1、NOx)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无机废气(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新扩建项目二级标准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吸附装置净化处理,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二时段标准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清洗废水、样品废水、喷淋废水)经“中和反应+混凝沉淀”预处理后回用厕所冲厕,再经三级化粪池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最终引至同一排放口排放,排放均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民营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值后, (略) 排入云东海街道民营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经上述措施后,外排污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3、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已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了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暂存间。项目产生的废包装物等外卖回收综合利用;实验固体废物、实验废液委托专业处置单位广东省汇 (略) 回收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区内的临时贮存和管理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执行;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执行;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综上所述,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处置效率达100%,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噪声:项目已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已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2年01月02日
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2022年01月03日~2022年12月09日
自即日起,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欧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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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三水区云东海街 (略) 11号三层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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