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4月2日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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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4月2日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的公示

根据入河排污口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1006室

联系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姜堰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改造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基本情况

入河排污口地点

入河排污口位于 (略) 姜堰区四支河北岸,地理坐标为东经120°07" 30.02",北纬 32°31"12.47"。

项目建设单位

(略)

报告编制机构

江苏省 (略)

入河排污口概况

姜堰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改造项目,改扩建后处理规模为*m3/d,中水回用率不低于25%,尾水排放量不超过6.*m3/d。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规划建城区建设用地,包括双登 (略) 区域、 (略) 区域、火车站区域、三水大道区域、 (略) 区域、姜中泵站区域、建工局泵站区域,共计37.7平方公里。

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类型为扩建,排污口类型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采用岸边明管排放,尾水出水口为原有圆形排水管道,管径为DN1000。本次改扩建在尾水排放管道东侧15m新增一根DN1000管道作为河道生态补水管道。污水处理厂尾水经配套生态湿地进一步净化后,通过四支河最终汇入新通扬运河海陵、姜堰农业用水区。

污水处理厂出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A标准,其中TN排放标准为12(15)mg/L,污染物年排放总量限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739.13t、氨氮36.96t、总磷7.39t、总氮295.65t、SS 246.38t。

对水功能区、水生态环境和第三者等影响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根据《姜堰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改造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预测,项目尾水正常排放不会对下游水功能区、国考、省考断面等水环境敏感目标造成不良影响。

本次改造工程将进一步落实相关风险防控措施,按照各级管理部门要求,加强污水厂突发环境事件的演练培训,定期做好各类设施的保养维护,做好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项目安全稳定运营。


根据入河排污口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1006室

联系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姜堰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改造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基本情况

入河排污口地点

入河排污口位于 (略) 姜堰区四支河北岸,地理坐标为东经120°07" 30.02",北纬 32°31"12.47"。

项目建设单位

(略)

报告编制机构

江苏省 (略)

入河排污口概况

姜堰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改造项目,改扩建后处理规模为*m3/d,中水回用率不低于25%,尾水排放量不超过6.*m3/d。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规划建城区建设用地,包括双登 (略) 区域、 (略) 区域、火车站区域、三水大道区域、 (略) 区域、姜中泵站区域、建工局泵站区域,共计37.7平方公里。

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类型为扩建,排污口类型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采用岸边明管排放,尾水出水口为原有圆形排水管道,管径为DN1000。本次改扩建在尾水排放管道东侧15m新增一根DN1000管道作为河道生态补水管道。污水处理厂尾水经配套生态湿地进一步净化后,通过四支河最终汇入新通扬运河海陵、姜堰农业用水区。

污水处理厂出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A标准,其中TN排放标准为12(15)mg/L,污染物年排放总量限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739.13t、氨氮36.96t、总磷7.39t、总氮295.65t、SS 246.38t。

对水功能区、水生态环境和第三者等影响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根据《姜堰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改造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预测,项目尾水正常排放不会对下游水功能区、国考、省考断面等水环境敏感目标造成不良影响。

本次改造工程将进一步落实相关风险防控措施,按照各级管理部门要求,加强污水厂突发环境事件的演练培训,定期做好各类设施的保养维护,做好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项目安全稳定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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