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瀚蓝樟树市天然气高压管线二期工程核准的批复
关于江西瀚蓝樟树市天然气高压管线二期工程核准的批复
(略) 发展改革委:
你委报来《关于对江 (略) 天然气高压管线二期工程核准的请示》(樟发改字〔2024〕1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 (略) 和周边区域用气需求, (略) 能源利用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略) 令673号)、《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同意建设江 (略) 天然气高压管线二期工程(项目代码:2401-*-04-01-*)。
项目建设单位为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
(一)新建临江调压站至张家山清管计量站高压管道,管道全长13km,张家山清管计量站至1号阀井高压管道14.2km,张家山清管计量站至3号阀井高压管道5km。管道设计压力4.0MPa,压力管道类别 GB1级。
(二)新建张家山清管计量站1座及相关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项目资本金*元,占总投资25%,其余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
五、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及我省环保标准。在技术方案和管道工程、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为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工程所需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等招标事项均应按《招投标法》的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投标等方式进行,具体按照本批复附件规定执行。
七、核准本项目的相关支持性文件是: (略) 经楼镇、临江镇、张家山街道出具的关于江 (略) 天然气高压管线 (略) 由选址预审意见回复;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出具的江 (略) 天然气高压管线二期工程建设意见回复。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36号令)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项目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项目开工之前,必须办理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估等相关手续,达到所在行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否则项目单位不能开工建设。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十、项目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江 (略) 天然气高压管线二期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 察 | √ | √ | √ | ||||
设 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监 理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其 ???他 | √ | √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项目设计、施工、 采购等采用总承包的形式发包招标; 2.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发改法规〔2017〕2012号)规定,本项目的招标事项必须在中国 (略) 、江西省(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
附件:
(略) 发展改革委:
你委报来《关于对江 (略) 天然气高压管线二期工程核准的请示》(樟发改字〔2024〕1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 (略) 和周边区域用气需求, (略) 能源利用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略) 令673号)、《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同意建设江 (略) 天然气高压管线二期工程(项目代码:2401-*-04-01-*)。
项目建设单位为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
(一)新建临江调压站至张家山清管计量站高压管道,管道全长13km,张家山清管计量站至1号阀井高压管道14.2km,张家山清管计量站至3号阀井高压管道5km。管道设计压力4.0MPa,压力管道类别 GB1级。
(二)新建张家山清管计量站1座及相关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项目资本金*元,占总投资25%,其余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
五、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及我省环保标准。在技术方案和管道工程、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为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工程所需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等招标事项均应按《招投标法》的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投标等方式进行,具体按照本批复附件规定执行。
七、核准本项目的相关支持性文件是: (略) 经楼镇、临江镇、张家山街道出具的关于江 (略) 天然气高压管线 (略) 由选址预审意见回复;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出具的江 (略) 天然气高压管线二期工程建设意见回复。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36号令)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项目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项目开工之前,必须办理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估等相关手续,达到所在行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否则项目单位不能开工建设。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十、项目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江 (略) 天然气高压管线二期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 察 | √ | √ | √ | ||||
设 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监 理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其 ???他 | √ | √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项目设计、施工、 采购等采用总承包的形式发包招标; 2.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发改法规〔2017〕2012号)规定,本项目的招标事项必须在中国 (略) 、江西省(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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