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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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朔州新兴产业园区110kV输变电工程(新建吉庄220kV站至新兴产业园区110kV (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日-2023年4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49-*

通讯地址: (略) 府西街3号(市政府东北侧) (略) 政务大厅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朔州新兴产业园区110kV输变电工程(新建吉庄220kV站至新兴产业园区110kV (略) )

朔州经济开发区

(略) 朔州分公司

山西天 (略)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2个单项工程:①吉庄220kV变电站-新兴产业园区110 kV变电站110kV 线路工程;②吉庄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扬尘造成的污染是短期和局部的影响,施工完成后便会消失。降低施工期扬尘的有效措施如下:

①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和完善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理方案。

②施工时,应使用商品混凝土,然后用罐装车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因混凝土拌制产生扬尘和噪声;此外,对于裸露施工面应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

③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控制扬尘污染。

④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⑤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 (略) 、堆场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⑥施工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弃土弃渣等要合理堆放,可定期洒水进行扬尘控制。

⑦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管控,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严格渣土运输管理,实施降尘监控。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过程中结构施工、车辆冲洗等产生少量的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①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施工废水进行妥善处理,严禁施工废水乱排、乱流,做到文明施工。

②对于混凝土养护所需自来水采用罐车运送,养护方法为先用吸水材料覆盖混凝土,再在吸水材料上洒水,根据吸收和蒸发情况,适时补充。在养护过程中,大部分养护水被混凝土吸收或被蒸发,不会因养护水漫流而污染周围环境。

③在施工工地适当位置设置废水收集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收集,经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抑尘。

④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废水量较小、水质简单,经收集沉淀后可用于洒水抑尘。

3、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设备噪声,大多为不连续性噪声,产噪设备均置于室外。本工程施工期应严格采取以下措施:

①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部件损坏而加大其工作时的声压级。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

③运输车辆经过沿途居民区附近时限速,减少或杜绝鸣笛。

④利用噪声强度随距离增加而衰减的特性,将较强的噪声源尽量设在远离居住区的地方,并对强噪声源设立围挡进行隔绝防护。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对施工期固体废物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①在工程施工前应作好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

②塔基开挖产生的弃方全部用于塔座基面四周及场地平整,不存在外排土方的问题。

③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材料边角料、设备包装废弃物等,可回收利用的综合利用,不可回收的按照要求统一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倾倒。

④明确要求施工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妥善处理,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妥善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尽可能利 (略) ,尽量避免 (略) 而破坏植被;

②本工程塔基区施工尽可能应避开林木,尽量选择植被稀疏的草地或裸地位置;

③牵张场一般选在地势平坦开阔、植被较少的地方,施工结束后,场地内的灌草植被通过人工措施,逐步恢复。

6、电磁辐射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及设计规范建 (略) ,确保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噪声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朔州新兴产业园区110kV输变电工程(新建吉庄220kV站至新兴产业园区110kV (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日-2023年4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49-*

通讯地址: (略) 府西街3号(市政府东北侧) (略) 政务大厅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朔州新兴产业园区110kV输变电工程(新建吉庄220kV站至新兴产业园区110kV (略) )

朔州经济开发区

(略) 朔州分公司

山西天 (略)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2个单项工程:①吉庄220kV变电站-新兴产业园区110 kV变电站110kV 线路工程;②吉庄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扬尘造成的污染是短期和局部的影响,施工完成后便会消失。降低施工期扬尘的有效措施如下:

①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和完善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理方案。

②施工时,应使用商品混凝土,然后用罐装车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因混凝土拌制产生扬尘和噪声;此外,对于裸露施工面应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

③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控制扬尘污染。

④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⑤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 (略) 、堆场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⑥施工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弃土弃渣等要合理堆放,可定期洒水进行扬尘控制。

⑦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管控,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严格渣土运输管理,实施降尘监控。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过程中结构施工、车辆冲洗等产生少量的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①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施工废水进行妥善处理,严禁施工废水乱排、乱流,做到文明施工。

②对于混凝土养护所需自来水采用罐车运送,养护方法为先用吸水材料覆盖混凝土,再在吸水材料上洒水,根据吸收和蒸发情况,适时补充。在养护过程中,大部分养护水被混凝土吸收或被蒸发,不会因养护水漫流而污染周围环境。

③在施工工地适当位置设置废水收集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收集,经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抑尘。

④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废水量较小、水质简单,经收集沉淀后可用于洒水抑尘。

3、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设备噪声,大多为不连续性噪声,产噪设备均置于室外。本工程施工期应严格采取以下措施:

①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部件损坏而加大其工作时的声压级。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

③运输车辆经过沿途居民区附近时限速,减少或杜绝鸣笛。

④利用噪声强度随距离增加而衰减的特性,将较强的噪声源尽量设在远离居住区的地方,并对强噪声源设立围挡进行隔绝防护。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对施工期固体废物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①在工程施工前应作好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

②塔基开挖产生的弃方全部用于塔座基面四周及场地平整,不存在外排土方的问题。

③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材料边角料、设备包装废弃物等,可回收利用的综合利用,不可回收的按照要求统一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倾倒。

④明确要求施工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妥善处理,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妥善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尽可能利 (略) ,尽量避免 (略) 而破坏植被;

②本工程塔基区施工尽可能应避开林木,尽量选择植被稀疏的草地或裸地位置;

③牵张场一般选在地势平坦开阔、植被较少的地方,施工结束后,场地内的灌草植被通过人工措施,逐步恢复。

6、电磁辐射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及设计规范建 (略) ,确保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噪声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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