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经开区本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情况年度报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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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经开区本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情况年度报告的公示

根据《 (略) 场暂行条例》《河南 (略) 场条例》、《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郑人社办〔2024〕98号)要求,经开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对区本级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交的年度报告进行了核验,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自2024年4月2日至2023年4月8日。

监督电话:0371-*,*。

附件:经开区2023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情况公示表

根据《 (略) 场暂行条例》《河南 (略) 场条例》、《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郑人社办〔2024〕98号)要求,经开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对区本级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交的年度报告进行了核验,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自2024年4月2日至2023年4月8日。

监督电话:0371-*,*。

附件:经开区2023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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