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35t/h天然气锅炉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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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35t/h天然气锅炉项目拟审批公示

2024年4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35t/h天然气锅炉项目

(略) 富阳区胥 (略) 1号

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

海正药业拟投资*元,利用公司现有已建锅炉房建设1台容量为35t/h(额定压力1.25MPa,饱和蒸汽)的天然气锅炉及辅助系统作为现有燃煤锅炉的备用锅炉,在燃煤锅炉检修期间用于全厂供热。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本项目采用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措施,烟气通过锅炉房15 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水经收集后进入海正药业污水站处理,处理达标后纳管进入新登污水处理厂。3、固废。固体废物收集后在厂区一般固废暂存库储存,定期委外处置。4、噪声。优先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噪声较大的设备需安装减震设施,并尽量安装于厂房中央;合理安排好高噪声设备的运转时间;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防止人为噪声;加强厂区绿化。5、土壤及地下水。①源头控制措施。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管线敷设已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或明沟内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地下水污染。

②末端控制措施。厂区内污染区地面已做好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即在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并把滞留在地面的污染物收集起来,集中送至海正药业污水处理站处理。

③分区防控。本项目按要求做好相关收集处理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目前厂区已做好分区防渗工作,企业需要在厂区内定期巡检,防止地面出现防渗层破坏的情况出现。一旦防渗层出现裂缝等情况及时修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

区纪委派驻第八纪检组监督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三楼社会事务综合受理区K1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年4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35t/h天然气锅炉项目

(略) 富阳区胥 (略) 1号

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

海正药业拟投资*元,利用公司现有已建锅炉房建设1台容量为35t/h(额定压力1.25MPa,饱和蒸汽)的天然气锅炉及辅助系统作为现有燃煤锅炉的备用锅炉,在燃煤锅炉检修期间用于全厂供热。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本项目采用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措施,烟气通过锅炉房15 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水经收集后进入海正药业污水站处理,处理达标后纳管进入新登污水处理厂。3、固废。固体废物收集后在厂区一般固废暂存库储存,定期委外处置。4、噪声。优先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噪声较大的设备需安装减震设施,并尽量安装于厂房中央;合理安排好高噪声设备的运转时间;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防止人为噪声;加强厂区绿化。5、土壤及地下水。①源头控制措施。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管线敷设已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或明沟内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地下水污染。

②末端控制措施。厂区内污染区地面已做好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即在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并把滞留在地面的污染物收集起来,集中送至海正药业污水处理站处理。

③分区防控。本项目按要求做好相关收集处理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目前厂区已做好分区防渗工作,企业需要在厂区内定期巡检,防止地面出现防渗层破坏的情况出现。一旦防渗层出现裂缝等情况及时修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

区纪委派驻第八纪检组监督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三楼社会事务综合受理区K1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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