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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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4月2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传 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伊金霍洛旗万洪顺环保 (略) 建筑垃圾和煤炭废渣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

(略) 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查干苏村现有厂区内

伊金霍洛旗万洪顺环保 (略)

(略) 绿城 (略)

拟利 (略) (略) 年产30GW单晶电池项目产生*吨/年污泥替代水洗砂,生产水泥环保砖,改扩建后环保砖的生产规模不发生改变。新建一条年加工*t/a干粉保温砂浆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全封闭污泥储存库、干混砂浆车间及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74.*元。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单位在土石方开挖及设备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施工场地四周须建立围挡,定期进行洒水和清扫;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和固体废弃物要集中收集统一处置;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场地、设施等均置于永久占地范围内,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水泥环保砖生产线污泥破碎、筛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隧道窑烟气引入煤泥烘干窑及隧道窑余热利用后,由新增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接入现有的双碱法脱硫除尘设施,以上废气排放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干粉砂浆生产线搅拌机、包装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要求;水泥及水洗砂筒仓顶部设无动力除尘器,水泥采用气力上料,搅拌机出入口、包装机出料口处连接管道处进行封闭,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3)及其修改单规定限值。

3、水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废水处理与回用,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拉运至乌兰木伦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初期雨水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4、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安装减震基础等,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5、各类固废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分类做好贮存和安全处置工作。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4月2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传 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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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伊金霍洛旗万洪顺环保 (略) 建筑垃圾和煤炭废渣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

(略) 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查干苏村现有厂区内

伊金霍洛旗万洪顺环保 (略)

(略) 绿城 (略)

拟利 (略) (略) 年产30GW单晶电池项目产生*吨/年污泥替代水洗砂,生产水泥环保砖,改扩建后环保砖的生产规模不发生改变。新建一条年加工*t/a干粉保温砂浆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全封闭污泥储存库、干混砂浆车间及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74.*元。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单位在土石方开挖及设备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施工场地四周须建立围挡,定期进行洒水和清扫;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和固体废弃物要集中收集统一处置;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场地、设施等均置于永久占地范围内,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水泥环保砖生产线污泥破碎、筛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隧道窑烟气引入煤泥烘干窑及隧道窑余热利用后,由新增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接入现有的双碱法脱硫除尘设施,以上废气排放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干粉砂浆生产线搅拌机、包装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要求;水泥及水洗砂筒仓顶部设无动力除尘器,水泥采用气力上料,搅拌机出入口、包装机出料口处连接管道处进行封闭,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3)及其修改单规定限值。

3、水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废水处理与回用,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拉运至乌兰木伦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初期雨水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4、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安装减震基础等,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5、各类固废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分类做好贮存和安全处置工作。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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