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干流江西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
长江干流江西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
关于《长江干流江西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公示
为了执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文的要求特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1、长江干流江西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已按照批复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的要求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工作,特向社会公众公示。
2、公示的起始日期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30日,意见反馈联系人朱圣苹,联系电话*;单位地址: (略) 浔阳区九瑞大道56-1。
附件:
1.长江干流江西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长江干流江西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长江干流江西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略) 长江干流江西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
2024年4月3日
附件1:长江干流江西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书.pdf
附件2:长江干流江西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附件3:长江干流江西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关于《长江干流江西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公示
为了执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文的要求特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1、长江干流江西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已按照批复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的要求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工作,特向社会公众公示。
2、公示的起始日期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30日,意见反馈联系人朱圣苹,联系电话*;单位地址: (略) 浔阳区九瑞大道56-1。
附件:
1.长江干流江西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长江干流江西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长江干流江西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略) 长江干流江西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
2024年4月3日
附件1:长江干流江西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书.pdf
附件2:长江干流江西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附件3:长江干流江西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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