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南岔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伊春市南岔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1月3日伊春市南岔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日-2024年1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8-*
通讯地址:黑 (略) 南岔县湖山街1号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拟批复意见 |
1 | 伊春金 (略)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 黑 (略) 南岔县东升街( (略) 内) | 伊春金 (略) | 黑龙江省国环 (略) | 该项目位于黑 (略) 南岔县东升街( (略) 内)。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34.*元,占总投资的1.39%。新建商品混凝土生产线1条,年生产商品混凝土*m3,新建1座原辅料堆场、2个水泥筒仓、1个粉煤灰筒仓、1个减水剂贮存罐、1座危险废物贮存库、1座地下沉淀池。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城镇总体规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同意该项目建设。 | 施工期间管理 加强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固废污染控制。施工场地周围采取围挡、围护措施,每天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要覆盖,进出施工场地减速慢行,限制扬尘的扩散及其带来的不利影响。施工期生活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施工泥浆废水经过沉淀澄清处理后,作为场地抑尘用水,不外排。合理安排施工设备作业时间和施工时间,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加强维修和维护,施工期产生的建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 运营期间管理 1、废气。加强原辅料堆场管理,砂石进场堆放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苫布遮盖,定期进行洒水降尘,砂石卸料以及贮存过程粉尘浓度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筒仓粉尘和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新建水泥制品生产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和搅拌机清洗废水均经槽沟排至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经水泵回用于混凝土拌合用水,沉淀物定期收集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3、噪声。选用低噪音设备,风机等基础安装减振垫,采用软性连接,以达到减振、消声目的。车辆运输尽量远离居民点,运行 (略) 段时减少车辆鸣笛。严格履行上述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声环境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砂水分离机分离后的泥浆均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和废弃布袋集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含废机油抹布及相关劳保用品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否 | 同意 |
2024年1月3日伊春市南岔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日-2024年1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8-*
通讯地址:黑 (略) 南岔县湖山街1号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拟批复意见 |
1 | 伊春金 (略)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 黑 (略) 南岔县东升街( (略) 内) | 伊春金 (略) | 黑龙江省国环 (略) | 该项目位于黑 (略) 南岔县东升街( (略) 内)。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34.*元,占总投资的1.39%。新建商品混凝土生产线1条,年生产商品混凝土*m3,新建1座原辅料堆场、2个水泥筒仓、1个粉煤灰筒仓、1个减水剂贮存罐、1座危险废物贮存库、1座地下沉淀池。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城镇总体规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同意该项目建设。 | 施工期间管理 加强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固废污染控制。施工场地周围采取围挡、围护措施,每天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要覆盖,进出施工场地减速慢行,限制扬尘的扩散及其带来的不利影响。施工期生活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施工泥浆废水经过沉淀澄清处理后,作为场地抑尘用水,不外排。合理安排施工设备作业时间和施工时间,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加强维修和维护,施工期产生的建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 运营期间管理 1、废气。加强原辅料堆场管理,砂石进场堆放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苫布遮盖,定期进行洒水降尘,砂石卸料以及贮存过程粉尘浓度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筒仓粉尘和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新建水泥制品生产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和搅拌机清洗废水均经槽沟排至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经水泵回用于混凝土拌合用水,沉淀物定期收集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3、噪声。选用低噪音设备,风机等基础安装减振垫,采用软性连接,以达到减振、消声目的。车辆运输尽量远离居民点,运行 (略) 段时减少车辆鸣笛。严格履行上述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声环境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砂水分离机分离后的泥浆均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和废弃布袋集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含废机油抹布及相关劳保用品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否 | 同意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