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南岔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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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南岔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1月18日伊春市南岔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8日-2024年1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8-*

通讯地址:黑 (略) 南岔县湖山街1号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拟批复意见

1

(略) (略) 食用菌加工项目

黑 (略) 南岔县晨明镇

(略) (略)

黑龙江泽文 (略)

该项目位于黑 (略) 南岔县晨明镇北侧。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4%。本项目厂房为租赁,利用租赁的原有房屋来进行建设,本项目设1座锅炉房,占地面积950m2,新建一台4t/h生物质蒸汽锅炉,锅炉配1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锅炉燃料为致密性生物质压块颗粒,锅炉房烟囱高度为35m,内径0.6m。本项目设有软化水制备工艺,离子交换法,处理规模15t/h,清理时产生的固体废物由清理单位带走。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城镇总体规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同意该项目建设。

施工期间管理

项目施工期间应 (略) 、地面每天洒水,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生活污水直接排至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田施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施工噪声扰民。选用低噪声机械,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夜间22时至次日6时禁止施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村委会统一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施工过程中产生零散建筑垃圾,收集后部分再利用,无法利用的做到日产日消,用于 (略) 。严禁随意堆放、丢弃,造成扬尘污染。

运营期间管理

废气。锅炉房安装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浓度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燃煤锅炉)标准。车间内定期进行洒水降尘,从而降低空气中颗粒物含量。本项目生物质颗粒燃料为块状,入场直接运进仓库,降低装卸高度,并对装卸料区域进行洒水降尘,以减少装卸料时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锅炉排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冷凝水回用于拌料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敏感目标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废弃塑料菌包袋收集时袋装密闭收集,收集后出售给塑料颗粒 (略)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锅炉灰渣暂存于灰渣暂存间,冬季储存在灰渣暂存间内,春季时外售给周围农户,用于农田堆肥。除尘器中飞灰用编织袋收集后,加湿处理并暂存于灰渣暂存间,与锅炉灰渣一并外售给附近农户,用于农田堆肥。

本项目机械设备每年委托专业单位到厂检修一次,检修时产生的废机油以及废润滑油,当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带离厂区,不在厂内暂存。大块菌包湿料收集装袋后,暂存于仓库中,集中外售给生物质颗粒加工厂。废布袋厂家回收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要求相关规定。

同意

2024年1月18日伊春市南岔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8日-2024年1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8-*

通讯地址:黑 (略) 南岔县湖山街1号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拟批复意见

1

(略) (略) 食用菌加工项目

黑 (略) 南岔县晨明镇

(略) (略)

黑龙江泽文 (略)

该项目位于黑 (略) 南岔县晨明镇北侧。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4%。本项目厂房为租赁,利用租赁的原有房屋来进行建设,本项目设1座锅炉房,占地面积950m2,新建一台4t/h生物质蒸汽锅炉,锅炉配1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锅炉燃料为致密性生物质压块颗粒,锅炉房烟囱高度为35m,内径0.6m。本项目设有软化水制备工艺,离子交换法,处理规模15t/h,清理时产生的固体废物由清理单位带走。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城镇总体规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同意该项目建设。

施工期间管理

项目施工期间应 (略) 、地面每天洒水,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生活污水直接排至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田施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施工噪声扰民。选用低噪声机械,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夜间22时至次日6时禁止施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村委会统一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施工过程中产生零散建筑垃圾,收集后部分再利用,无法利用的做到日产日消,用于 (略) 。严禁随意堆放、丢弃,造成扬尘污染。

运营期间管理

废气。锅炉房安装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浓度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燃煤锅炉)标准。车间内定期进行洒水降尘,从而降低空气中颗粒物含量。本项目生物质颗粒燃料为块状,入场直接运进仓库,降低装卸高度,并对装卸料区域进行洒水降尘,以减少装卸料时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锅炉排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冷凝水回用于拌料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敏感目标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废弃塑料菌包袋收集时袋装密闭收集,收集后出售给塑料颗粒 (略)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锅炉灰渣暂存于灰渣暂存间,冬季储存在灰渣暂存间内,春季时外售给周围农户,用于农田堆肥。除尘器中飞灰用编织袋收集后,加湿处理并暂存于灰渣暂存间,与锅炉灰渣一并外售给附近农户,用于农田堆肥。

本项目机械设备每年委托专业单位到厂检修一次,检修时产生的废机油以及废润滑油,当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带离厂区,不在厂内暂存。大块菌包湿料收集装袋后,暂存于仓库中,集中外售给生物质颗粒加工厂。废布袋厂家回收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要求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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