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2024年4月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略) (略) 启丹煤矸石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 (略) 永定区龙潭镇龙潭村老寮坑 | (略) (略) | 龙岩 (略) | 项 (略) 永定区龙潭镇龙潭村老寮坑,为扩建项目。2020年3月,我局以龙环审〔2020〕70号文批复了《启丹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年烧结煤矸石*吨,现新增一座烧结窑和生活污泥堆场,年新增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吨。 |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厂区雨污分流;建设生活污泥堆场渗水收集池,污泥渗水掺入焙烧窑焚烧处理;其它污水处理设施和排放标准执行龙环审〔2020〕70号文要求。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新增污水处理厂污泥堆存应采取 “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并采取有效的除臭措施,烧结窑应密闭并形成微负压,烧结烟气通过“双碱法脱硫除尘”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执行龙环审〔2020〕70号文相关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 我局受理后, (略) 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4年4月7日-2024年4月11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略) (略) 启丹煤矸石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 (略) 永定区龙潭镇龙潭村老寮坑 | (略) (略) | 龙岩 (略) | 项 (略) 永定区龙潭镇龙潭村老寮坑,为扩建项目。2020年3月,我局以龙环审〔2020〕70号文批复了《启丹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年烧结煤矸石*吨,现新增一座烧结窑和生活污泥堆场,年新增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吨。 |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厂区雨污分流;建设生活污泥堆场渗水收集池,污泥渗水掺入焙烧窑焚烧处理;其它污水处理设施和排放标准执行龙环审〔2020〕70号文要求。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新增污水处理厂污泥堆存应采取 “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并采取有效的除臭措施,烧结窑应密闭并形成微负压,烧结烟气通过“双碱法脱硫除尘”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执行龙环审〔2020〕70号文相关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 我局受理后, (略) 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4年4月7日-2024年4月11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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